十大省市及地區的氫能行業補貼政策
為了更好的推進氫能行業的發展,國家、地方陸續出臺補貼政策。2020年9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正式聯合發布《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通知》。《通知》指出“財政部分別在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和氫能供應兩個領域給予示范城市群補貼,原則上1積分約獎勵10萬元,示范期間將根據示范進展情況適度調整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積分上限分別為15000積分和2000積分,即補貼金額上限為15億元和2億元,同時積分的標準也在逐年退坡。為推進產業合理布局,示范區以外的地方原則上不宜再對燃料電池汽車推廣給予購置補貼。”
從各地區來看,自國家對氫能產業的規劃出臺后,各省市紛紛出臺了不同程度的補貼和獎勵政策。北京在建設環節上,對規模以上的加氫站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在運營環節,給予加氫站每千克氫氣運營補貼;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財政補助。四川對新建、改建、擴建日加氫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35MPa固定式加氫站,按建設實際投資(不含土地費用)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新建日加氫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35MPa臨時加氫站,且正式運營(以首張售氫發票日期計)一年以上,按建設實際投資(不含土地費用)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上海按照每1積分20萬元給予獎勵,由統籌資金安排15萬元,燃料電池系統生產企業所在區安排5萬元;在本市研發生產的關鍵零部件,用于國內示范城市群車輛應用,參照國家綜合評定獎勵積分,由相關區參考積分值給予企業獎勵資金,原則上每1積分獎勵3萬元。每個企業同類產品獎勵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以下為十大省市氫能補貼政策一覽:
資料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
更多資料請參考中商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氫能行業市場前景及投資機會研究報告》,同時中商產業研究院還提供產業大數據、產業情報、產業研究報告、產業規劃、園區規劃、十四五規劃、產業招商引資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