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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臺政策大力發展夜間經濟 昆明將打造15-20個夜間經濟集聚區(附全文)

發布日期: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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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為大力發展夜間經濟、激發消費潛力,4月23日,省政府官網發布《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夜間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用3年時間在全省打造一批具有鮮明地方特色與濃郁民族風情的夜間經濟集聚區,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業態多元、管理規范的夜間經濟發展格局。其中,昆明市打造15—20個夜間經濟集聚區,其他每個州、市打造3—5個夜間經濟集聚區,鼓勵各州、市結合實際,打造更多夜間經濟集聚區,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品質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費需求。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夜間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19〕42號)精神,大力發展夜間經濟,激發消費潛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消費升級需求,促進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根據“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包容多元、彰顯特色”原則,充分依托當地特色資源優勢,聚焦旅游城市、特色小鎮、商業步行街等,堅持以餐飲為基礎、以文化為靈魂、以購物為支撐、以旅游為帶動、以亮化為輔助、以政策為保障,培育夜間經濟發展載體,完善夜間經濟保障體系,挖掘夜間消費新動能,鼓勵消費業態多元化發展,進一步提升夜間經濟對全省消費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

二、工作目標

用3年時間在全省打造一批具有鮮明地方特色與濃郁民族風情的夜間經濟集聚區,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業態多元、管理規范的夜間經濟發展格局。其中,昆明市打造15—20個夜間經濟集聚區,其他每個州、市打造3—5個夜間經濟集聚區,鼓勵各州、市結合實際,打造更多夜間經濟集聚區,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品質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費需求。

(一)打造夜間經濟地標。圍繞古城風貌、民族風情、跨界融合、活力時尚等主題,在昆明南屏街、大理復興路、麗江祥和廣場、景洪告莊西雙景、曲靖外灘等街區,打造首批5個夜間經濟地標,大力發展具有創新引領和品牌吸引力的夜間經濟消費業態,吸引國內外消費者,發揮示范帶動效應。

(二)升級夜間經濟商圈。依托昆明恒隆廣場、萬達廣場、大悅城、同德廣場、新南亞、公園1903、七彩云南、紅星美凱龍、新城吾悅廣場、融創文旅城、斗南花市以及景洪江邊夜市、麗江古城、大理古城、曲靖阿詩瑪商圈等商業綜合體和城市黃金地段,升級首批15個夜間經濟商圈,集中發展夜間經濟服務業,推動“線上+線下”商業模式升級,形成“商旅文體”融合發展的夜間經濟消費氛圍,提升夜間經濟消費品質,輻射熱點地區消費者。

(三)培育夜間經濟生活圈。在昆明環翠湖、南強街、大觀街、金馬碧雞坊步行街、官渡古鎮、王旗營、大學城新天地等具有夜間消費習慣的區域,其他每個州、市2—4個夜間生活消費比較集聚的區域,培育首批50個夜間經濟生活圈,完善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提升居民夜間消費便利化水平。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規劃引領,完善夜間經濟區域空間布局。各地重點圍繞夜間游客集中、市民活動集聚、創業創新活躍、對市民生活沒有明顯影響的區域,結合實際,因勢利導,因地制宜,編制富有地方特色的夜間經濟發展規劃,科學劃定發展夜間經濟重點區域和主要街區。將發展夜間經濟的重點區域、重點街區、重點項目納入州市、縣級國土空間規劃,完善空間布局,精心組織實施。對已列入省重點建設項目的商業、文化、旅游、體育等夜間經濟項目,加快審批,優先給予用地安排,盡早啟動項目建設。

(二)豐富消費業態,增加夜間文化旅游產品供給。鼓勵各地結合當地文化和旅游資源特點,舉辦富有地方夜間文化傳統特色的各類主題節慶活動。在老城區、歷史街區、室外廣場、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等區域,加快引入劇院、博物館、美術館、商業性畫廊、非遺文創展示等各類夜間配套設施,引進培育地方戲曲等具有吸引力和知名度的夜間文化藝術項目,促進深夜影院、深夜書店、音樂俱樂部、駐場秀、實景演出、街頭藝術表演等夜間文化娛樂業態的健康發展。鼓勵有條件的景區、動物園、游樂園、度假區在保證安全、避免擾民的情況下,開放夜間主題旅游或延長開放時間,根據季節特點創新開發游客參與性、體驗性、學習性強的多元化城市夜游項目,設計推出夜間精品旅游線路。

(三)拓展體育市場,引導夜間體育消費新風尚。鼓勵體育運動項目經營單位延長營業時間,推出24小時健身房,在公園增設體育健身設施和運動場地,滿足年輕人體育消費需求。支持有條件的州、市加強重大體育賽事引進,鼓勵舉辦電子競技體育賽事,不斷豐富體育健身和體育競賽表演市場。

(四)鼓勵延時經營,便利居民夜間生活消費。鼓勵餐飲、零售等商業場所延長營業時間,在夜間經濟商圈和生活圈開展深夜食堂特色餐飲示范街創建工作,在店慶日、節假日期間開展“不打烊”、“夜間購物節”等夜間促銷活動。引導和支持社區菜店、超市推出夜間特價菜、特色菜,滿足居民夜間購菜需求。鼓勵各地對符合條件的24小時品牌連鎖便利店予以資金支持。

(五)推動數字升級,拓展夜間消費新時空。鼓勵夜間經濟街區和商家開展數字化升級改造,通過線上設立夜間經濟專區、打造夜間經濟品牌、開展夜間經濟直播等與線下夜間經濟活動相結合的方式,實現餐飲、購物、文旅、休閑等產業交叉融合,延長服務時間,拓展服務空間,創新城市夜間消費場景。加大與知名電商平臺合作力度,推出城市“夜間經濟消費地圖”,為不同消費人群提供個性化推薦。

(六)包容審慎監管,適度放寬夜間“外擺位”管制。適度放寬夜市街區四至范圍內的廣告促銷、廣場文化活動、公共空間占用、時段性服務設施擺放等方面的管制和限定,允許有條件的特色街區在夜間特定時段開展“外擺位”試點。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發布有關管理指引,鼓勵經營主體與社區居民共同開展自律管理,維護和諧社區環境。

(七)優化交通組織,試點夜間分時制步行街。在充分論證基礎上,結合各地需求,試點推出特定路段特定時段車輛限行方案,將部分夜間經濟區域所屬道路調整為分時制步行街。優化夜生活集聚區及周邊動靜態交通組織管理,通過同步規劃建設停車場及整合周邊區域停車資源,適當增加道路夜間限時停車位,在周邊區域增設出租車候客點、夜班公交線路,配置旅游觀光電瓶車等代步工具,鼓勵出租車和網約車平臺加強夜間車輛調配,進一步為居民夜間出行消費提供便利。

(八)美化燈光造景,營造良好夜間消費氛圍。各地根據實際需要,在充分評估基礎上,對夜間經濟重點區域、特色街區進行集中亮化美化,開展夜間燈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裝飾照明、標識指引等工作。鼓勵定期舉辦具有地域特色的燈光秀,有條件的地方可以依托自然文化景觀,借助水幕、激光、投影、建筑照明、多媒體和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等技術,提升夜間消費場所辨識度和吸引力,營造良好夜間消費氛圍。進一步放寬對夜間經營企業燈飾、廣告設置的限制,簡化有關審批手續。

(九)加強信息披露,維護夜間市場經營秩序。鼓勵夜間經濟街區開展商品質量、服務水平、購物環境等內容的消費體驗評價并公開評價結果。推動夜間經濟街區內大型超市、商場、購物中心、品牌連鎖店等具備條件的經營主體實行消費糾紛先行賠付制度,加強違法失信行為信息的在線披露,構建多元共治的夜間消費維權體系。

(十)完善配套設施,提升夜間衛生安全管控能力。充分考慮夜間經濟特點,推動污水排放、垃圾處理、公共廁所、游客疏散等配套設施建設和應急預案制定,適當延長垃圾清運時間,防止噪聲、油煙等污染。做好夜間經濟街區的警務設置,加強對重點商圈、大型文化娛樂場所、休閑旅游街區等夜間消費場所的治安保衛工作,增強夜間安全風險監測和預警反應能力,確保夜間經營者和消費者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增強夜間經濟發展保障能力。各州、市要根據本意見,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扶持政策,促進當地夜間經濟健康發展。建立州市、縣、街道(鄉鎮)三級夜間經濟“掌燈人”協調推進機制、夜間經濟地標和商圈動態評估機制,著力解決推動夜間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鼓勵有關商(協)會加強夜間經濟調查研究,反映行業訴求,加強行業自律,助推本行業夜間經濟發展。

(二)用好財政政策,加大夜間經濟發展扶持力度。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發揮財政資金作用,對商圈公共設施智能化改造、夜游產品開發、促消費活動開展等繁榮夜間經濟有關措施給予支持。對夜間經營主體因延長營業時間增加的水、電、人工等費用,按照營業面積給予補助。以各級政府名義主辦的夜間消費主題活動,由同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加強宣傳引導,倡導夜間健康消費理念。充分利用“一部手機游云南”、“一部手機云品薈”、廣播、電視、公眾號等各類媒體和平臺,加大對夜間經濟活動的宣傳力度,引導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轉變消費觀念和消費習慣,積極參與各項夜間經濟活動,培育和壯大夜間經濟消費。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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