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報網訊:本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廣東省金融改革發展“十四五”規劃》《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主要規劃未來五年我市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方向、行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是推動廣州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第一章 發展基礎
第一節 “十三五”時期廣州金融業發展成就
“十三五”時期,全市金融系統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具體工作舉措,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務,扎實推進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為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和“四個出新出彩”發揮了重要支撐作用。
一、金融業綜合實力穩步提升
2020年全市金融業增加值2234億元,居全國大城市第四位,是“十二五”期末的1.37倍,占地區生產總值(GDP)比重8.9%,自2019年以來已成為全市第四大支柱產業;金融業稅收489.3億元,是2015年的1.41倍,占總稅收比重為11.0%,稅收重點行業排名第三。2020年末,廣州地區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6.78萬億元,各項貸款余額5.44萬億元,分別是“十二五”期末的1.58倍和1.99倍,本外幣貸款增速持續保持北上廣深津五大城市第一位;2020年社會融資規模新增1.03萬億元,是2015年的2.55倍;2020年全市保費收入1495.6億元,居全國城市第三位,是2015年的2.11倍;2020年全市證券交易額20.6萬億元,境內外上市公司累計達到201家,比“十二五”期末增加86家,“新三板”掛牌企業累計達到502家,比“十二五”期末增加355家。截至2020年末,全市持牌金融機構326家,其中法人金融機構56家,地方金融機構超過3500家,金融業總資產超過9萬億元。
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不斷增強
(一)銀行機構發揮融資主力軍作用。“十三五”時期,我市大力開展產融對接活動,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重點項目、中小微企業及“三農”等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全市本外幣貸款余額增速長期保持兩位數增長,截至2020年末,全市本外幣貸款余額增速為15.5%,居北上廣深津五大城市第一位。不良貸款率0.98%,低于全國、全省平均水平。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市金融系統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六穩”“六保”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抓緊落實央行專項優惠利率資金支持政策。2020年,全市共有1.3萬多家中小微企業獲得央行專項優惠貸款330.8億元,總金額全省第一;11.8萬家企業獲得銀行機構自有資金專項優惠貸款2600多億元,各行發放貸款的加權平均利率都顯著低于往年同期水平。為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我市出臺創新舉措,建立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和應急轉貸機制,印發實施《廣州市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管理辦法》和《廣州市企業轉貸服務中心管理辦法》,2020年6月10日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開始正式運行。截至2020年末,在該項政策支持下,11家合作銀行機構已授信超過202億元,實際投放超過188億元,受惠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超過2.8萬家。
(二)保險業服務和保障功能明顯增強。2020年保費收入1495.6億元,居全國城市第三位,占全省保費收入的26.5%,同比增長4.97%,比全省增速高2.13個百分點。保險賠付金額454.87億元(不含分保的賠付支出),保險業總資產達5081.2億元,同比增長14.3%。“十三五”時期,我市積極引進保險資金,截至2020年末,保險資金在穗投資余額累計超過4000億元,主要投向廣州市重大基礎設施和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建設,以及舊城改造、新興產業發展等重大項目,有力地支持了廣州經濟轉型、產業升級。大力推動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政策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及巨災保險試點工作。推進上海保交所南方總部落戶,促進廣州商業保險、再保險、保險交易、保險基礎設施、保險場內交易市場建設等各項保險創新。
(三)資本市場建設實現重大突破。廣州期貨交易所獲批設立,為廣州打造風險管理中心、服務粵港澳大灣區戰略和“一帶一路”倡議打下堅實基礎。區域性股權市場完成整合,廣東股權交易中心落戶廣州,成為唯一服務全省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滬深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中證機構間報價系統等全國性資本市場交易平臺均在廣州設立分支機構。“十三五”期間,廣州企業通過滬深交易所、新三板市場實現直接融資超8900億元,其中2020年直接融資規模1843億元,占全市同期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的17.9%。2020年末,廣州境內外上市公司合計201家,總市值約3.8萬億元,其中境內A股上市117家,總市值約2萬億元;新三板掛牌公司累計502家。全市注冊證券、基金、期貨總部機構13家,登記備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1746家,較2015年末分別增加4家、669家;“十三五”期間代理證券交易額累計78.4萬億元、期貨交易額25.7萬億元。證券基金期貨業對外開放持續深化。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截至2020年末累計批準11家私募基金機構試點資格;摩根大通期貨成為內地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取消后的國內首家外資全資控股期貨公司。
(四)地方金融穩健規范發展。創新地方金融監管新模式,形成“五鏈協同”監管與服務體系,監管質效明顯提升。2020年末共有小貸公司116家,其中互聯網小貸公司41家,居全國一線城市第一位;貸款余額296.1億元。典當行99家,典當余額22.4億元,典當總額70.8億元。融資擔保公司41家,融資擔保在保余額142.9億元。融資租賃公司2458家,資產總額1772億元。商業保理公司746家,資產總額280億元。
(五)金融功能區有力服務實體經濟。規劃構建以廣州國際金融城為核心的金融功能區空間發展格局。以金融功能區為抓手,促進產融對接效率,提高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廣州國際金融城起步區進入全面開發建設,吸引11家金融機構購地進駐。在全國首創建設民間金融街,成為全國民間金融產業發展標桿和示范,公益金融試驗區、數字普惠金融監管試驗區獲省授牌。廣州金融創新服務區努力打造科技金融創新高地,集聚各類金融創新企業599家。廣州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區進駐機構336家。白鵝潭產業金融服務創新區引進了全國新三板華南服務基地等一批平臺機構。廣州創投小鎮累計引進企業近350家,被評為“2020年中國最佳基金小鎮”以及“廣州市示范園區”。萬博基金小鎮落戶各類投資基金企業354家,管理基金規模279億元。廣州溫泉財富小鎮入駐金融類企業152家,資金管理規模約600億元。
三、金融改革創新取得新突破
“十三五”時期,我市以自貿試驗區金融先行先試、綠色金融和數字金融為重點,大力推動金融改革創新。自貿試驗區金融創新83條政策落地實施,自由貿易(FT)賬戶體系在廣東省率先落地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截至2020年末,累計開立FT賬戶1569戶,辦理跨境結算941億元。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成為國務院批準的全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是首批五個試點區唯一的一線城市。累次考評名列前茅,成功經驗在全省復制推廣。2020年末,廣州地區銀行機構綠色貸款余額超3800億元,居全省第一;累計發行各類綠色債券超700億元,總量和增速均位列全國各試驗區第一。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的碳配額現貨交易量累計成交突破1.72億噸,排名全國第一。獲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為全國第二批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城市。成立全國首家數字金融協會。
四、地方金融監管與風險防控成效明顯
成立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全面履行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建立地方金融機構從設立到日常監管到退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構建監管協同機制,探索監管科技運用。設立全國第一家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機構——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為唯一服務全省的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平臺。防控中心在金融監管科技研發、應用方面走在了全國前列,受到國務院督查獎勵等多項表彰。在全國率先出臺《廣州市決勝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率先試點首席風險官制度等,構建金融風險防控的基礎防線。積極穩妥開展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2020年全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全部停止運營,網貸風險大幅下降。大力處置化解非法集資陳案,非法集資陳案存量風險大幅出清。創新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模式,落實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制度,創新“處非宣傳廣州模式”,獲得國家處非聯辦和廣東省處非領導小組的多次表彰和肯定。
五、金融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十三五”期間陸續制定涵蓋市場、平臺、機構、人才、環境、監管、服務等領域的政策文件,形成了多層次、廣覆蓋、特色鮮明的金融政策體系,支持金融創新發展的政策與一線先進城市相比,從遠遠落后到基本持平,政策的促進引領效應日益顯現。“十三五”期間,廣州發展集團財務公司、復星聯合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大通期貨有限公司等12家法人金融機構獲批設立或遷入。《關于支持廣州區域金融中心建設的若干規定》實施6年來,累計支出金融發展專項資金超20億元;高層次金融人才項目實施5年累計評出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1361人,獎勵資金超過1.73億元。加強金融文化建設,建成華南地區第一家綜合性金融博物館——嶺南金融博物館。連續舉辦8屆金融圖書“金羊獎”評選,共評選78種(套)優秀金融圖書。持續組織珠江金融論壇、珠江資本講堂活動。新設或引進廣州金羊金融研究院、亞洲金融智庫、廣州綠色金融研究院、廣州中國金融四十人研究院等一批重量級金融智庫,為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推動廣州金融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智力支撐。打造高質量國際化交流合作平臺,國際金融論壇(IFF)永久會址落戶廣州南沙。常態化舉辦中國(廣州)國際金融交易·博覽會,舉辦中國風險投資論壇、金融高質量發展廣州峰會、穗港澳金融合作推介會、亞洲金融高峰論壇暨亞洲金融智庫年會、綠色金融發展論壇暨ESG前沿研究會議等高端論壇,匯聚全球智庫資源為廣州金融發展建言獻策。廣州連續9次進入“全球金融中心指數”排名,位列全球金融中心第22位。
六、推動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取得積極進展
高起點謀劃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制定廣州市關于推進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實施意見、三年行動計劃。貫徹落實人民銀行等部委《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及省實施方案,制定廣州市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行動方案,持續推進金融規則互聯互通等系列工作,全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港澳保險售后服務中心等重大項目和平臺設立工作。
雖然廣州金融在“十三五”時期保持快速發展,但是也必須認識到,與上海、北京、深圳等金融先進城市相比,廣州金融還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現在:
一是金融產業貢獻與廣州經濟地位不匹配。2020年廣州GDP為2.50萬億元,分別為深圳(2.77萬億元)的90.3%、北京(3.61萬億元)的69.3%,上海(3.87萬億元)的64.6%,但金融業增加值僅為深圳的53.3%、北京的31.1%、上海的31.2%。廣州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為8.9%,遠低于北京的19.9%、上海的18.5%、深圳的15.0%。
二是金融法人機構數量少,綜合實力弱。截至2020年末,廣州共有持牌金融機構326家,其中法人金融機構56家,與上海(持牌金融機構超1600家)、北京(法人金融機構超800家)、深圳(法人金融機構約200家、持牌金融機構近500家)相比存在較大差距,且廣州的法人金融機構與北京、上海、深圳同類機構相比,資產規模、綜合實力等指標差距大。
三是全國性金融市場交易平臺短板明顯。廣州全國性金融市場交易平臺只有廣州期貨交易所,正在起步階段,尚未形成功能效應,與北京、上海、深圳相比差距明顯。
四是金融高端人才缺乏。上海、北京金融從業人員分別達37萬人、54萬人,深圳金融從業人員超過20萬人,廣州約16萬人,法人金融機構少,對高端金融人才的吸引力不足。金融人才特別是領軍人才、創新性人才、復合型人才,產品開發、定價和風險管理人才、具有國際執業資格的高端金融人才短缺。
專欄1 “十三五”規劃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指 標 | 規劃目標 | 實現情況 | ||
總體目標 | 金融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 | 12 | 8.9 | |
金融業總資產(萬億元) | 10 | 9.06 | ||
金融業稅收收入(億元) | 600 | 489.3 | ||
打造全國金融市場交易平臺(個) | 1—2 | 1 | ||
培育總資產進入中國金融500強的金融機構(家) | 15 | — | ||
培育具有全國影響力的金融控股集團公司(家) | 1—2 | 2 | ||
培育上市公司(含新三板)(家) | 500 | 703 | ||
分行業目標 | 銀行業 | 銀行機構總資產(萬億元) | 8 | 8 |
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余額(萬億元) | 6 | 6.78 | ||
金融機構本外幣貸款余額(萬億元) | 4 | 5.44 | ||
證券 期貨業 | 培育市場規模和競爭力居同行業前列的證券、基金、期貨法人金融機構(家) | 6 | 3 | |
直接融資比重(%) | 40 | 17.9 | ||
分行業目標 | 保險業 | 保險業金融機構數(家) | 100 | 112 |
年保費收入(億元) | 1000 | 1495.6 | ||
保險深度(%) | 5 | 5.98 | ||
保險密度(元/人) | 6000 | 8309 | ||
其他 金融業 | 各類類金融機構和相關組織(家) | 3000 | >3500 |
第二節 “十四五”時期廣州金融發展環境
“十四五”時期,廣州金融發展仍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但機遇和挑戰面臨新的環境。
從國際看,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調整,和平與發展仍然是時代主題,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深入人心,同時國際環境日趨復雜,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世界經濟陷入低迷期,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能源供需版圖深刻變革,國際經濟政治格局復雜多變,世界進入動蕩變革期,單邊主義、保護主義、霸權主義對世界和平與發展構成威脅。與此同時,全球金融風險持續積聚,新一輪寬松貨幣政策推高全球債務水平,國際金融市場波動加劇,金融風險輸入和跨境傳導隱患增加。
從國內看,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發展仍然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但機遇和挑戰都有新的發展變化。“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我國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制度優勢顯著,治理效能提升,社會大局穩定,經濟長期向好,物質基礎雄厚,人力資源豐富,市場空間廣闊,發展韌性強勁,具有多方面的優勢和條件。得益于我國經濟總量增長,金融市場規模有望持續擴大。在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大背景下,金融機構更注重回歸服務實體經濟和差異化發展,融資結構將更加優化,直接融資占比上升,形成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金融體系,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數字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等迎來新的發展機遇,金融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能力和體系進一步完善。但是“十四五”時期我國的金融安全形勢仍然十分復雜,金融監管面臨新的嚴峻挑戰。受多重因素影響,金融業市場結構、經營理念和服務方式與高質量發展要求還存在差距;現代科技已經并將進一步對金融業態帶來巨大改變,數字貨幣、網絡安全、信息保護已成為金融監管的全新課題;金融體系內部風險和隱患并未徹底消除,疫情沖擊下新老問題相互交織疊加;金融監管資源不足,金融監管的專業化、國際化水平有待提升,金融基礎設施助力監管的有效性不足,基層監管力量較為薄弱。
伴隨以上新變化、新特征、新趨勢,廣州金融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金融業綜合競爭力不強,引領型航母型法人金融機構欠缺,金融高端人才缺乏,金融資源配置能力偏弱,金融對科技創新等關鍵領域的支撐作用有待進一步提高。此外,國內以城市為主體的區域競爭更加激烈,金融資源集聚城市競爭優勢更加明顯,多個區域中心加大力度吸引金融資源集聚,廣州金融發展面臨更大外部競爭壓力。廣州必須在“十四五”時期大力推動補短板、強弱項,努力實現金融業高質量發展。
綜合分析研判,“十四五”時期,盡管我市金融業發展面臨的形勢更加錯綜復雜,不確定性顯著提升,但從金融業發展總體情況看,我市已構建門類齊全、結構合理、服務高效、安全穩健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且有雄厚的經濟實力、良好的產業基礎、優越的區位特質和稟賦等支撐,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堅實。國家大力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建設,省委、省政府推動廣州、深圳“雙城聯動”,以支持深圳同等力度支持廣州發展,多個重大歷史機遇形成疊加效應,對廣州金融發展極為有利。此外,近年來我市先后獲批國家多項金融改革創新試點,出臺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取得良好效果,各區也出臺了力度較大的相關金融扶持政策,形成市區政策疊加效應,為提升我市金融資源配置能力提供了重要支撐。“十四五”時期,我市金融仍然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我們必須用全面辯證長遠眼光看待新發展階段的新機遇新挑戰,增強機遇意識和風險意識,樹立底線思維,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在危機中育先機、于變局中開新局,抓住機遇、應對挑戰,堅定信心、奮勇前進。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務,推動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構建與廣州作為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引擎功能相適應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為我市加快建設國際大都市,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提供強大的金融支持。高標準建設廣州期貨交易所,發展完整的期貨產業鏈,吸引全球投資者和各類企業廣泛參與,探索形成國際標準,打造風險管理中心。加快推進金融高端集聚功能區建設,匯集機構、人才、業務和資金,建設面向全球的財富管理中心和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國際化金融資源配置中心。支持廣州推進數字金融創新發展,創建數字金融標桿城市。以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為核心,加快完善綠色金融機構體系、創新綠色金融服務產品、拓寬綠色融資渠道,建設引領全國、影響全球的綠色金融創新發展高地。加快構建完善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機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
第二節 發展目標
一、 2035年遠景目標
展望2035年,廣州形成配置高效、便利安全、生態優良、充滿活力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的核心引擎,大灣區資產管理中心、綠色金融創新中心、數字金融科創中心、科技金融創新中心、跨境投融資服務中心、金融要素區域交易中心地位更加凸顯。金融綜合實力大幅躍升,金融業增加值、存款和貸款余額、保費收入邁上新的大臺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顯著增強,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綠色金融、數字金融等全面發展,全球金融資源配置能力和核心競爭力顯著提升,金融國際化程度更高,形成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新格局,國際合作和競爭優勢顯著增強,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金融資源配置中心、財富管理中心和風險管理中心,成為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全球金融中心城市。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功能完善,金融運行安全、質優、高效。
二、“十四五”時期主要目標
(一)總體目標。
緊緊圍繞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推動“四個出新出彩”取得決定性重大成就,國家中心城市和綜合性門戶城市建設上新水平,國際商貿中心、綜合交通樞紐、科技教育文化醫療中心功能大幅增強,省會城市、產業發展、科技創新和宜居環境功能全面強化,城市發展能級和核心競爭力顯著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區域發展核心引擎作用充分彰顯,樞紐之城、實力之城、創新之城、智慧之城、機遇之城、品質之城更加令人向往的主要目標,不斷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實現產業、金融和科技融合發展。發揮金融調配和優化社會資源流向的作用,引導各類資源投資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經濟數字化和智能化轉型等關鍵領域,支持居民財產性收入增長和消費升級,更好地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使金融成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支撐,金融業發展能級和核心競爭力明顯提升,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核心引擎取得新成效,全球金融中心城市建設不斷邁上新臺階。到2025年,金融綜合實力明顯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不斷增強,全市金融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9.5%;金融業總資產突破11萬億元;法人金融機構競爭力和影響力不斷增強,金融業稅收收入達700億元;金融交易平臺輻射力明顯提升,打造1—2個全國性的交易平臺;培育1—2家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持牌金融控股集團公司;金融業從快速發展轉向高質量發展,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進一步提升,全市金融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明顯改善,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實效。
(二)行業目標。
1. 銀行業。繼續發揮融資主力軍作用,信貸對實體經濟尤其是國家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到2025年,銀行業總資產達到9.6萬億元,金融機構本外幣存貸款規模分別超過9萬億元和7萬億元,綠色貸款余額實現較快增長。
2. 保險業。保險社會管理功能進一步顯現,養老保險、健康險、農業保險、巨災險等快速發展,為經濟健康運行提供可靠的風險轉移和保險保障支持。到2025年,各類保險機構達到115家,年保費收入超過1800億元,保險深度超過6%,保險密度超過10000元/人。
3. 證券基金期貨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不斷健全,融資功能不斷增強,上市公司數量不斷擴大,質量持續提升,到2025年,上市公司(含新三板掛牌)累計達到800家以上;培育發展6家以上市場規模和競爭力居同行業前列的證券、基金、期貨業法人金融機構;綠色債券累計發行超過1400億元;融資結構不斷優化,直接融資占社會融資總量的比例提高到25%以上。
4. 地方金融業。到2025年,各類地方金融機構達4000家以上,建立比較完善的監管體制機制,積極推動有條件的領域加快發展,打造行業標桿,并與銀行、證券、保險等共同構成多層次的金融組織和市場體系。
專欄2 “十四五”時期金融發展主要指標
指 標 | 2020年 | 2025年 | ||
總體 目標 | 金融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 | 8.9 | 9.5 | |
金融業總資產(萬億元) | 9.06 | 11 | ||
金融業稅收收入(億元) | 489.3 | 700 | ||
打造全國性交易平臺(個) | 1 | 1—2 | ||
培育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持牌金融控股集團公司(家) | 0 | 1—2 | ||
分行業 目標 | 銀行業 | 銀行機構總資產(萬億元) | 8 | 9.6 |
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余額(萬億元) | 6.78 | 9 | ||
金融機構本外幣貸款余額(萬億元) | 5.44 | 7 | ||
保險業 | 保險業金融機構數(家) | 112 | 115 | |
年保費收入(億元) | 1495.6 | 1800 | ||
保險深度(%) | 5.98 | >6 | ||
保險密度(元/人) | 8309 | >10000 | ||
證券基金期貨業 | 掛牌上市公司(含新三板)(家) | 703 | 800 | |
培育市場規模和競爭力居同行業前列的證券、基金、期貨法人金融機構(家) | 3 | 6 | ||
直接融資比重(%) | 17.9 | 25 | ||
綠色債券累計發行(億元) | 705 | 1400 | ||
地方 金融業 | 地方金融機構(家) | >3500 | >4000 |
第三章 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增強金融資源配置能力
第一節 建設六大中心
一、建設大灣區資產管理中心
(一)構建資產管理業務組織體系。大力引進境內外資產管理類金融機構,積極培育和發展本土資產運營、財富管理等金融機構。鼓勵在穗金融機構針對大灣區建設需求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滿足居民與企業投融資需求,優化社會融資結構。
(二)推動大灣區跨境資產管理業務創新。吸引港澳金融機構擴大在穗業務,引進港澳先進的財富管理模式。鼓勵金融機構針對大灣區居民和企業需求開展跨境資產管理、財富管理業務和產品創新。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推動基礎設施不動產信托投資基金(REITs)等金融產品創新,建立我市REITs項目儲備庫。繼續推進QFLP業務,吸引更多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在穗集聚發展。推進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推進大灣區跨境資產管理業務發展。
(三)支持專業中介服務行業發展。構建審計、律師、公證、會計、咨詢等資產管理、財富管理高端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資本中介、擔保增信、金融信息與研究等新型中介業務。加強培育和引進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人才,為港澳地區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專業人才來穗工作營造良好環境。
二、建設大灣區綠色金融創新中心
(一)深化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完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加強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力度;穩步推進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基于林業碳匯的生態補償等碳金融業務創新。
(二)拓展綠色金融產融對接范圍。優化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融資對接系統,提高綠色金融產融對接效率,推動系統向大灣區金融機構開放,實現大灣區綠色企業和項目信息共享。
(三)深化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加強在穗金融機構與港澳同業的綠色金融合作。發揮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先行優勢,建立完善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機制。探索在粵港澳大灣區構建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
三、建設大灣區數字金融科創中心
(一)加快金融業態數字化轉型。推進數字科技與金融業態深度融合,支持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運用數字技術創新優化金融產品服務、經營模式、業務流程、系統平臺等,促進金融要素資源最優配置,不斷增強金融服務精準性、便利性、高效性,推動金融發展提質增效、降低成本、惠民利企、安全可控,提升金融有效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二)培育發展數字金融產業體系。設立創新型、多元化、區域性數字金融產業發展服務平臺,建設金融科技產業聚集區,聚合金融場景、數字技術、數據要素、算法算力等核心資源,大力發展數字普惠金融,推進企業信用信息與融資平臺對接,支持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數字化建設,促進產業鏈、數據鏈和資金鏈“三鏈合一”,推動中小微企業融資、跨境貿易融資和結算等領域的“惠民利企”項目落地。積極爭取將廣州納入數字人民幣試點城市,根據國家規定探索數字人民幣應用場景建設和標準規范。
(三)優化數字金融創新發展生態。強化數字金融的創新邊界,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優化金融數字化治理機制,加快推進金融監管科技發展。建設數字金融科技創新平臺,推動基于金融場景的數字技術研發攻關。深化粵港澳大灣區數字金融融合發展,積極與國際領先的金融、科技領域企業建立合作機制,探索數字金融領域司法保障和跨域合作,建立先進的創新激勵、專業建設、人才培養和智力支撐體系,努力把廣州建設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數字金融科創中心。
四、建設大灣區科技金融創新中心
(一)大力發展科技金融。協同港澳構建多元化、國際化、跨區域的科技創新投融資體系。支持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發揮大灣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粵港澳大灣區科技金融聯盟、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的作用,構建新型科技金融服務體系。鼓勵廣州創業投資、風險投資機構聯合港澳投資機構設立創投基金,推動社會資本投入到科研成果轉化及科技企業孵化。研究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產業投資基金在我市落地。
(二)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發展。發揮廣東股權交易中心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州服務基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華南基地等平臺作用,實施“科創領頭羊”工程、“上市苗圃”培育工程,支持科創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深入推進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創新,推動知識產權證券化。推動廣州知識產權交易中心與香港知識產權交易所等境外機構合作,為大灣區創新主體提供知識產權金融服務。
五、建設大灣區跨境投融資服務中心
(一)拓寬跨境投融資渠道。鼓勵在穗企業在港澳發行境外人民幣債券回流使用,支持在穗境外上市企業資金回流。鼓勵開展跨境雙向投資、并購。推進人民幣跨境使用,擴大跨境人民幣結算規模。支持金融機構開展跨境業務,為境內“走出去”企業或合作項目提供金融服務。穩妥推進跨境資產轉讓業務。
(二)促進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推動更高水平的貿易投資便利化。推進資本項目便利化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大灣區融合發展的賬戶管理體系,促進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便利化。
(三)開展跨境保險業務。鼓勵港澳地區人民幣保險資金回流。支持港澳保險公司依法取得人民幣合格境外投資者(RQFII)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為大灣區建設提供融資支持。支持穗港澳保險機構合作開發滿足市場實際需求的創新型跨境保險產品,為跨境保險客戶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賠等服務。支持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研究發展航運保險、物流保險、郵輪游艇保險等業務。
六、建設大灣區金融要素交易中心
(一)優化交易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廣州期貨交易所盡快研發產品上市,發揮平臺作用,成為粵港澳大灣區期貨市場發展的核心引擎。發揮上海證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州服務基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華南基地作用,利用好我市與香港聯合交易所等境外資本市場平臺合作機制,推動更多在穗企業境外上市。推動設立REITs區域交易中心。
(二)強化區域股權交易市場功能。支持廣東股權交易中心完善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科技創新專板”“中國青創板”“綠色環保板”“天使板”等特色服務板塊,探索“先掛牌再上市”轉板培育機制。推動除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掛牌公司外的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進行股份(股權)集中登記托管。
(三)建設保險要素交易平臺。支持上海保險交易所南方總部運營發展,搭建服務大灣區發展的國際再保險、國際航運保險、大宗保險項目招投標等業務平臺。支持航運保險要素交易平臺發展壯大,研發大灣區創新型航運保險業務。
(四)促進各類交易平臺規范發展。支持各類要素交易場所規范發展,增強配置生產要素功能。支持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增強服務功能,建設服務大灣區的碳排放權交易平臺。支持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打造成為我省優化金融資產要素配置、服務實體企業的基礎設施平臺,不斷降低金融資產交易成本,提升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水平。支持廣東省珠寶玉石交易中心、廣州鉆石交易中心發揮專業平臺功能作用,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珠寶玉石、鉆石產業;支持廣州鉆石交易中心爭取一般貿易通關和財稅優惠政策,升級為國家級交易平臺。
第二節 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一、加強與港澳地區金融規則對接
推動金融監管部門建立大灣區金融融合發展溝通協調機制,定期收集大灣區內金融機構反饋的監管訴求和問題,爭取國家支持推動大灣區監管政策協調一致,為金融機構開展業務提供清晰指引,并對標先進的規則制度,推動粵港澳三地金融市場交易規則對接。
二、加快推進金融基礎設施互聯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快推進金融基礎設施互聯,在推動廣州地區社會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設過程中,借鑒港澳信用建設經驗成果,探索依法對大灣區內企業實施信用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推進和完善結算、繳費、支付等工具跨境聯結和使用。
三、推進金融機構互設機構及開展股權、業務合作
支持在穗金融機構在港澳設立分支機構,支持在穗企業并購港澳金融機構。推動港澳地區金融機構法人總部、區域總部和功能性總部落戶廣州。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金融機構在廣州設立獨資或合資金融機構、參控境內金融機構。支持港澳地區創業投資、風險投資機構在穗集聚發展。
四、拓展產品和服務互通
穩步推進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個人Ⅱ、Ⅲ類銀行結算賬戶試點,優化銀行賬戶開戶服務。鼓勵在穗銀行機構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跨境人民幣拆借、人民幣即遠期外匯交易業務以及與人民幣相關衍生品業務。推進粵港澳基金互認工作。推進“跨境理財通”試點盡快落地。
第三節 推動重大項目和平臺建設
一、推進重點機構設立和運營,服務大灣區建設發展
加快搭建大灣區金融市場重要平臺,服務大灣區建設發展。加快廣州期貨交易所產品上線,發揮廣州期貨交易所核心聚集作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期貨市場發展。加快推動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推動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設立港澳保險售后服務中心,為在內地工作或居住并持有港澳保單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售后服務。
二、高水平建設金融載體,推進大灣區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
加快廣州國際金融城開發建設,重點發展資產管理、財富管理等高端金融業務,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示范區,推動大灣區金融合作業務集聚發展。高標準建設南沙國際金融島,打造國家金融開放創新高地。加快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將廣州打造成大灣區綠色金融核心引擎。支持中新廣州知識城建設,打造大灣區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高地。主動對接支持服務粵澳深度合作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務合作區建設,在改革協同聯動中推進更高水平改革開放。
第四節 加強監管協同及金融風險防控協調
一、建立金融監管溝通協調機制
推動建立大灣區金融監管溝通協調機制,加強跨境金融監管和資金流動監測合作,防范監管套利。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創新“監管沙盒”。推動優化創新領域金融監管,建立金融跨境經營風險、突發金融事件的監管信息交互和應急處理協同機制,建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合作機制,完善廣州與港澳地區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反洗錢、反恐融資等監管合作機制。
二、完善粵港澳大灣區金融風險監測體系建設
加強金融監管部門聯動,加強重點領域金融風險監測,做到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處置,提升風險防范的前瞻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強化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的地方金融風險監測平臺功能,探索建立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的跨境金融風險監測和預警機制。
第四章 優化金融服務體系,增強金融供給能力
第一節 完善金融組織體系
完善金融機構組織體系,鼓勵發展、引進更多的金融機構和金融業態,引導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引導金融機構服務好擴大內需戰略,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形成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
一、分類做優做大做強法人金融機構
支持廣發銀行加快上市進程,壯大金融總部經濟。支持廣州銀行、廣州農商銀行、萬聯證券等加快在A股上市,引進戰略投資者,增強資本實力。引導、支持珠江人壽、京東安聯、眾誠汽車保險等保險法人機構通過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境內外市場普通股發行上市、發行優先股和次級債等方式,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增強資本實力,提升綜合實力。推進廣州國際信托投資公司重組復業。支持廣發證券打造一流的資源配置型投行和財富管理機構,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品牌影響力、系統重要性的現代投資銀行;支持萬聯證券、粵開證券提升行業排名和影響力;支持地方金融控股集團穩健規范多元化經營,打造金融業態完備、各金融板塊高效協同的現代金融服務控股集團,支持廣州金融控股集團申請金融控股公司牌照。
二、推動新設金融機構
推進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和港澳保險售后服務中心。爭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支持在廣州設立民營銀行,為科技創新、中小微企業和綠色產業發展提供綜合金融服務,探索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等業務創新,為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拓寬渠道。推動若干保險法人總部遷址廣州,爭取推動設立創新型法人保險機構,積極推動各類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來廣州設立區域總部或分支機構,鼓勵符合國家戰略和產業政策的大型企業集團設立財務公司,創新金融服務,加快發展汽車金融、消費金融等金融業態。引進各類期貨、基金公司和中介等與期貨交易及資產配置相關的金融機構落戶。
第二節 健全金融市場體系
一、優化信貸服務
推動各銀行機構踐行普惠金融戰略,尤其是中小銀行積極實現戰略轉型,致力于服務中小微企業和“三農”客戶,同時發揮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的補充作用。加強產融對接,利用“粵信融”“信易貸”“中小融”等信息平臺暢順信貸供需對接,提升信貸的可獲得性,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支持。
二、加快發展保險市場
大力推動做強、新設、引進保險總部機構,努力改變廣州法人機構少、保費收入高的倒掛現象;引導支持珠江人壽、京東安聯、眾誠汽車保險等保險法人機構優化治理,增強資本實力,提升競爭力;爭取更多的政策落戶廣州;加強與各類保險機構的交流合作,建立保險資金投資項目資源庫,形成保險資金與重點項目的常態對接機制,充分利用保險資金,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研究推動引入保險資金增強政府投資基金母基金規模,加大政府基金對產業的引導促進作用。鼓勵保險機構創新保險產品支持我市社會治理。支持上海保險交易所南方總部發展壯大,探索搭建服務大灣區發展的國際再保險、大宗保險項目招投標等業務平臺。
三、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
充分發揮上海證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州服務基地和新三板華南基地的作用,推動企業加快上市掛牌,注重抓好上市公司規范化管理和高質量發展。進一步發展創業投資、股權投資市場,提升廣州金融資源配置影響力。支持廣東股權交易中心開展業務創新試點,加快建設科技創新專板等特色板塊,引導廣大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圍繞廣州期貨交易所建設,加快健全期貨相關產業鏈,打造風險管理中心。
第三節 豐富金融產品體系
圍繞高質量發展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要求,重點發展產業金融,創新金融產品,構建有效服務實體經濟需求、適應廣州經濟發展、具有強大競爭力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
引入中長期信貸資金和保險資金,支持城市更新改造,支持廣州市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外資銀行市場差異化、競爭錯位化戰略定位,發揮內外聯動優勢,強化跨境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支持創新驅動發展,不斷提升保險業對先進制造業和新興產業的覆蓋面和滲透度。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提高農業保險覆蓋面,支持現代農業。支持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發揮商業保險作為養老體系第三支柱作用。鼓勵保險業開發醫療、環境、公共安全等領域的責任保險產品。探索跨境車險、醫療保險、理財產品交叉代理銷售等業務創新。支持保險公司積極運用網絡、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促進保險業銷售渠道和服務模式創新。
第四節 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一、著力培植上市資源,推動優質企業上市
抓住國家加快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改革,特別是資本市場改革重大歷史機遇,落實“領頭羊”行動計劃,著力培育更多技術先進、成長性強的優質上市企業。堅持境內境外上市并舉,主板、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等市場板塊并重。完善政策扶持,加強后備資源培育,著力降低企業上市成本,切實解決企業上市遇到的困難。引導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拓寬融資渠道。
二、支持上市公司做優做強,提高市場融資能力
鼓勵上市公司充分依托資本市場,通過公司債、可轉債、定向增發、配股和優先股等多種方式拓展融資渠道,擴大企業融資規模、投資規模和生產規模,增強上市公司競爭力,推動企業做大做強。充分發揮上市公司在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中的引領帶動作用。支持產業頭部上市公司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充分發揮核心企業產業整合能力,提升金融資源引導效率。積極支持規范運作的上市公司實施產業化并購重組,引入境內外合格戰略投資者,實現低成本擴張和產業整合。引入外資機構參與直接融資市場競爭,營造直接融資市場參與者多元生態,提升直接融資市場效率。
三、鼓勵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推動債券市場創新發展
支持優質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進行融資。鼓勵企業發行創新類債券,包括停車場建設債券、城市地下管廊建設債券、養老產業專項債、綠色債券、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等債種。支持企業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盤活企業存量資產。加強溝通聯系,為企業發債創造有利條件。鼓勵駐穗金融機構開展債券發行、承銷和結算業務,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申請債務融資工具業務資格。
四、加強規范引領,促進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發展
加大私募基金的招商引資力度,吸引各類股權投資機構依法依規在我市設立私募基金管理機構,發起設立私募基金。推動私募基金園區建設,促進產業基金集群化生態化發展,提升產業基金運營效率。支持私募股權基金積極拓寬資金來源,暢通募、投、管、退等各環節。強化私募股權基金的風險防控,加強私募基金監管協作,建立多部門協同的私募基金行業準入“照前會商”機制,依托廣州市私募基金了望塔系統,建立全市私募基金招商風險體檢機制,推動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第五節 完善金融基礎設施
一、推動廣州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優化服務、增強動能
支持廣州金融發展服務中心打造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的目標定位,發揮建設金融文化、服務實體經濟、宣傳推廣與對外交流合作等作用,通過打造金融文化事業和服務實體經濟兩大業務平臺,以金融圖書“金羊獎”、嶺南金融博物館發展基金會及金融招商推介為抓手,重點開展金融政策研究與服務、組織學術研討、課題研究、金融招商推介、宣傳推廣、培訓、金融機構黨建團建活動等主要業務,搭建粵港澳大灣區高層次金融文化交流平臺。依托廣州供應鏈金融服務中心、廣州市企業轉貸服務中心、廣州企業上市綜合服務平臺等服務實體經濟。
二、推動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強化定位、優化功能
支持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建設和運營地方金融風險防控平臺和地方金融大數據庫,打造廣州維護金融安全和實施智能監管的重要地方金融基礎設施。支持與廣州市政務信息共享平臺對接,接入全市政務數據,以提升金融風險監測的精準性,支持與高等學校和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共建數字經濟領域的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科技創新基地或者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創新平臺,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利用數字政府的數據要素,加快區塊鏈、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安全多方計算和聯邦學習等技術在監管科技領域的應用,向金融機構、供應鏈核心企業和數據平臺等機構開放、開發利用數據資源,提供企業畫像、企業動態網絡超大圖譜、精準獲客、風險評估和貸后風險預警等服務。
三、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支持征信機構發展
強化信用信息支撐保障功能,引導信用服務機構發展壯大,支持經備案的征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利用公共信用信息為企業提供信用產品及服務。鼓勵行政機關、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企事業單位在政務活動中使用信用報告、信用調查、信用咨詢等產品和服務。加強信用信息數據歸集,保持信用信息數據動態更新,推動信用信息數據的應用開發。深入開展失信聯合懲戒,依法依規建立聯合懲戒措施清單并保持動態更新,積極運用聯合獎懲系統,推動聯合獎懲舉措落實落細。進一步深化“粵信融”“信易貸”“中小融”平臺建設,支持廣州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粵信融”等平臺合作,支持廣州民間金融街征信公司規范發展,以信用為基礎豐富企業獲得信貸途徑,為誠信經營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便利。加強信用服務機構監管,依法開展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和加工,規范信用產品和信用服務活動,保障信用信息安全。
四、做好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
做好金融業增加值統計工作,不斷規范統計報送,實現金融統計數據集中和共享。按照國家金融監管要求做好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統計工作,建立中央與地方之間的金融信息共享機制。
五、支持各類金融配套服務機構發展
積極引進和發展會計、律師、資產評估、信用評級、投資咨詢服務等期貨市場中介機構,引導中介機構規范經營,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專業化、高端化發展,構建服務優良的金融市場中介服務體系。
第五章 構建科創金融體系,增強金融支持科創能力
以打造科創金融要素集聚高地,探索建設科創金融體制機制創新試驗區、知識產權金融創新引領區、科創金融服務先行區為發展目標,以科創金融創新為主線,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創新體系。
第一節 培育發展科創金融支撐體系
一、建設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及中介服務機構
鼓勵全國性商業銀行在廣州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鼓勵保險機構設立科技保險分支機構、科技保險服務中心等科技保險專營機構,積極拓展科創金融業務。支持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建立適合科創企業的信貸審批、信貸考核、風控等制度體系,完善企業創新能力評價體系,提高風險容忍度,加強押品管理,靈活利率定價,為科創企業提供多樣化融資支持。培育咨詢、仲裁、征信、評估、市場調研、金融培訓、專利代理等科創金融配套中介服務機構,規范科技成果評估、定價、流轉及監督等服務機構發展。
二、科創金融賦能產業升級
鼓勵金融機構主動對接科技產業發展的重要領域、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圍繞區域優勢產業部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圍繞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創新金融服務,構建以創業投資、科技信貸、知識產權金融為主的新型金融服務體系。通過政策引導、完善配套、優化布局,引進和培育一批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科創產業投資基金、風投創投機構、新型科創金融服務機構和平臺。開展科技金融工作站、科技金融特派員試點,促進金融資源與產業園區、產業基地等科創資源對接。
第二節 優化科創金融產品和服務
一、打造科創金融產品研發高地
推進科創金融產品研發與運營模式研究,推動科創金融產品開發創新和多元化發展,建立集研發、運營、管理于一體的完整科創金融產品鏈。引導銀行設計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產品,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納稅信用貸、科技型企業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股權質押貸款、訂單融資和萌芽貸等產品,為科技型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渠道。穩妥開展外部投資聯動。支持設立功能性子公司,發揮銀行系投資基金優勢,共同滿足科技型企業的結構化融資需求,進一步完善“債權+股權”的跨界聯動模式。鼓勵保險機構依法合規投資科創類投資基金或直接投資于科技型企業。探索保險資金以股權、基金、債權、資產支持計劃等形式,直接支持科技項目和科技型企業發展。探索科技企業聯合投保模式,擴大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履約保證保險覆蓋面。試行科技保險風險證券化模式,通過發行基于保險風險的證券,實現保險風險與資本市場相融合,采用市場機制分散風險。鼓勵和引導保險機構開發面向創投機構、孵化機構的保險產品。
二、打造科創金融標準形成先行區
推動科創金融標準化發展,探索建立適合科技型企業的商業銀行信貸考核體系,探索建立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掛鉤的科技信貸利率定價機制,結合科技型企業特征,探索構建多層次的科創屬性認定標準、科創金融產品設計標準、科創金融業務管理規范、科創金融統計標準以及信息披露標準等技術支撐體系,為科創金融產品和業務創新提供依據,提升金融機構業務管理的專業性和規范性,加快形成標準化支撐科創金融發展的機制和路徑,為大灣區乃至全國提供參考和示范作用。
三、推動科創企業積極對接資本市場
強化資本市場服務創新驅動和高質量發展的能力,實施“科創領頭羊”工程。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首發上市、再融資和開展并購重組,支持以知識產權運營未來收入為底層資產發行證券化產品。加大科技創新型企業改制上市工作力度,建立科技企業上市后備數據庫,為科技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對接渠道,大力推動科創企業在滬深交易所科創板、創業板等上市融資,鼓勵中小微科技企業赴新三板、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引導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機構完善企業信用增進機制、償債保障機制,支持企業通過發行創新創業債、中期票據、標準化票據等債券產品獲得融資,優化債務結構。支持廣東股權交易中心建設“科技創新專板”,突出科技創新企業投融資需求,常態化開展科創專板運營工作。
四、加速創新資本形成和有效循環
通過政府引導、市場培育等方式,建立覆蓋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并購重組投資的科創基金體系。優化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政府出資、讓利等運營機制,打造標桿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圍繞產業創新發展需求,帶動更多社會資金支持科技型企業開展科技研發、創新平臺建設、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吸引境內外優質股權投資機構入駐。支持設立天使母基金,建立天使投資風險補償機制,引導社會資本投向天使類項目,推動風投機構聯合金融機構做好企業投后服務,為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企業成長提供長期資本支持。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創新載體與風投機構合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小科技型企業提供孵化服務和股權投資。
第三節 創新發展知識產權金融
一、推廣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
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適合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特點的風險評估、授信審查、考核激勵等制度,推廣“知保融”“專利快貸”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屬產品。做大做優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完善風險分擔機制,緩釋金融機構面臨的風險,實現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可持續發展。支持金融機構積極探索中小企業商標質押、專利許可收益權質押、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質押等新模式,對企業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等相關無形資產提供組合融資,提升企業知識產權復合型價值,為市場主體提供多樣化的知識產權金融服務。
二、推進拓展知識產權證券化
完善知識產權證券化配套扶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科創企業深入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以戰略性新興產業鏈條或產業集群高價值專利組合為基礎,構建專利資產池,發行可持續市場化推廣的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形成更多可復制、推廣的創新成果。
三、多元發展知識產權基金
做大做優廣州市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運營基金,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專利培育和轉化。大力發展多元化主體投資的知識產權風險投資基金,引導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加強對知識產權領域的投資,重點支持發展初期、擁有核心技術專利的科技型企業發展壯大,加強對知識產權產業化的投資。
四、創新發展知識產權交易市場
支持廣州知識產權交易中心發展,重點發展知識產權交易、知識產權金融及知識產權運營三大業務板塊,完善標準化交易流程,探索設立知識產權質押物處置平臺,建設立足廣州、面向粵港澳大灣區、輻射全國的知識產權交易和綜合運營服務平臺,實現科研成果、知識產權合理定價,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打通科研、實業、金融流通。
五、深化推廣知識產權保險
加強與保險機構合作對接,加大知識產權執行保險、侵犯專利權責任保險、質押融資保證保險等險種推廣力度,繼續深化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保險等險種,降低企業維權成本,保障出口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鼓勵保險機構研發專利保險與其他險種組合投保品種,探索以核心專利、專利包及產品、企業、園區整體專利為投保對象的多種服務模式,拓寬專利保險覆蓋面。
第六章 推動數字金融創新,提升金融科技服務能力
第一節 科學構建數字金融創新生態系統
一、推動廣州數字金融基礎設施建設
探索建設數字金融創新發展試驗區,依托已有的產業數字化平臺、數字政府、國家超級計算廣州中心、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等數字資源,推動構建安全可控的金融云計算資源池、可信數據資產池等數字金融基礎設施,探索設立數字征信服務平臺、數據資產交易平臺,在保護數據隱私和安全的前提下,提供低成本的計算資源、數據資源等公共服務,實現金融數據、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融合應用。爭取數字人民幣試點等各類數字金融創新試點,鼓勵面向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的跨境貿易數字化金融服務,提升跨境支付便利度。
二、構建廣州數字金融智力支撐體系
加快推動廣州市數字金融協會建設發展,做強金融科技、數字金融標準化等專業委員會,推動設立廣州數字金融創新研究院和高端智庫,打造集金融、科技、產業于一體的創新型地方專業組織。建立廣州數字金融專業領軍人才培養計劃,設立數字金融創新學院、教育基金和獎學金,推動建設數字金融人才培訓中心和創新實踐基地,深化政府、高校、科研機構、金融機構、科技企業之間的合作,聯合培養金融與科技兼通的復合型人才,加快引進和培育數字金融專業人才。
三、打造地方特色數字金融創新機制
推動設立廣州數字金融創新示范案例,舉辦數字金融創新周活動,打造具有廣州品牌特色的數字金融創新大賽、高峰論壇、成果展覽、俱樂部和眾創空間,挖掘數字金融創新案例,吸引和培育優秀的創新創業團隊,形成數字金融創新發現機制。支持權威第三方機構發布數字金融指數或榜單,積極引入全球知名數字金融創新平臺落戶廣州,與全球領先的數字金融中心城市建立合作機制,構建“廣州特色、國內領先、國際同步”的數字金融創新示范體系,創建數字金融標桿城市。
專欄3 數字金融基礎設施和數字人民幣試點
云計算資源池是指可以彈性擴充和回收的云資源管理庫,包括各類型操作系統的虛擬機資源(Linux虛擬機,Windows虛擬機等),以及預先安裝應用的虛擬機資源(ERP虛擬機,CRM虛擬機),也包括Docker鏡像等資源。用戶可以在需要資源時向資源池提出申請,彈性擴充,不需要時,回退資源至資源池。 金融云計算資源池是指預裝金融應用的虛擬機或鏡像資源,或者是金融級安全的虛擬機資源或鏡像資源。 可信數據池是基于區塊鏈技術構建的企業間數據共享、保護及溯源系統。該系統遵循一致的數據共享機制,打通各參與方之間的信息壁壘,貫穿各業務應用的數據孤島,幫助企業自主構建及管理安全、可信、可控、可擴展的數據交換網絡。 央行數字貨幣(簡稱CBDC)是由國家中央銀行面向公眾發行的、用于替代實物現金的數字化貨幣。全球央行數字貨幣的探索正如火如荼,國際清算銀行2021年對中央銀行的一項調查發現,86%的央行正在積極推動研發央行數字貨幣。中國的數字人民幣試點進展也備受關注。 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并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征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屬于M0范疇。中國人民銀行自2014年開始研究法定數字貨幣,2019年8月正式宣布推出數字人民幣(DC/EP)。 |
第二節 大力引導培育數字金融產業化發展
一、規劃建設廣州數字金融產業集群
基于區塊鏈、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移動通信技術、工業互聯網等數字科技在金融領域的重點應用,結合廣州產業特色,規劃建設數字金融科技創新產業園區,吸引數字金融相關各類主體入駐集聚發展,探索設立數字金融產業聯盟,加大數字征信產業化發展力度,創新推動數字普惠金融、大數據風控、數字支付、數字資產、數字供應鏈金融、智慧財富管理等數字金融場景落地,打造全鏈條的數字金融產業集群,高起點、高標準推動數字金融產業化發展。
二、組織推動數字金融產業規范和標準建設
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科技企業、高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聯合攻關,針對中小微企業融資、跨境貿易金融服務、企業和個人征信等金融應用場景,圍繞區塊鏈、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移動通信技術等領域的科技創新,探索研發適用的技術標準和產業規范,積極開展數字金融標準示范試點和檢測認證,支持有條件的主體參與國際國內標準制定,形成國內領先的數字金融標準規范體系。
三、培育和引進數字金融領域的龍頭企業
支持鼓勵國內外金融機構在廣州設立金融科技公司、數據中心、研發中心等金融科技主體。積極與國內外領先的數字科技企業建立戰略合作關系,鼓勵其在廣州設立金融科技研發中心或實驗室。大力培育廣州本地金融科技創新企業做大做強,打造數字金融龍頭企業和獨角獸企業。鼓勵推薦符合條件的數字金融相關企業在科創板、創業板上市或新三板掛牌,培育發展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數字科技賦能金融的示范項目。探索推動數字金融相關企業登記注冊便利化,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
四、推動地方數字金融產業投融資發展
鼓勵廣州各類政府引導基金與社會資本合作,共同發起設立廣州數字金融科技創新發展母基金,針對“數字科技+金融”細分領域發起設立子基金,專注投資數字金融創新項目。依托廣州國際金融城、廣州股權投資基地、創投小鎮等功能聚集區,結合數字金融科技創新產業園區建設,探索設立灣區數字金融產業投融資平臺。
第三節 著力推進廣州地區金融數字化建設
一、提升地方金融精準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
鼓勵廣州地區金融機構和數字科技企業加強合作,豐富數字科技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合理使用金融機構擁有的海量數據,打通金融、政務、通信、電商、醫療、交通、教育、水電燃氣等領域數據,深度運用安全多方計算、聯邦學習、區塊鏈等技術搭建多元化數據平臺,打破數據壁壘,聯通信息孤島,聚合金融數據與其他行業數據,形成金融大數據多維驗證,提升數據資源質效和金融服務精準度,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場景化、差異化、定制化、智能化、便捷化的創新金融服務產品,運用數字技術手段賦能金融“惠民利企”。
二、推進廣州地區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
加快推進廣州地區銀行、證券、保險、期貨、基金、支付等金融業態數字化轉型。鼓勵具備條件的銀行,綜合運用多種數字技術探索構建數字化銀行;鼓勵證券、期貨、基金、財富管理等機構,創新推動量化交易、智能風控、智能投顧、智能投研等服務;鼓勵保險機構優化保險開戶、承保核保、定損理賠等流程,助推保險產品精算定價,有效提升保險服務效率。支持小額貸款、商業保理等地方金融業態,廣東股權交易中心、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等交易平臺數字化升級改造,基于廣州特色產業集群探索建設數字供應鏈金融服務平臺。
三、優化地方金融數字化治理機制
支持廣州地區法人金融機構設立數字金融事業部門,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行為準則,強化數字科技在金融場景的安全應用,加強數據安全保護,防止數據濫用,保護隱私信息,加快構建數字金融安全治理體系,確保金融級應用安全。鼓勵金融機構建設數字化金融中臺系統構架,推動數據系統從集中式向分布式治理轉變,加強對分布式計算、分布式存儲、分布式數據庫等技術的研發應用,加快推進國密算法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和軟硬件系統國產化替代。
第四節 創新推動數字金融關鍵技術攻關
一、建設數字金融關鍵技術重點實驗室
鼓勵金融機構、科技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高端智庫等主體,聚焦區塊鏈、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移動通信、分布式技術、安全與隱私計算技術、物聯網、工業互聯網等多個技術領域,建立多個數字金融創新實驗室,推動基于金融場景的關鍵技術研發攻關,重點打造數字技術在中小微企業融資、跨境貿易金融、數字支付、數字征信等領域的應用,建設全國一流的數字金融科技研發體系。
二、推動“區塊鏈+金融”關鍵技術攻關
依托廣州擁有的區塊鏈發展先行示范區,支持鼓勵金融機構聯合區塊鏈技術研發機構或企業,加快推動基于金融場景的區塊鏈關鍵技術研發,爭取在密碼學技術、零知識證明、共識算法、智能合約、跨鏈技術等區塊鏈底層技術領域實現突破,持續推動區塊鏈底層平臺演進與優化,發揮可信區塊鏈在促進數據共享、優化業務流程、降低運營成本、提升協同效率、建設可信體系等方面的優勢,為機構協同、風險控制、可信安全等金融服務的難點和痛點提供有價值的技術解決方案。
三、推動“人工智能+金融”關鍵技術攻關
充分發揮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優勢,積極開展基于人工智能的中小微企業融資、跨境金融服務等創新試點,鼓勵金融機構聯合人工智能研發機構,大力推動計算機視覺、機器學習、深度學習、知識圖譜、自然語言處理、活體檢測技術、機器人流程輔助、語音識別技術等人工智能關鍵技術研發,推進人工智能在身份認證、反洗錢、反欺詐、信貸風控、數字支付、網絡安全態勢感知、非法集資監測等金融領域的應用,創新探索感知智能向認知智能轉變,構建智能化的數字金融業態。
四、推動金融大數據融合的關鍵技術攻關
充分發揮移動通信技術快速迭代升級的領先優勢,加快區塊鏈、人工智能、云計算等多種技術的深度融合,依法合規利用通信大數據,提供金融級數據服務。鼓勵金融機構聯合云計算研發機構,積極探索金融級云計算解決方案,推動容器技術、微服務等云原生技術在金融領域運用,構建安全可控、協調發展的金融級云服務生態。重點推動安全多方計算、聯邦學習、分布式數據庫、邊緣計算等大數據基礎技術研發,支持鼓勵物聯網、工業互聯網底層技術平臺持續優化,加快提升金融領域大數據融合應用水平。
第五節 強化數字金融創新邊界和規范發展
一、全力推進廣州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
以獲批成為國家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城市為契機,支持廣州金融機構、科技企業積極申報數字金融創新項目,探索具有廣州特色的技術創新、模式創新和產品創新,構建廣州數字金融創新政策體系,推動數字金融創新項目落地運行,營造與國際接軌的數字金融創新監管環境。對于通過評估認證、符合監管規則的數字金融創新項目,支持其擴大范圍進行市場化推廣。
二、構建地方數字金融創新監管機制
數字金融必須在審慎監管前提下明確創新邊界。堅持一切金融活動持牌經營的原則,依法依規將數字金融領域各類活動納入監管。利用數字科技構建數字金融監管平臺,探索設計審慎的數字金融創新試錯容錯機制,強化數據安全、隱私保護、跨境治理等數字金融監管,構建市場規范、行業自律、行政監管、社會監督、法律約束的多層次數字金融創新監管機制。建立與廣州互聯網法院常態化合作機制,積極探索數字金融領域的案件管轄、證據規則、審判制度和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嚴厲打擊以數字金融名義進行的各類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非法金融活動。
三、加強數字科技在金融領域的合規運用
深刻把握合規安全與金融創新的辯證關系,切實把安全可控作為數字金融創新不可逾越的紅線。在充分評估潛在風險、建立健全業務規則、完善風險處置預案的前提下,穩妥推進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物聯網等數字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合規運用,加強數字金融風險監測,確保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符合審慎監管要求。建立數據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控機制,積極探索金融數據開放共享和流動,確保金融數據安全合規應用。
第七章 發展普惠金融,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能力
第一節 完善多層次、廣覆蓋的普惠金融組織體系
一、推動銀行機構發揮普惠金融主體作用
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銀行駐穗分支機構在普惠金融領域加強與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合作,利用開發性貸款、專項貸款等政策性金融工具,進一步發揮對小微企業和涉農企業的支持作用。支持大中型銀行駐穗分支機構繼續推進普惠金融專營機制建設,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或專職開展普惠金融業務的部門及中心,鼓勵其在單列信貸計劃、授信盡職免責、內部考核激勵、內部資金優惠等方面對普惠金融重點領域服務實施差異化激勵。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聚焦主責主業,回歸服務實體經濟本源,根據自身定位提供便捷易得的普惠金融服務。支持在穗商業銀行優化農村地區布局,擴大農村地區服務網點覆蓋面。
二、拓寬多層次資本市場提供普惠金融服務
加強對小微企業的培育輔導,引導小微企業聚焦主業,健全財務制度,守法誠信經營,提升信用水平,支持其利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快發展,鼓勵創新型、成長型小微企業到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加大上市資源培育力度,篩選優質小微企業列入擬上市掛牌企業庫,搭建風險投資機構與入庫企業對接平臺。引導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服務中小企業。
三、發揮保險公司普惠金融保障功能
引導保險公司探索建立普惠金融專營機制,完善普惠保險業務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政府+銀行+保險”模式,按照權責均衡、互利共贏的原則,構建合理的風險共擔和利益分配機制,擴大政策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覆蓋面,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推動將三農、科技、綠色等更多領域的財政補貼逐步轉化為保險保費補貼,實現“以保代補”,支持企業發展。
第二節 加強普惠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一、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可得性
引導銀行機構開發知識產權質押貸、應收賬款質押貸、股權質押貸、排污權質押貸、碳排放權質押貸等創新融資產品,不斷優化服務小微企業金融生態。常態化開展銀企對接和交流活動,鼓勵銀行機構開發針對不同行業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確保資金精準、直達小微企業。支持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券、創業創新專項金融債券,募集資金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主體的發展,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支持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在證券交易所、區域性股權交易場所等發行各類融資工具,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充分發揮廣州市企業轉貸服務中心功能作用,不斷降低企業轉貸成本,引導我市轉貸市場規范化、陽光化發展。
二、加強金融支持鄉村振興
充分發揮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作用,落實普惠貸款定向降準政策,加大金融機構涉農資金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圍繞農村產業發展、農民創業就業、農村生態宜居等重點難點領域,積極開發個性化、差異化、定制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支持民宿旅游、林業經濟、漁業生產等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金融機構依托農業龍頭企業開展農業產業鏈金融服務,支持龍頭企業為其帶動的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完善農村產權抵押擔保權能,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產品。大力開展農業保險,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深化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保險機構合作,創新“信貸+保險”服務模式。引導保險機構下沉服務網點到農村地區,聚焦本地特色農產品的保險產品供給,提高農業保險的保障水平。
三、規范發展養老金融市場
建設完善養老保險體系三支柱框架,增強養老保障供給。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大力發展真正具備養老功能的專業養老產品,包括養老儲蓄存款、養老理財和基金、專屬養老保險、商業養老金等。鼓勵金融機構在體現長期性、安全性和領取約束性等基礎上,創新發展醫養結合、智慧養老等服務模式。鼓勵保險機構發展與人民群眾養老需求契合度更高、符合生命周期特點的養老保險產品,堅持保險經營的基本規律,確保穩健可持續發展。通過科技賦能,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水平,實現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根據國家監管政策給予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地方政策支持。強化監管,防范“假養老、真地產”以及以養老保險為名的非法集資等行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第三節 發展供應鏈金融服務
一、提高供應鏈金融整體服務水平
搭建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鼓勵供應鏈核心企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交易中心、金融科技類公司等各方主體加強信息共享,共同參與提升廣州供應鏈金融服務基礎設施水平,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以及廣州優勢、特色產業,探索推動特色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服務子平臺建設,構建多元化、多層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務生態,提供不同應用場景的供應鏈金融服務中小微企業綜合解決方案。
二、推進供應鏈金融服務創新
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對供應鏈上下游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的金融支持,提高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可得性和便利性,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努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引導銀行機構根據供應鏈上下游鏈條企業的行業結算特點,以及不同交易環節的結算需求,拓展符合企業實際的支付結算和現金管理服務,提升供應鏈支付結算效率。推動銀行機構創新供應鏈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開展政府訂單貸款、倉單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票據貼現、保理、信用證等供應鏈金融服務,進一步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探索推廣“互聯網+繳稅信息”“互聯網+交易信息”等金融服務新模式。支持保險機構積極嵌入供應鏈環節,開展抵押質押、純信用等多種形式的信用保證保險業務,擴大承保覆蓋面,為上下游鏈條企業獲取融資提供增信支持,做好供應鏈保險理賠服務,提高理賠效率。
三、完善供應鏈金融業務管理體系
加強配套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加快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推廣應用,積極利用財政資金引導激勵供應鏈核心企業使用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加快推動地方供應鏈金融專業委員會建設發展,建立供應鏈金融專業標準,研究發布供應鏈金融專業指南,加強金融、科技、產業之間的跨領域專業研究和交流合作,為供應鏈金融高質量發展提供指導。
四、提升供應鏈金融風險防范能力
支持金融機構、供應鏈核心企業、科技類公司、數據平臺、支付機構、征信公司等主體加強溝通協商,在客戶拓展、信息共享、業務培訓等方面開展合作,協同加強全面風險管理。供應鏈核心企業、金融機構、第三方數據平臺等參與主體要嚴格核查貿易真實性,嚴禁非持牌金融機構以供應鏈金融名義設立資金池,提高供應鏈金融事中事后風險管理水平,加強對產業鏈供應鏈金融的規范和監管,避免核心大型企業擠占中小企業利益。
第四節 加大普惠金融政策扶持
一、建立健全普惠金融風險分擔機制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發揮廣州市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效能,推動合作銀行機構著力提高服務水平,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加大對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投放力度。推進政策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為符合條件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科技企業、小微企業、農業種養大戶、城鄉創業者(含個體工商戶)貸款提供增信支持。
二、推進普惠金融重點領域政策落實
圍繞國家、省、市普惠金融政策文件,開展政策宣講和解讀,確保普惠金融政策精準落實。發揮普惠金融政策體系協同作用,扎實推進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民營中小微企業等重點領域發展。發揮好財政資金支持引導作用,用足用好我市對“三農”、中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的扶持政策,切實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第五節 規范發展地方金融
一、打造全國小貸行業標桿城市
(一)建立健全小貸行業監管制度。推進建立小貸公司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合規內控體系。完善首席風險官制度,提升小貸公司風險防范和規范經營意識。推進小貸行業標準化建設,大力推廣使用標準化業務系統和財務系統。完善分級分類監管制度措施,充分運用監管評價結果進行“扶優限劣”。加強行業自律管理,結合上級地方金融監管條例的出臺,加大對非法民間借貸行為的打擊力度。
(二)提升小貸行業科技水平。加快監管科技運用,不斷升級完善小貸行業非現場監管系統,實現小貸公司監管數據從“報送”向“提取”轉變,實現實時化、穿透性監管。推進“五鏈協同”認證存證系統和數字金融協同治理中心建設,提升對小貸公司的司法救濟能力和糾紛化解能力。加快傳統小貸數字化轉型工作,推動金融科技運用,鼓勵小貸公司、科技公司及中介服務機構合作研發基于金融科技的創新產品。
(三)增強小貸行業普惠能力。支持推動小貸公司特別是互聯網小貸公司開展供應鏈、產業鏈金融服務,建立相關標準,踐行普惠理念。拓展小貸行業持續穩定、低成本的資金融入渠道,支持小貸公司依法依規通過資產證券化等債權類工具補充經營性資金。建設廣州市數字普惠金融監管試驗區,打造民間融資“廣州價格”體系,形成合理的借貸資金價格,輔助監管決策。推動建立廣州市小貸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為小貸行業消費者提供政策宣傳、普法教育及糾紛調處等服務。充分利用好我市已有政策,積極向省爭取風險補償等政策支持,提升小貸公司服務實體經濟的積極性和降低其經營風險成本。
(四)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借鑒國際小額信貸先進理念和經驗,探索小貸行業發展新路。引導我市小貸公司積極參與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推動引入港澳及國際股東和資本。在民間金融街、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廣州國際金融城等重點區域設立外商獨資小貸公司,探索設立在粵港澳大灣區全域開展業務的小貸公司。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金融發展,探索開展跨境融資、跨境資產交易等創新業務。
二、構建以政府性融資擔保為主導的融資擔保體系
(一)推動建立多層次融資擔保服務體系。推動市融資再擔保公司增資擴股,增加資本信用,更好發揮再擔保對行業的輻射引領帶動作用。鼓勵各區出資設立區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服務轄區特色產業、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力爭“十四五”期間區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全覆蓋。引導國有融資擔保公司圍繞股東產業場景,延伸國企信用,服務供應鏈、產業鏈上下游小微市場主體,實現政策性功能。支持非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發揮金融科技優勢,探索成本較低、風險可控、業務可持續的商業模式,發展特色普惠金融業務。逐步構建形成以市再擔保為樞紐、區級政府性和政策性融資擔保為節點、市場性融資擔保為補充、覆蓋全市的融資擔保服務網絡,有效發揮融資擔保體系為市場主體增信、為金融機構分險的獨特功能。
(二)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質增效。加快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確認工作,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堅守準公共定位,彌補市場不足,降低服務門檻,以貸款擔保業務為主,聚焦支小支農主業,穩步提高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在保余額占比。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擴大對高成長性、知識密集型企業的融資擔保規模,加大對商貿流通、居民生活服務、外貿、外資企業的擔保支持力度。督促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實現專業化、精細化管理,建立“能擔、愿擔、敢擔”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擔保能力。
(三)優化融資擔保行業政策環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可持續的資本金補充機制。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加快接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主導的四級風險分擔體系,優化提升市級風險補償資金池效能,理順完善代償代補機制。完善銀擔合作機制,激發銀行機構參與銀擔合作的積極性,保持合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鼓勵業務創新,積極發展推進批量化業務。支持具備條件的融資擔保公司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引導合作銀行和企業利用監管評價和信用評級結果,建立有效的融資擔保行業發展激勵約束機制。加大對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的宣傳推廣,營造支持融資擔保行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對融資擔保行業的監督指導。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績效評價體系,突出支小支農、拓展覆蓋面、降費讓利等政策導向,降低盈利要求,提高風險容忍度,強化正向激勵。加強融資擔保機構行為監管,統籌運用市場準入、退出、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等方式進行行業監管,有效防范市場風險,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發揮廣州市融資擔保行業協會“自律、維權、服務”功能,在行業自律、行業統計、機構信用記錄管理、行業維權、人才培養和文化建設等方面積極發揮作用,合力推進融資擔保行業規范、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推進融資租賃與優勢產業融合發展
(一)優化融資租賃產業體系和空間布局。積極發展融資租賃產業,全面深化行業體制機制改革,完善融資租賃市場體系,提升對內對外開放水平,激發行業持續發展活力。加強基礎建設,完善配套制度,優化融資租賃發展環境。推動建立全國一流、穩健規范、配套完善的現代融資租賃生態體系,培育一批整體優勢突出的融資租賃龍頭企業和專業特點鮮明的優質企業。優化融資租賃空間布局,打造自貿試驗區核心引擎,引導融資租賃企業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集聚發展。鼓勵各區圍繞優勢產業發展融資租賃業務,推動形成多點支撐的空間布局。創新粵港澳大灣區融資租賃合作機制,構建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二)大力發展飛機船舶租賃特色金融。依托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先行優勢,大力開展飛機船舶租賃業務,發展融資租賃特色金融。支持航空公司通過租賃方式引進飛機,推動廣州空港經濟區、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大力發展飛機租賃業,攜手港澳共同探索建設全球飛機租賃中心。拓展飛機租賃公司業務領域,在鞏固傳統飛機租賃優勢的基礎上開展業務創新、模式創新。加大對航空發動機、模擬機、航材、航空和機場設施設備租賃業務以及老舊飛機資產交易和處置等上下游產業鏈業務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勵飛機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資產包交易,提高飛機租賃資產周轉效率。
(三)推動融資租賃高質量發展。推動融資租賃公司結合租賃物特點不斷優化產品組合、交易結構、租金安排、風險控制等設計,為承租人提供專業化、特色化、差異化產品服務,更好服務國家戰略。發揮融資租賃促進投資功能,支持融資租賃企業參與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設,服務固定資產投資。鼓勵融資租賃企業服務技術改造,提高承租企業技術改造效率和市場競爭力。引導融資租賃企業服務民生領域,激發消費潛力,助力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積極發展跨境融資租賃,鞏固外資外貿傳統優勢。創新支農支小支綠方式,鼓勵融資租賃公司提供適合中小微企業特點的產品和服務,補齊普惠金融短板。拓寬業務場景,運用融資租賃工具服務城市更新,提升城市競爭力。依托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創新發展綠色融資租賃,打造全國綠色融資租賃新高地。
四、推動交易場所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一)建立健全各類管理制度。推進各類地方性交易場所監管制度建設,出臺具體監管辦法。推進建立交易場所信息報送、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風險防控、處置處罰等制度機制。推動各交易場所交易信息接入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探索開展實時化監測和穿透性監管。
(二)全面推進數字化升級改造。圍繞行業信息、交易撮合、產品交收、倉儲物流、風險監控等推動全市交易場所交易系統數字化升級,實現數字化交易。全面落實上級關于交易場所交易信息系統建設有關要求,接入監管信息報送系統。推進交易場所數據信息保護建設,防止數據濫用。推進交易場所信息披露制度建設,規范交易場所信息披露行為,落實監管責任。
(三)增強交易場所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圍繞構建新發展格
局,制定交易場所高質量發展目標。推進各交易場所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建設,探索開展跨境合作服務,把廣州建設成為粵港澳大灣區權益類、大宗商品類區域交易中心。推動具有特色優勢的重點交易場所做大做強,圍繞自身行業打造產品定價權和價格指數,建設成為國內有代表性的交易場所。探索建立以各類交易平臺為基礎的供應鏈體系,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結合廣州期貨交易所設立優勢,積極探索期現結合創新發展模式。
五、提升典當行業發展活力
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通過適當擴大經營范圍、創新經營模式、拓寬融資渠道、提高融資規模、降低融資成本和探索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的可行性等方式和途徑,提升典當行業發展活力。鼓勵有條件的典當企業做大做強,開展品牌建設,為我市典當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樹立標桿。推進典當行業監管制度建設,探索建立管理指標體系并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推動典當行業相關數據接入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提升監管和風險預警效能。
六、發揮商業保理以應收賬款為基礎的綜合服務功能
(一)推動商業保理集聚發展。充分利用自貿試驗區政策、資金、資源優勢,推動商業保理企業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集聚化、科技化、專業化發展。培育一批行業示范企業,重點支持有較強股東背景、專業管理團隊、先進系統技術和清晰商業模式的商業保理企業發展壯大。鼓勵和支持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與監管名單內商業保理企業進行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提供融資,優化商業保理企業融資環境。支持和鼓勵保理企業探索國際保理等跨境業務。
(二)提升商業保理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推動商業保理公司依托供應鏈金融平臺,利用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大數據等科技手段,積極開展保理業務創新,發揮保理產品功能優勢,不斷擴大服務覆蓋范圍,提高業務效率,提升服務質量。引導商業保理企業積極轉變業務模式,逐步提高正向保理業務比重,惠及更多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鼓勵商業保理企業重點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方向、主業集中于實體經濟、技術先進、有市場競爭力的產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助力實體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發展。
第八章 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增強綠色發展能力
第一節 深化推廣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經驗
落實國家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決策部署,引導金融資源支持綠色發展,全面推進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深化推廣。完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培育發展綠色金融組織,加大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力度,引導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股票指數和相關產品、綠色發展基金、綠色保險、碳金融等金融工具為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提供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服務。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推動各區落實綠色產業金融扶持政策。擴大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績評價結果的運用范圍,明確信息披露要求,推動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支持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金融專營機構。發展綠色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綠色產業。推進金融租賃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以及專業性中介機構等參與綠色金融業務,支持有條件的公司設立綠色專營機構。
第二節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發展
一、引領大灣區綠色金融發展
發揮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聯盟作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交流合作,推動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氣候投融資中心、綠色債券發行服務中心,建設大灣區綠色金融創新中心。加強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業務創新,鼓勵在穗金融機構與香港、澳門金融同業開展綠色金融合作。鼓勵在穗企業赴港澳地區發行綠色債券融資。推動大灣區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合作,落實綠色金融標準對接互認。加強學術交流,提升綠色金融研究水平,推動綠色金融學科設置和人才培養、引進。
二、推動綠色金融產品業務監管協調,促進大灣區綠色金融監管領域合作與協調
加強監管能力建設,通過綠色金融監管的合作與互聯互通,防范跨境“洗綠”風險。在粵港澳大灣區建立合規、透明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快研究構建有利于三地綠色金融發展的自律機制,為大灣區內部綠色金融公平、有序、健康、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三、加強綠色金融國際化合作交流
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分享大灣區綠色發展成果,推動綠色金融研究水平提升及成果轉化,營造良好的發展氛圍。加強與國際綠色金融機構、國際資本市場的合作,打通綠色融資渠道,支持綠色產業發展。建立境外合格投資人投資綠色產業機制,支持港澳地區機構投資者投資境內綠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綠色創業投資基金。
第三節 推動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標準體系
一、推動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
探索在綠色金融通用基礎標準、綠色金融產品服務標準、綠色信用評級評估標準、綠色金融信息披露標準、綠色金融統計與共享標準、綠色金融風險管理與保障標準先行先試。健全環境影響的評價體系。逐步完善綠色金融評級認證、信息披露和行業標準體系。加強金融機構和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完善評價審批制度。加快推廣綠色企業及項目標準,鼓勵在穗企業、金融機構和認證機構采用香港綠色債券、綠色及可持續銀行、負責任投資等標準,推動大灣區在其他綠色金融標準系統領域開展合作,推動綠色金融標準對接互認,便利綠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二、發展綠色金融服務中介體系
加快培育和引進綠色信用評級機構、綠色金融產品認證機構、綠色資產評估機構、綠色金融信息咨詢服務機構以及環境風險評估機構等專業服務機構。完善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評價體系。
第四節 推進綠色金融創新
一、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
大力推動綠色金融產品創新,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綠色金融產品,拓寬綠色企業融資渠道,引導和激勵綠色資金投入綠色產業。支持在穗企業注冊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并引導至綠色產業領域業務發展。支持融資租賃等地方金融機構開展特色綠色金融業務。開展綠色金融創新案例評選活動。設立政府引導基金,鼓勵社會資本成立各類綠色產業基金,為綠色項目提供資金支持。推動設立市場化運作的綠色產業擔保基金,為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支持的項目提供擔保。探索銀投聯動服務綠色融資,開展銀保聯動貸款、節能環保企業股權化直投業務等創新。進一步推進碳排放權及其他環境權益交易,支持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基于林業碳匯的生態補償等碳金融業務創新,深入推進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
二、豐富綠色金融產品拓展覆蓋范圍
將綠色金融產品覆蓋的企業和項目范圍從大型環保類企業和大型節能減排項目逐步延伸到中小型企業和項目。積極研發適合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的能源效率貸款、節能減排專項貸款等綠色信貸產品。推進適合時尚創意、旅游休閑、生態農業等領域的綠色信貸產品創新。鼓勵開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環境服務融資,鼓勵發展未來收益權質押貸款、節能環保項目特許經營權質押貸款、排污權質押貸款、碳資產及環境權益質押貸款等信貸產品。結合特色產業創新開展新型綠色保險產品。以金融創新推動綠色產品市場發展,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第五節 建設服務大灣區的綠色金融基礎設施
一、打造綠色產融對接平臺
依托省、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融資對接系統,優化綠色金融產融對接系統,加快推進政務信息、金融機構和綠色企業及項目納入對接平臺管理,并積極與港澳機構對接,形成綠色產融對接的樞紐,實現綠色項目融資的精準、有效對接。
二、提升綠色金融產融對接成效
充分發揮行政部門的引導作用,吸引更多的企業、項目自愿入庫,建立由政府部門牽頭,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和企業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不斷完善綠色企業與項目庫,加強對綠色企業和綠色項目的識別、篩選,為綠色企業項目與金融機構對接提供全方位支持,探索拓展綠色項目債發行、基金投資、上市融資等服務。
三、建設服務大灣區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
充分發揮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的平臺功能,搭建粵港澳大灣區環境權益交易與金融服務平臺;積極研究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積極爭取國家級生態產品交易平臺試點落地。開展碳排放交易外匯試點,允許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資格審查的境外投資者,以外匯或人民幣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碳排放權交易。以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碳市場為抓手,帶動排污權、用能權、城市礦產交易等研究探索。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創新服務,整合綠色金融產品創新研究、綠色金融制度設計及綠色產業投融資服務,服務綠色金融價值鏈上下游。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綠色能源綜合服務平臺,以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中國新能源資產投融資與交易平臺為基礎,形成新能源各類資產和要素交易平臺,爭取落地國家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平臺。支持廣東省環境權益交易所建設綠色科創企業投融資服務平臺,打造創新型綠色金融服務生態圈。
四、數字金融賦能綠色金融服務
充分利用大數據、互聯網搭建企業、金融機構、環保部門以及公眾交流共享的信息平臺。完善金融機構及上市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推動提升環境信息披露的全面性、規范性和強制性。充分發揮金融科技發展優勢,以構建區域性綠色金融體系運行模式為重點,從搭建信息平臺、提升服務效能、精準認定項目、改進工作流程等方面,運用金融科技的力量推動試驗區綠色金融發展。通過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手段有效評估中小企業綠色信用,建立綠色金融的大數據基礎。
第九章 聚力推進期貨市場建設,提升風險管理能力
第一節 發揮廣州期貨交易所核心作用打造風險管理中心
一、建設創新型、市場化、國際化期貨市場
全力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發展,依托大灣區資源優勢和產業優勢,圍繞服務綠色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一帶一路”倡議等主題研發產品,研究推進碳期貨品種上市,逐步形成系列、多元的創新產品體系,打造國際市場的“廣州價格”,創建國際一流的期貨交易所。充分發揮廣州期貨交易所的龍頭帶動作用,培育發展優質的期貨經營機構、風險管理機構,吸引期貨高端人才匯聚。出臺扶持期貨業發展措施,爭取國家、省政策支持,推進廣州期貨業發展壯大。
二、鼓勵企業利用衍生品工具加強風險管理
發揮廣州產業豐富、產業鏈長、涉鏈企業眾多、商品交易市場發達的優勢,引導產業鏈實體企業運用期貨衍生品工具對沖風險,提升風險管理能力。引導企業建立健全風險管理機制,圍繞主業,依法適度開展套期保值業務,合理對沖價格風險。
三、利用期貨助推相關產業高質量發展
圍繞廣州期貨交易所上市品種,聚集上下游相關企業和周邊服務商,帶動商品進出口,在南沙區建設期貨產業集聚區,打造集商務辦公、數據處理、災難備份、產品開發、技術創新、會議培訓于一體的期貨產業園區。以廣州期貨交易所為核心,引進各類期貨、基金公司和中介等機構,吸引與期貨交易及資產配置相關的金融機構落戶,建設風險管理中心的優質載體。充分發揮期貨“價格晴雨表”功能,推動相關現貨產業生產、加工、貿易高質量發展,強化定價中心功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與我市各類交易場所加強合作,打造完整期貨產業鏈,實現期現貨市場聯動發展。
四、促進期貨業與其他金融業態協同發展
鼓勵期貨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銀行和保險公司開發跨市場、跨產品、跨業務的金融產品,滿足不同機構開展多元化投資的風險管理需求,推動期貨業與其他金融業協同發展,完善廣州現代金融服務體系,促進金融資源加速集聚和優化配置。
五、建設廣州商品期貨交割中心
結合粵港澳大灣區產業需求,引導企業建設商品期貨交割庫,延伸期貨產業鏈條。鼓勵支持廣州地區符合條件的現貨企業申請與全國各大商品期交所設立保稅交割庫。鼓勵全球供應商和批發商參與交割庫市場交易,培育期現結合經營的大宗商品交易商。支持期貨交割相關倉儲、物流產業發展,采用現代倉儲管理技術,提升物流質量效率,實現產業良性循環。
第二節 全面促進廣州期貨市場培育和發展
一、培育發展期貨公司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導具有良好聲譽和經營業績的境內外企業、機構在穗設立期貨公司。探索設立跨境合資、獨資期貨經營機構,鼓勵在穗金融機構與香港、澳門金融機構合作,成立合資金融機構或期貨公司。支持期貨公司在穗設立風險管理子公司及相關機構。鼓勵綜合實力較強的企業集團或在某一商品領域、投資領域具有領先優勢的機構參股期貨公司,增強資本實力。支持在穗期貨公司對標行業頭部公司的經營和管理方式,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公開上市等方式發展壯大。加大支持力度,幫助在穗期貨公司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困難。
二、優化期貨市場產品和業務
支持在穗期貨機構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需求,探索開展基差交易、倉單服務、場外衍生品業務等風險管理業務,豐富業務體系,提升綜合競爭力。推動各類金融機構開發合規產品,積極參與期貨市場。支持銀行機構積極開展期貨資金結算存管、風險管理等業務。鼓勵保險公司和期貨公司合作,推動“保險+期貨”等新型業務落地,加強銀行、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公司和期貨公司的業務聯動,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能。推動基金公司積極參與期貨市場。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圍繞廣州期貨交易所集聚、培育一批公募、私募基金開發合規產品,參與期貨市場,培育高水平的期貨市場人才。推動期貨公司發展壯大,支持期貨公司大力發展期貨類資管產品,提高風險管理能力。
三、加快建設期貨市場基礎設施
支持通信運營商圍繞廣州期貨交易所的撮合主機建立托管機房,提高系統穩定性、可靠性、實用性,豐富技術服務內容,優化關鍵技術指標,吸引交易商和期貨公司租用,大力發展期貨市場科技開發、系統維護等配套服務。吸引境內外金融科技、數據資訊服務提供商來穗發展,聚集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領域的金融科技企業,提供期貨交易結算、風控管理、行業分析、資金監控等服務,完善期貨市場基礎設施,不斷優化期貨市場環境。
第三節 推動廣州期貨市場國際化發展
一、深化粵港澳大灣區期貨市場合作
深化粵港澳大灣區期貨市場交流合作。探索設立跨境交割倉庫,完善在粵港澳大灣區內交割庫點布局。積極開展保稅交割,完善區域內清算、支付系統等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擴大交割結算服務功能。研究港澳地區相關主體在穗提供經紀服務的可行性。在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協同發展的框架下,探索香港和廣州期貨市場合作,爭取實現市場互聯互通,促進兩地金融市場的融合發展。
二、積極探索期貨跨境投資
積極引進境外實體企業、金融機構參與廣州期貨交易所產品交易,優化市場參與者結構,增加機構投資者比重。積極探索境外投資者參與廣州期貨市場的路徑,在現有監管框架和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拓寬廣州期貨市場參與機構范圍,積極引入境外市場參與者。探索與境外有影響力的期貨交易所開展跨境合作,擴大“廣州價格”影響力。積極配合人民幣國際化戰略,進一步打通本外幣、境內外、在岸離岸市場的對接合作路徑,拓寬資金跨境流通渠道,完善市場跨境交易機制。
三、加強國際期貨行業交流合作
鼓勵本土期貨公司“走出去”,在金融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提升在國際金融市場競爭力。通過招商推介、開展國際交往等方式,加強與芝加哥、紐約、倫敦、法蘭克福、新加坡、香港等全球主要期貨市場合作交流,不斷提高廣州期貨市場國際化水平。鼓勵廣州期貨市場主體加入國際性行業組織,參與國際專業會議,建立定期溝通訪問機制,提升國際化視野。加強與境內外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交流,舉辦廣州期貨高端論壇及大型國際期貨會議,邀請業界專家學者圍繞期貨和風險管理主題進行研討,不斷提升廣州期貨市場影響力。
四、增強廣州期貨市場在“一帶一路”國家影響力
基于“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產業優勢,探索開發相關配套期貨產品,探索區域內產業企業或集團財務公司直接參與產品交易,發展成為產品定價、交易、物流和信息中心。與“一帶一路”沿線的交易所集團、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和金融機構深化溝通交流,探討區域合作機制,創立行業協會組織,舉辦多邊大型行業會議,促進市場參與者深入交流。探索與“一帶一路”沿線中小規模國家級交易所技術合作或共建,樹立廣州期貨市場在“一帶一路”沿線的業界影響力。
第十章 優化金融區域布局,增強金融綜合競爭能力
第一節 推進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建設(越秀區)
積極引導各類地方金融機構在廣州民間金融街集聚發展,做強做優廣州民間金融街,推動海珠廣場文化金融商務區與廣州民間金融街一體化發展,重點支持文化、科技類企業融資,推進產融深度融合,加快建設數字普惠金融監管試驗區、公益金融試驗區和全國小貸標桿城區,推動數字金融“五鏈協同”工程,提高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筑牢風險防控底線,推動金融業發展動力跨越、發展層級跨越、產業形態跨越,加快向普惠化、數字化、國際化轉變,打造金融服務新高地、產融合作新樞紐、民間金融新品牌。
一、探索建設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范區
打造千億級文化產業基金,培育一批專營文化產業的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機構,推動一批文化領軍企業上市、掛牌,舉辦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文化金融論壇,形成一系列可復制、可推廣的文化金融產品、機制體制和文化金融投融資模式,率先建成全國首個“雙區合一”的園區。支持粵港澳大灣區文化產業投資基金在廣州做大做強。推進文化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打造完善的文化金融政策體系和公共服務體系,著重推進文化企業信用評級體系、融資風險補償體系、文化創業投資扶持體系、文化資產定價流轉體系建設,推動文化金融產品服務創新和機制體制創新。
二、推進數字普惠金融監管試驗區建設
升級廣州民間金融街非現場監管系統,打造多功能數字化精準監管系統,提升監管效率,推動成立區塊鏈監管實驗室,筑牢監管鏈,帶動風控鏈、司法鏈、征信鏈、服務鏈建設,形成金融科技“五鏈協同”的科學布局。
三、推進公益金融試驗區建設
引入一批公益金融機構,拓寬普惠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推動成立公益金融聯合會,探索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影響力投資基金,以金融手段反哺公益事業,保障公益資金的保值增值和公益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第二節 建設金融支持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發展核心區(海珠區)
一、推動琶洲數字金融產業集聚
按照打造人工智能和數字經濟企業集群規劃,以琶洲各互聯網創新型總部企業產業導入為契機,以數字金融、金融科技為主攻方向,吸引更多大型優質風投機構、法人金融機構落地,推進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琶洲核心片區內的數字金融功能區建設。
二、構建金融產業數字化生態集群
推動金融企業、人才、技術、資金等要素集聚,支持金融服務與數字技術深度融合,鼓勵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加快金融產品服務創新、加大金融服務力度、拓寬金融服務渠道,支持數字經濟發展,形成助推數字經濟產業加速發展的金融服務生態圈。
三、提升金融服務數字經濟效能
以琶洲為重點,不斷優化完善產融快速對接工作機制,圍繞產業鏈構建“頭部企業+上下游配套項目+研發+場景應用+金融”的完善生態集群,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數字經濟與人工智能發展的金融支持;促進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引導各類創新資本服務數字經濟領域領軍企業,支持優質企業上市融資,為企業發展壯大提供資本支持。
第三節 建設白鵝潭產業金融服務創新區推動金融業全面發展(荔灣區)
對標珠江新城、國際金融城和琶洲等中央商務區,優化提升白鵝潭產業金融服務創新區功能,推動區內產業與金融深度融合,逐步建設成為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產業帶的重要支撐區和服務區,打造產業金融新高地,推動荔灣區金融全面發展。
一、推進白鵝潭產業金融服務創新區建設
以服務制造和創新生態為核心,打造本地特色的產業金融多元生態圈,建立三重輔助發展系統,構建區域服務生態系統,形成“金融+產業+都會”的金融集核生態體系。扎實推進白鵝潭國際金融中心、平安華夏幸福金融綜合體等項目建設,推動高端金融服務平臺落戶。加快推進白鵝潭核心區建設,重點發展總部經濟、現代金融等高端專業服務業,打造商務集聚區、灣區極點。
二、打造產業鏈金融高地
提升全國股轉系統(新三板)華南基地輻射力,立足廣州,面向珠三角,輻射廣東、廣西、福建、海南,攜手市場各方為華南地區企業提供包括市場宣介、培訓交流、投融對接、投資者教育、研究咨詢等優質的綜合性金融服務,構建優勢互補、舉措聯動、資源融合的華南新三板市場發展新格局。引導大宗商品交易平臺依法合規發展,支持廣東塑料交易所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下拓展業務、新增交易品種。探索圍繞荔灣批發市場提質增效,設立中藥材交易平臺、茶葉交易平臺。推進區級政府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積極發揮廣州白鵝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帶動、扶持作用,培育和引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創投機構。依托國家級金融智庫廣州綠色金融研究院、廣州金羊金融研究院,鼓勵發展綠色金融,舉辦金融高層論壇、國際頂級研討會,打造高層次金融交流平臺,為荔灣區金融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突出金融精準招商
立足白鵝潭產業金融服務創新區發展優勢,實施金融精準招商。瞄準世界500強及分支機構、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大型國企等企業,重點開展金融招商,鼓勵設立金融總部機構,做大做優總部經濟。重點引入銀行、證券、保險、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產業鏈金融、私募股權投資(PE)、風險投資(VC)、財務公司、法律、稅務、會計等高端金融及配套服務機構。
第四節 依托國際金融城打造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示范區(天河區)
一、加強港澳金融招商
推動港澳地區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特別是法人金融機構落戶廣州國際金融城,大力發展并充分利用港澳地區國際資源,大力開展國際招商,引進一批國際金融機構落戶。
二、發展金融科技
利用好廣州國際金融城作為廣州市人工智能和數字經濟試驗區片區的優勢,推動粵港澳金融機構開展金融科技項目合作。支持港澳金融科技類主體包括深度應用金融科技的各類金融機構及相關企業、金融科技研發企業落戶廣州國際金融城,形成數字金融產業集聚區。支持廣州國際金融城率先開展金融科技沙盒監管試點,積極探索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吸引港澳金融機構在穗開展相關業務。加大金融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金融科技發展質效,支持港澳金融科技基礎設施落戶人工智能和數字經濟試驗區廣州國際金融城片區,加速推動金融科技深度融合。
三、爭取自貿試驗區政策區復制推廣
積極爭取自貿試驗區相關政策在廣州國際金融城—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示范區復制推廣,爭取金融對外開放政策在示范區落地實施。包括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示范區注冊、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與港澳地區跨境人民幣業務;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示范區工作的境外金融人才按規定享受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支持推動“跨境理財通”試點在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示范區落地;支持穗港澳三地機構合作設立的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在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示范區落地。
第五節 推動建設供應鏈金融示范區(白云區)
以構建服務實體經濟的現代供應鏈金融體系為目標,打造“一區一中心一基金”,即供應鏈金融集聚區、供應鏈金融服務中心、供應鏈金融產業基金,建設廣州供應鏈金融示范區,推動供應鏈金融企業協同發展,引進各類資金、資本,全面支持白云湖數字科技城、廣州民營科技園、廣州設計之都、廣州西岸、白云新城等重大產業平臺建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傳統優勢產業發展。
一、打造供應鏈金融集聚區
以供應鏈金融改革創新、先行示范為抓手,積極爭取省的政策支持,探索出臺市、區級專項配套支持措施,引導供應鏈金融企業及其配套服務機構在白云區集聚。鼓勵法人銀行機構設立供應鏈金融專營機構,培育產業龍頭企業,支持龍頭企業申請設立供應鏈金融公司落戶,支持大型企業集團設立小額貸款、融資擔保、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科技金融公司等,推動集聚區供應鏈金融服務主體多元化發展。
二、支持廣州供應鏈金融服務中心建設
支持區級金融投資控股平臺與廣州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國內知名供應鏈管理公司加強合作,推動廣州供應鏈金融服務中心相關實體機構落戶白云區,建設供應鏈金融創新發展平臺。發揮白云區級金融投資控股平臺基金、擔保等業務板塊綜合優勢,為供應鏈上下游企業提供全鏈條定制化金融服務;鼓勵供應鏈核心企業、金融機構、上下游企業共同參與,構建多元化、多層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務生態。
三、推動設立供應鏈金融產業基金
支持白云基金聯合社會資本,設立供應鏈金融產業基金和各類產業子基金,投資供應鏈企業、金融配套服務機構、供應鏈金融創新企業等,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勢主導產業中的供應鏈核心企業在產業鏈條上并購重組和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供應鏈產業加快協同發展。
第六節 探索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科創金融示范區(黃埔區)
一、培育和集聚科技創新金融服務機構
以廣州科學城為核心載體,建設以總部金融機構、專營機構、風投機構為特色的科創金融集聚區,增加金融資源有效供給。支持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魚珠片區)與國際金融城聯動發展。設立“中新(廣州)知識城風險投資大廈”,深化QFLP業務,吸引境內外風投機構集聚發展。積極引進會計事務所、評估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提升專業服務能力和水平。
二、加強科創金融政策研究和試點
爭創國家科創金融試驗區,共建粵港澳大灣區科技金融創新中心。爭取政策支持,便利港澳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知識產權登記、科技型企業股權登記托管,推進與港澳及國際科創金融規則對接。優化引導基金整體規劃布局,打造覆蓋風投業務全鏈條的引導基金體系。設立天使母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向天使類項目。支持國有創投機構專業化整合,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實施股權激勵和跟投,建立容錯免責機制。支持廣東股權交易中心開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拓寬風投機構項目退出渠道。
三、樹立國際化科創金融品牌
升級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民營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創新服務超市,建設民營及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及融資對接平臺,應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運用水、電、氣、稅、社保等非信貸數據,精準描摹企業信用畫像,為企業增信。設立首貸、續貸、轉貸服務中心,提升企業獲貸率,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定期舉辦科創金融博覽會、論壇等活動,交流科創金融最新發展成果。
四、打造知識產權金融創新高地
建設分布式知識產權交易資源共享云平臺,優化信息共享機制,促進知識產權有效流動。鼓勵商業銀行建立適合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特點的風險評估、授信審查等制度,完善企業評價體系,降低企業門檻,讓更多小微企業受惠。推進知識產權證券化,爭取將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中的知識產權許可在稅收管理中視為融資行為。鼓勵推廣專利執行保險、專利侵權責任保險等險種,激發科技創新動力。探索開發創新型知識產權保險產品。
五、加快發展金融科技
制定促進金融科技產業發展的政策,規劃建設大灣區金融科技創新中心(金融科技產業集聚區),引進金融科技頭部機構。支持建立產學研協作發展平臺,加強金融科技知識產權保護,鼓勵金融科技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等金融機構加快數字化轉型,實現金融服務個性化、智慧化,增強金融服務科技創新質效。支持設立金融科技人才培養基地或機構,發揮中央財經大學粵港澳大灣區(黃埔)研究院作用,加快培育金融科技人才。
第七節 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核心區(花都區)
一、助力打造空鐵融合發展示范區
協調銀行機構為機場三期擴建、廣州北站建設、空鐵聯運大綜合交通體系構建、城市更新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創新融資模式,通過銀團貸款、引入境外資金、發行專項理財產品等方式為空鐵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
二、構建綠色建筑金融服務體系
推進綠色建筑信貸認定標準與綠色建筑標準對接,推廣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示范工程,鼓勵房地產開發項目執行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促進綠色金融和綠色建筑協同發展。運用綠色票據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為試驗區核心區企業提供信貸支持。
三、創新農村產權抵押擔保融資模式
對接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廣清接合片區建設,推進農村產權抵押擔保融資。鼓勵保險機構創新開發與農村產權抵質押融資相關的保險產品,加大對“三農”的金融服務力度。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機構優勢,支持美麗鄉村建設項目。
四、推動綠色債券發行
支持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綠色金融債募集資金。支持花都區綠色企業通過綠色債券市場直接融資,支持中小綠色企業發行綠色集合債。進一步完善企業信用增進、擔保和風險補償等機制,支持綠色基礎設施項目等綠色項目建設運營。
第八節 建設普惠金融創新服務示范區(番禺區)
一、推進普惠金融基礎設施建設
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加大對產業園區、重大發展平臺和重點發展區域的金融服務力度,優化村(社區)營業網點布局,發揮金融服務站點功能作用,推進普惠金融機構和服務重心下沉,為小微企業、“三農”和城鎮居民提供更有針對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務,著力打造“15分鐘普惠金融服務圈”。
二、發揮財政資金政策導向
支持區引導基金與社會資本加強合作,出資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助推人工智能、數字經濟、先進制造業、生產性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中小企業加快發展。鼓勵區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與金融機構加強戰略協同,為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支持。
三、推進萬博基金小鎮建設
充分利用萬博基金小鎮區位、政策、服務等優勢,吸引一批國內知名風投機構落戶,與區域內銀行、保險、證券等機構形成金融生態圈,打造萬博金融創新高質量發展聚集區,建立健全萬博基金小鎮服務實體經濟工作機制,引導風投機構發掘、培育和投資區內科技型、成長性中小微企業。
第九節 建設自貿試驗區金融創新示范區和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范窗口(南沙區)
進一步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構建與自貿試驗區跨境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相適應、承載粵港澳大灣區要素資源互聯互通的金融服務體系。
一、規劃南沙金融發展空間新格局
建設期貨產業集聚區或期貨小鎮,打造集辦公、數據處理、災難備份、產品開發、技術創新、科研培訓、會議于一體的期貨產業園區。以廣州期貨交易所為核心,引進期貨、基金公司和中介服務等機構,吸引與期貨交易及資產配置相關的金融機構落戶,建設風險管理中心的優質載體。高標準建設南沙國際金融島,以IFF永久會址為核心,逐步引入全球金融業高端要素資源和金融創新平臺,打造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創新和資源配置平臺。加快打造明珠金融創新服務區,推動金融機構、地方金融機構、金融業務及企業投融資對接服務平臺等在南沙集聚。
二、聚焦強化南沙特色金融新優勢
(一)聚焦優勢產業創新發展三大金融業務。深化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完善壯大綠色金融市場體系,積極探索開展氣候投融資工作。促進跨境金融服務便利化創新,探索在跨境人民幣業務、跨境資金管理、資本項目可兌換等方面先行先試。提升航運金融服務能級,支持航運保險要素交易平臺發展壯大,發揮國際航運保險稅收優惠等政策優勢,推動高端航運產業跨越式發展。
(二)做優做強四大特色金融產業。實現融資租賃產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飛機船舶租賃國際合作與競爭平臺,攜手港澳探索建設全球飛機租賃中心。打造金融科技產業高地,支持開展金融科技產品和服務創新,拓展金融科技沙盒監管試點,構建金融科技創新生態圈。推動股權投資產業加速發展,創新基金服務模式,打造風投創投集聚區。引導商業保理產業規范發展,有效提升產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效能和集聚效應。
三、由點及面爭取政策試點新突破
爭取跨境金融創新政策試點,進一步拓展FT賬戶體系應用,推進跨境理財通政策試點落地。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有序推動QDLP和QFLP、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等試點業務開展,拓寬跨境資金雙向流動渠道,增強對境內外資源的配置能力。爭取融資租賃創新發展系列政策試點,繼續推動人民幣租賃資產跨境轉讓政策試點落地,爭取有關部門支持將更多融資租賃先行先試政策優先落地南沙,促進南沙融資租賃產業高質量發展。
四、扎實推動重要金融服務平臺項目建設邁上新臺階
全力推動籌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港澳保險售后服務中心、粵港澳大灣區氣候投融資中心等重要金融服務平臺,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發展。高水平推進國際風險投資中心、匯豐全球培訓中心等項目建設,支持南沙區上市服務中心、上交所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基地(上海證券交易所南方中心)、國際人才金融服務中心等做大做強,為粵港澳大灣區企業搭建交流合作、要素交易和信息流動等功能性平臺。
第十節 建設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示范區和城鄉融合發展示范區(從化區)
一、探索建立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示范區
(一)健全現代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引導和支持金融機構優化金融資源布局,推進鄉村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工程,提升村民金融素養;推進創建信用鎮(街)、信用村試點,推動整村授信模式創新,促進農村信用、信貸聯動;以打造一批“移動支付示范鎮”“信用創建示范村”為抓手,加速鄉村地區金融基礎設施改造升級。持續改善特色小鎮的金融生態環境,實現支付、信用和特色小鎮的融合發展,助推形成革命圣地紅色旅游、美麗鄉村綠色旅游等品牌。
(二)大力開展鄉村金融產品創新。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針
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和需求,積極研發個性化、創新性金融產品和涉農信貸品種,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支持民宿旅游、林業經濟、漁業生產等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推動廠房、生產大棚、漁業船網工作和生產訂單、農業保單融資,探索開展無抵押信用貸款模式和各類權利質押、動產質押等擔保方式,擴大貸款抵質押擔保物范圍,滿足農戶和農業企業多樣化資金需求。支持廣州農村產權交易所、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創新服務產品,探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權經營權、林權、碳匯資源流轉交易,擴大農村產權交易、碳排放權交易規模。探索推進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
(三)推廣農業產業鏈金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農村產業鏈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機構依托農業龍頭企業開展農業產業鏈金融服務。推廣運用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鼓勵涉農供應鏈上下游企業通過服務平臺確認債權債務關系,鼓勵金融機構探索制定適合“鄉村振興”的應收賬款融資產品。
(四)加強“三農”綜合保險體系建設。大力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性農業保險模式、品種創新,實現主要農產品保險品種全覆蓋,為現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全方位和全產業鏈保險服務。擴大農民小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覆蓋面,為農民群眾提供必要的意外傷害風險保障。
(五)拓寬多層次資本市場支農渠道。加大培育力度,有針對性地指導重點涉農企業加快改制上市,引導一批農業企業在“新三板”、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
二、探索建立金融支持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示范區
(一)完善農村產權抵押擔保權能。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積極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金融支持政策,充分發揮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在涉農企業融資中的作用,支持城鄉融合發展典型項目及涉農小微、民營等各類企業融資。配合推動金融機構完善農村產權抵質押信貸管理機制,創新專屬信貸產品和融資模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林權等抵押融資以及承包地經營權、集體資產股權等擔保融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探索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
(二)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有效路徑。健全水權、林權碳匯交易、用能權等生態產品(衍生品)交易體系,探索建立森林覆蓋率、水質等約束性考核指標交易機制,打造生態產品綜合交易平臺。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建設,依托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爭取建成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示范點,創新推廣綠色金融產品。
第十一節 推進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區建設和農村金融服務改革創新(增城區)
一、推動廣州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區創新發展
建立以各金融機構普惠金融事業部為依托,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為抓手,促進會為紐帶,廣州中小微金融服務區為平臺,各職能部門、商會、協會共同參與的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逐步完善融資擔保體系,為中小微企業增信,充分利用省、市“再擔保”政策為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降低風險。推動廣州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區功能轉型升級,整合現有線上融資平臺中小微企業信息,打造線上“中小微企業成長服務平臺”,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政策咨詢、人才培訓、技術支持、財會稅務、法律咨詢、融資對接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務。在各鎮街企業集聚區域建立普惠金融服務站,組織各類金融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個性化精準對接服務。進一步完善中小微企業融資市場“廣州指數”。
二、深入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改革創新
完善以商業銀行、農村金融服務站、助農取款點三級機構相互支撐的農村金融服務組織架構,為農村地區提供資金收付、資金融通、金融知識培訓服務等全方位金融服務。引導各類金融機構針對“三農”開發定制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整合農村金融服務資源,通過金融知識宣講團、農村廣播站開展農村地區金融知識宣傳。探索農村產權可抵押融資試點,盤活各類農村產權要素,建立統一規則,統一交易平臺,加快推進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建設。探索在行政村建立保險理賠咨詢點,引導村委、駐村法律顧問和保險業從業人員為農民提供保險理賠第三方咨詢服務,指導農民辦理保險理賠和督促保險公司落實保險責任。
三、推動重點產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發展
加大多層次資本市場對“三農”、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發展。發揮區級引導基金帶頭作用,加強政府與社會資本的合作,做大做強區級政府性引導基金,撬動社會資本,并大力引進優質股權基金,引導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支持優質項目建設,為區內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農業、鄉村旅游業及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等項目實施提供資金支持,加快打造“世界顯示之都”,推動大健康產業、信息技術產業、先進制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
專欄4 “十四五”時期重點建設的金融功能區
一、越秀區重點挖掘廣州民間金融街新活力,建設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范區,推進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建設,推進數字普惠金融監管試驗區、公益金融試驗區建設。 二、海珠區重點建設金融支持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發展核心區,形成助推數字經濟產業加速發展的金融服務生態圈。 三、荔灣區重點建設白鵝潭產業金融服務創新區,逐步建設成為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產業帶的重要支撐區和服務區。 四、天河區依托國際金融城打造粵港澳金融合作示范區,深化金融互聯互通,推動金融高水平開放。 五、白云區重點推動建設供應鏈金融示范區,構建服務實體經濟的現代供應鏈金融體系,推動供應鏈產業加快協同發展。 六、黃埔區探索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科創金融示范區,爭創國家科創金融試驗區,共建粵港澳大灣區科技金融創新中心。 七、花都區重點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核心區,促進綠色金融和綠色產業協同發展,構建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交流長效機制,不斷提升核心區綠色金融服務的能級和輻射帶動能力。 八、番禺區重點建設普惠金融創新服務示范區,全面優化普惠金融發展環境,不斷拓展普惠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 九、南沙區重點建設自貿試驗區金融創新示范區和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范窗口,進一步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構建與自貿試驗區跨境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相適應,承載粵港澳大灣區要素資源互聯互通的金融服務體系。 十、從化區重點建設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示范區和城鄉融合發展示范區,改進和提高“三農”金融服務水平,全面支持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城鄉融合發展。 十一、增城區重點推進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區建設和農村金融服務改革創新,加大金融服務中小微企業和“三農”力度。 |
廣州市金融功能區布局圖
第十一章 優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機制,強化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能力
第一節 健全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機制
一、落實地方金融監管職責
按照職責權限對本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投資公司、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地方金融機構及其活動實施嚴格監督管理和妥善風險處置。推進金融風險監測防范系統建設,對金融風險進行實時監測、識別、預警和防范。建立地方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以廣州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金融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依托建設廣州金融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全面推進“標準化、集約化、智能化、社會化”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體系建設,探索推動完善地方金融風險處置長效機制。
二、健全地方金融監管制度
推進建立地方金融機構黨建引領制度,鼓勵地方金融機構成立黨的組織,常態化開展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宣傳活動,做好黨員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提升地方金融工作服務黨的事業和國家建設大局的成效。
推進地方金融機構行為規范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堅持風險防范關口前移,完善并實施考評準入審查制度,推進董監高信用機制和行政許可評審制度建立;完善機構退出制度,優化退出方式,健全退出程序,提高退出效率。
推進地方金融機構非現場監管制度完善升級,健全依法合規管理重大事項備案機制和報告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日常檢查、監管信息公示及運用、地方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地方金融監管應急制度。推廣地方金融機構首席風險官制度,筑牢合規經營和風險防控的第一道防線。
三、提升監管能力
推進市、區兩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監管隊伍建設,充實監管力量。建立專職監管員制度,探索組建地方金融執法隊伍,維護地方金融市場秩序。完善監管措施,區分依法合規經營和不同程度存在違規違法經營情況等類型,實施分類精準化監管,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建立違法違規金融行為處置機制,設置可行有效的監管處置措施。充分發揮中介服務機構作用,推動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信評級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參與對地方金融機構的審計、評級等工作,提升監管工作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四、開創地方金融監管新模式
轉變監管理念,推進地方金融工作重心加快向“強監管”“防風險”轉變。以改革創新的思路,建立健全專業、高效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機制,打造地方金融監管“黨建+制度+科技+協同”的廣州模式,實現廣州地方金融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
第二節 強化監管科技建設與應用
一、加強監管科技應用
支持金融監管與金融科技深度融合發展,利用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現代科學技術全面提升地方金融監管效能,形成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首席風險官制度“三位一體”的現代地方金融監管框架體系。建立數據采集、動態監測、風險預警等標準,進一步深化“五鏈協同”監管與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監管鏈”“風控鏈”“征信鏈”“司法鏈”“服務鏈”的協同效應。充分發揮廣州作為人民銀行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的優勢,推動將試驗機構范圍擴展至地方金融機構,實現監管與創新的動態平衡和相互促進。支持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進一步完善和升級廣州市地方金融風險防控平臺,全面實現與地方金融機構的業務、財務管理系統進行聯網對接,并推動與國家金融預警監測平臺、省非現場監管等相關平臺互聯互通工作,實現對地方金融機構經營情況、網絡輿情、風險狀況的“實時+動態”監測和智能化監管。
二、加強數據共享、運用與治理
推進數字政府在地方金融領域的運用,通過“數字政府+監管科技”模式,提升審批、監管效能,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推進地方金融機構數字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設,提升監管部門數字化治理能力。
三、推動金融監管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廣州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有限公司高質量發展,全面提升經營管理、技術研發科學化水平,推動政企數據連通,拓寬數據授權范圍,提升數據應用質量,建成地方金融大數據庫,實現廣州市各區綜合智能監管“一站式”服務,打造具有現代化、智能化、數字化的地方金融機構監管科技平臺,建成安全可靠的區域性數字金融基礎設施,將地方金融活動全面依法納入審慎監管。支持廣州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主業特強,適度多元”原則適度拓展業務邊界,穩步提升營業收入、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等核心財務指標,力爭“十四五”期間在科創板上市。
第三節 加強地方金融監管協同治理
一、加強監管與司法的協同治理
推進建立金融監管與司法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積極發揮數字金融協同治理中心作用,定期分析梳理地方金融機構涉法涉訴案件及其管理漏洞,強化地方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管理體系建設。積極發揮廣州金融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用,推進與法院、廣州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協同共治,創新運用“金融+司法+科技”的手段,優先通過非訴方式高效化解各類金融糾紛,實現金融糾紛的訴源治理,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二、加強監管與宣傳的協同互動
推進金融類廣告查驗機制建設,與宣傳部門、媒體機構建立工作溝通聯系機制,依法查驗金融類廣告的合規性,加強金融法律、法規和金融知識的宣傳普及,提升地方金融機構合規意識和公眾金融風險防范意識。
三、加強行業協會自律監管
強化對行業協會的工作指導,規范行業協會運營。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指導行業協會建立健全行業自律機制,研究制定行業自律公約,引導行業依法依規經營,自覺維護行業秩序。支持行業協會發揮政府助手作用,鼓勵行業協會參與行業規劃、政策法規的研究與制定,配合做好行業監管工作。
第四節 推進重點領域金融風險整治
一、積極穩妥化解P2P存量風險
積極推進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平臺(P2P)存量風險處置化解工作,在法律、行政法規框架內依法維護廣大出借人合法權益,探索運用“大數據+法律科技”的創新性手段和方式,提高資產清退效率和回款比例。
二、嚴厲打擊非法集資
嚴厲打擊各類以創新為名的非法集資違法活動,壓實基層政府主體責任,建立非法集資企業和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強部門間協調聯動,利用現代金融監管科技加強對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預警。堅持“打早打小、打防結合”原則,通過“上下聯動、橫向統籌”方式整合多部門力量,完善“監測—預警—處置—反饋”工作閉環,有效遏止非法集資等活動。
三、嚴厲打擊非法放貸
加強對非法放貸違法犯罪活動的聯合打擊整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間借貸的相關法律及其司法解釋調整和規范民事主體之間的非經常性、非營利性借貸活動。依法合規保護廣大借款人合法權益,打擊逃廢債務違法違規行為,通過信用聯合懲戒等方式在社會營造“重合同,守信用”金融文化氛圍。
四、嚴密監測助貸業務,打擊違規行為
推動加強對境內從事助貸、聯合貸款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的規范管理。支持擁有金融科技技術、客戶數據、消費場景等核心優勢的企業與金融機構合作開展助貸業務,提升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三農”等市場主體信貸可獲得性,降低融資成本。
第五節 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
一、加強投資者教育,增強公眾風險防范意識
針對金融案件高發領域,運用各種新聞信息媒介開展金融風險宣傳教育,增強公眾風險防范意識,著力提升金融消費者素養,樹立“賣者盡責、買者自負”“收益自享、風險自擔”等金融投資理念。重點加強與金融消費者權益有關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引導金融消費者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金融產品風險特征理性投資與消費。督促各類金融機構、地方金融機構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
二、加強創業警示教育,遏制金融風險來源
有針對性地開展創業警示宣傳教育活動,引導企業經營者規范經營,增強企業經營者的法制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引導企業經營者樹立“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理念,從業人員尤其是企業的實際控制人、高級管理人員,要“守底線,明紅線,知敬畏”,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提高對非法金融活動的識別能力,不從事非法集資、吸收公眾資金等金融活動。
三、依法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機制和保障機制,培育公平競爭和誠信的市場環境。加強行業自律,發揮行業協會自我約束作用,督促行業企業守法誠信,引導行業自我管理、自我約束。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資源投入,確保資源投入使用科學規范,持續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保持各類投訴渠道暢通,引導金融領域相關社會組織協助金融消費者依法維權,建立發展多元化、多層次的金融糾紛的解決機制。
第十二章 優化金融營商環境,提升金融發展能力
第一節 優化金融政策支撐
一、積極爭取國家級金融先行先試政策
依托粵港澳大灣區中心城市、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中新廣州知識城、粵港澳大灣區與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建設、“雙城”聯動等重大機遇和平臺,積極爭取創新試點和政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直屬重要金融機構、法人金融機構等重要政策、項目、機構和平臺落戶廣州,不斷提升廣州金融發展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
二、大力爭取省級金融支持政策
貫徹落實廣東金融強省戰略,爭取省在金融機構和平臺布局、專項支持政策、創新試點等資源傾斜廣州,為廣東金融強省建設做出廣州貢獻。
三、優化市區兩級金融政策體系
定期梳理國內外金融先進城市金融扶持政策,及時對標、學習先進經驗,補齊我市金融政策短板,結合我市實際完善金融機構落戶、金融人才、業務補貼、購租辦公用房等金融業招商相關扶持政策,提升我市金融扶持政策的吸引力。指導各區不斷完善金融扶持政策體系。已制定專項金融政策的區不斷優化提升政策,尚未制定專項金融政策的區盡快出臺促進金融發展支持政策,改善各區金融發展不平衡現象,形成省、市、區金融政策疊加效應,提升對金融機構和人才的吸引力和積聚力。
第二節 提升信貸獲得便利
一、深化普惠金融體制機制改革,引導金融機構敢貸愿貸
發揮財政資金支持和引導作用,積極運用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應急轉貸、政府性融資擔保、貸款保證保險等政策工具,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清理規范中小微企業融資中的不合理附加費用,整治銀行強制搭售產品、超公示標準收費、收費與服務項目不符等違規行為,建立健全銀行業違規收費投訴舉報機制。引導銀行機構探索在單列信貸計劃、授信盡職免責、內部考核激勵、內部資金優惠等方面對普惠金融重點領域服務實施差異化激勵。鼓勵商業銀行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建立風險定價和管控模型,優化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發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線上服務、“不見面”審批等便捷信貸服務。
二、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以全國實行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為契機,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動產融資擔保相關的融資產品,促進更多中小企業通過應收賬款抵押、讓與擔保、融資租賃、合同融資等形式進行多元化融資,盤活沉睡資產。大力推動“銀稅互動”,挖掘和利用稅收數據賦能不同的業務和應用場景,積極將企業納稅信用、納稅貢獻轉化為融資信用,拓寬納稅信用貸的受惠范圍。探索建立風險分擔及緩釋機制,探索外部投貸聯動融資服務模式創新,支持初創型、缺乏固定資產卻具備核心創新能力和服務能力的科技型企業在發展初期獲得信貸資金。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信貸融資模式,積極擴大“信易貸”規模,讓信用優質企業更易獲得貸款。
三、運用金融科技,提升信貸服務效率
探索運用區塊鏈技術在金融信貸上的運用,利用區塊鏈技術分布式存儲、不可修改的特性,精確獲取貸款人購物、旅行、信用卡消費、信貸行為等信息記錄,減少信息的不對稱、不透明,幫助銀行縮短貸前調查、貸款審批以及貸后管理等環節,讓獲得信貸更加便捷高效。進一步推廣“粵信融”“信易貸”“中小融”等線上融資服務平臺,加大信用信息歸集整合力度,加快打通關鍵領域信息壁壘,構建覆蓋更多市場主體的信用數據采集、評價和運用體系,為金融機構和市場主體提供高效、精準的融資對接服務。推動征信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優化征信查詢服務。加快推進信用服務業發展,積極培育信用服務機構做大做強,不斷提高行業整體服務水平。
第三節 增強金融服務效能
一、深化金融業“放管服”改革
進一步完善和明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權責清單,積極推動落實“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規范審批程序,提升審批效率。積極爭取簡化上級委托許可事項和市級權責事項的辦事流程,依托信息化手段,減少市場主體辦事提交材料數量,縮短辦事時間,大幅壓縮企業“跑部門”的次數。堅守底線思維,嚴把準入關,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做好在穗金融機構的服務工作,依法依規協調解決金融機構經營展業中面臨的難點和堵點,及時落實各項金融扶持政策,支持在穗金融機構發展壯大。建立健全功能完備、高效便捷的金融人才服務體系,滿足金融人才多樣化的服務需求。
二、優化金融機構服務企業水平
鼓勵銀行機構推行線上服務、“不見面”審批等便捷信貸服務,在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移動終端等提供更多申請貸款的場景。加強銀行業服務規范化建設工作,做好銀行業務流程和業務收費公示,杜絕強制搭售產品、超公示標準收費、收費與服務項目不符等違規行為,建立健全銀行業違規收費投訴舉報機制。深化“金融+政務”服務,充分發揮銀行網點密集優勢,提供更多便捷的政務服務事項。
第四節 推進金融治理體系建設
一、提高監管執法水平
深入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持續轉變監管職能,進一步還權于市場,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鞏固執法責任制,合理劃分監管職權和責任,落實屬地監管職責。規范執法行為,做到于法有據、有法可循、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決糾正監管不作為、亂作為和徇私枉法。努力提高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法律素養,提高學法、用法能力,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切實提升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理念和綜合執法水平,為全面推進法治廣州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加強金融行業自律
推動金融類社會組織制定自律規則,掌握行業信息,建立統計數據信息分析研判制度,及時進行風險預警和處置。加強對所在行業企業的風險培訓和合規培訓,提升行業風險意識。制定道德規范以約束金融行業從業人員,促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三、加強金融法治宣傳培訓
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把案(事)件依法處理的過程變成普法“公開課”。創新運用多種形式,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新出臺法律法規規章的解讀。充分發揮普法宣傳教育的重要作用,為人民群眾提供專業、精準、高效的法治宣傳。持續加大部門公益普法力度,引導報社、電臺、電視臺、網站、融媒體中心等媒體自覺履行金融普法責任。培育壯大金融普法志愿者隊伍,創新培育法治文化精品。
第十三章 推進金融開放合作,不斷提升廣州金融國際影響力
第一節 加大金融招商力度
全面實施《廣州金融國際招商工作方案(2020—2026年)》,積極落實國家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政策,通過構建與廣州國家重要的中心城市和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核心引擎地位相匹配的國際化金融機構體系,在引進國際金融機構區域總部、國際金融組織分支機構等領域取得新突破。鼓勵國際知名的外資銀行、證券、保險、基金、金融科技公司和評級機構等落戶廣州,對落戶廣州的頂尖國際金融機構給予政策優惠。大力引進《財富》500強等知名榜單金融機構、境內外重要性金融機構,國際性、區域性或國際多邊合作金融機構和金融組織等的總部、區域總部或分支機構;金融基礎設施、專業子公司、專營機構等總部型項目;行業領軍企業或高成長性、符合金融業發展導向和監管要求的創新金融業態等。每年在國際金融中心城市(地區)舉辦招商推介活動,加強與倫敦、紐約、香港、新加坡、東京、巴黎、法蘭克福等國際金融中心的交流合作,提升金融業協同發展能級。深化與境內外領先金融中心城市的金融合作交流,加強與我市派駐國外招商代表處等聯系與合作,建立常態化金融招商工作機制。
積極吸引銀行、證券和保險業金融機構在廣州設立資產管理、風險管理、投資銀行、直接投資等專業化子公司,進一步完善金融組織體系。支持社會資本和大型企業在廣州發起設立融資租賃、汽車金融、財務公司等法人機構,為實體產業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務。指導各區發揮資本引領作用,加強與國內各地優質金融機構之間的交流互動,促進國內金融招商工作提質增效。
第二節 積極對接“一帶一路”國際金融市場
以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建設為切入點,以國家實施“一帶一路”倡議為平臺,按照建設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的總要求,以開放促改革,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大局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推動廣州金融業全方位國際化發展,優化金融對外開放布局,提升廣州國際金融資源配置能力和話語權,形成廣州金融對外開放新格局。
鼓勵我市金融機構“走出去”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和國際金融市場競爭。探索建設國際金融資訊服務平臺,收集“一帶一路”金融投資項目信息。鼓勵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為參與“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建設的企業開展融資咨詢、人才培訓等多元化服務。
支持我市金融機構參與“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積極探索“項目+金融”合作模式,探索推動廣州對外投資基金,為“一帶一路”建設重大項目提供系統性融資方案。支持保險機構發展海外投資保險、海外租賃保險等業務,為企業海外投資、產品技術輸出和參與“一帶一路”重大建設工程提供綜合保險服務。支持供應鏈金融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科技公司等新興金融機構使用供應鏈金融、融資租賃、信用貸款證券化等創新金融產品幫助“一帶一路”企業進行融資。
探索研究鼓勵本地金融機構“走出去”的政策機制,對在境外投資金融機構的給予政策傾斜,推動其在港澳地區以及海外市場設立分支機構,爭取培養若干立足本土、走向世界的國際性金融機構。鼓勵在穗企業、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與港澳地區金融機構在當地開展合作,或以港澳地區為橋梁向其他國家和地區拓展業務。充分發揮廣州地緣、商緣、人緣優勢以及在產業金融和風險管控等領域的專業特長,鼓勵金融機構以參股和并購等方式拓展海外布點。
第三節 打造多元化金融對外交流合作平臺
按照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金融展會和論壇品牌為目標,以及“規模化、國際化、市場化”的總要求,把中國(廣州)國際金融交易·博覽會打造成為集外聯、招商、推介、引才于一體的重要平臺。充分發揮IFF在國際金融交流和戰略性高端金融智庫作用,突出促進廣州金融業與國際接軌交流對話功能,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堅持高站位、高起點、高標準,推動中國風險投資論壇做精做專,不斷擴大論壇國際影響力,助力廣州建設“風險投資之都”。
充分發揮廣州各大金融機構、研究機構、行業協會對外交流的平臺作用,加強與國際金融機構和金融組織的合作,及時了解國際金融發展動向,吸取借鑒有關國家和地區在金融發展中的經驗教訓,為廣州制定金融發展政策措施提供支持,同時也為境外金融機構了解廣州金融發展環境、吸引更多國際金融資源集聚廣州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發展頂層設計,建立定期溝通協調機制,促進金融監管部門、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金融機構、金融產品交易場所和地區政府部門之間的對話交流與協商合作。
第四節 深化金融區域交流合作
全面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及省關于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促進全省區域協調發展的意見,充分發揮廣州金融產業的輻射帶動功能,按照區域金融體系構建、特色金融產業發展、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思路,深化廣州與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粵東西北城市、對口幫扶地區市之間的區域金融交流合作。
結合珠江—西江經濟帶、粵桂黔高鐵經濟帶合作試驗區、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閩粵經濟合作區等跨省區重大平臺建設,促進廣州與粵東西北和對口幫扶城市在金融機構互設、金融監管、市場信息、金融風險防范、金融科技推廣、金融人才開發等方面建立溝通協作機制,支持粵東西北和對口幫扶城市培育壯大金融市場主體、豐富金融業態、提升地方金融政策承接能力,支持廣州金融機構在粵東西北和對口幫扶城市內設立分支機構。
深化廣州與粵東西北和對口幫扶城市之間在特色金融方面的合作與交流,與深圳、湛江、汕頭、惠州、中山、東莞、清遠、梅州等市金融工作部門建立區域性金融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加大廣州金融支持粵東西北地區經濟協同發展的力度。鼓勵廣州各類PE、VC機構到粵東西北城市和對口幫扶城市拓展業務,挖掘和培育當地優質企業資源,推進廣州與粵東西北城市和對口幫扶城市合作發展天使基金、創投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等行業,提升地方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水平。支持粵東西北和對口幫扶城市在廣州舉辦各類金融招商推介會和交流合作活動,邀請粵東西北和對口幫扶城市政府金融工作部門和金融機構參加中國(廣州)國際金融交易·博覽會等活動。
第十四章 推進金融人才和金融文化建設,進一步提升廣州金融文化影響力
第一節 打造華南金融人才高地
一、完善高層次金融人才發展支持政策
完善《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出臺相關配套落實措施,加大高層次金融人才的支持力度,給予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資金補貼、優先參加學習培訓活動、安排專項入戶指標、支持參選國家及省市重大人才工程等方面支持。
二、實施“十百千”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工程
依托國內外金融機構、金融國際組織、設有金融專業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為抓手,研究建立高層次金融人才分類評價機制,實施“十百千”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工程,加大高層次金融人才開發和引進力度,建立廣州金融高層次人才庫。鼓勵本地高校設立期貨學院或開設衍生品專業課程,與廣州期貨交易所等期貨交易所加強合作,共同培養風險管理人才。到2025年,全市力爭累計評選出10名金融領軍人才、800名金融高級管理人才、2000名金融高級專業人才。同時,通過實施“十百千”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工程,帶動形成一支具有國際視野、適應經濟全球化要求、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廣州金融人才隊伍。
三、大力培養開發金融人才
加大行業研究、金融科技、監管科技、風險管理、保險精算、財富管理、綠色金融、國際金融等廣州緊缺急需金融人才引進及培育力度。加強與紐約、倫敦、東京、香港、新加坡等國際金融中心城市的合作,鼓勵本市金融機構與國際知名金融機構、金融國際組織、高校和研究機構等加強合作,探索研發與廣州建設全球金融中心城市要求相適應、符合廣州金融行業開放發展實際需求的海外培訓項目和課程。
四、優化金融人才發展環境
大力發展“市場服務、公共服務、社會服務”為一體的功能完備、高效便捷的金融人才服務體系,滿足金融機構和金融人才多樣化的服務需求。形成統分結合、縱向聯動、橫向聯合、協調高效、整體推進的全市金融人才工作運行機制。依托廣州金融人才協會、廣州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廣州金融家創新空間等,搭建金融人才公共服務平臺,為金融人才引進、政策咨詢、培訓交流提供專業化、公益性服務。通過舉辦金融人才沙龍、聯誼會、專家論壇、專題講座、人才培訓等活動,促進不同行業、不同領域金融人才之間的交流。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強協同共享,推動建立包括校園招聘、海外招聘、網絡招聘、定向獵取等在內的本市金融人才市場化配置體系。通過政府采購、財政補貼等政策手段,鼓勵支持社會組織、行業協會、高校院所為金融人才提供多樣化的社會服務。
加強與港澳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的合作與交流,重點促進金融人才在穗港澳三地自由流動,合作打造粵港澳大灣區金融人才新高地。大力支持穗港澳三地金融機構和人才進駐廣州國家級人力資源產業園、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粵港澳大灣區人才港。加大穗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養與交流合作力度,探索穗港澳三地金融人才聯合培養模式。
第二節 建設高水平新型金融智庫
一、構建廣州金融智庫發展新格局
統籌推進國家級、省級、市級多層次金融智庫建設,推動廣州中國金融四十人研究院、廣州金羊金融研究院(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廣州基地)、廣州綠色金融研究院、廣東南方金融創新研究院、廣州國際金融研究院、高校、科研院所金融研究部門、金融機構博士后工作站等金融智庫協調發展,形成定位清晰、特色鮮明,規模適度、布局合理的新型智庫體系,推動設立期貨市場專家庫、期貨市場研究院、期貨業發展咨詢委員會,聯合多方建立中國期貨研究與創新中心,打造以期貨及衍生品為主要研究內容的一流智庫。努力打造一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德才兼備、富于創新精神的金融政策研究和決策咨詢隊伍,充分發揮廣州新型金融智庫咨政建言、理論創新等重要功能,圍繞金融服務新發展格局、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等重大課題積極開展研究,提升廣州金融戰略研究水平,補齊廣州在緊跟國家重大戰略部署謀劃重大戰略發展“先知先覺”不足的短板,搶占金融發展的至高點,為推動廣州金融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理論支撐和決策依據。
二、不斷規范金融智庫管理工作
高度重視金融智庫建設,加強對智庫建設工作的領導,切實承擔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作為業務主管單位或業務指導單位的責任,引導各類金融智庫規范健康發展,確保金融智庫所從事的各項活動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統籌協調,做好整體規劃,優化資源配置,避免金融智庫重復建設和無序發展。
第三節 打造嶺南金融文化中心
一、大力推動金融文化建設
通過政府引導,以開展金融文化宣傳展示、金融知識普及教育、金融知識專題培訓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全市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的金融文化培訓,繼續發揚嶺南金融“先行、擔當、創新”的拼搏精神,倡導“誠信、開放、務實、創新、擔當”的當代金融家精神,在金融人才隊伍中大力宣傳優秀金融家案例,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造就一批優秀金融家模范隊伍,形成見賢思齊的良好氛圍。
二、大力宣傳嶺南特色金融文化
依托嶺南金融博物館集中展現嶺南金融文化特色,加強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發展歷史和文化的對接與交流,打造嶺南金融文化精品和對外交流平臺,增強大灣區金融從業人員心靈契合度和歸屬感。加大金融文化產品開發力度,制作嶺南金融博物館宣傳片,編制《嶺南金融文化手冊》,以廣州國際金融城為載體推進嶺南金融博物館新館建設。積極培育金融文化論壇、嶺南金融文化大使等宣傳活動,著力打造一批具有影響力的金融文化新品牌。加強金融文化傳播能力建設,促進金融宣傳媒體融合發展。
三、加強金融文化交流
結合國家“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強對外金融文化交流合作,搭建金融文化交流平臺。充分發揮嶺南金融博物館在金融文化交流合作方面的功能作用,帶動嶺南地區金融文化研究和金融文化交流,通過理論創新、學術創新和表達創新,提升嶺南金融文化的國際影響力。借助港澳與國際聯絡廣泛的優勢,加強與“一帶一路”及世界灣區的合作。
第十五章 保障實施
第一節 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和金融組織黨建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關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全面落實“兩個維護”十二項制度機制,推動全市金融系統黨員、干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措施在廣州金融系統全面深入貫徹落實。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加強金融組織黨的建設,推動形成黨的建設與金融事業深度融合,廣泛凝聚推動廣州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為順利實現廣州金融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第二節 完善組織實施機制
落實規劃實施責任,強化年度計劃與發展規劃銜接,完善監測評估,健全實施監督考核機制,提升規劃實施效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推動市級金融專責小組發揮規劃實施領導小組作用,統籌推進規劃實施的研究決策、組織部署、統籌協調、考核督導等工作,確保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時落實規劃分工任務。
二、落實評估優化工作
以納入本規劃的主要指標、政策措施和重大項目為主要抓手,認真組織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科學評估規劃實施結果,及時發現問題,通過問題導向及時調整和改進規劃實施工作,確保規劃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三、加強檢查督導
不斷完善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建立健全各區金融業統計制度,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督辦制度、完善社會監督機制,定期對各區規劃指標落實情況進行公開,及時公布規劃實施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節 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一、強化財政支持政策對規劃的保障作用
積極爭取省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促進推動重要平臺、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用足用好目前已有的市級金融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政策,引導資金向重點領域和發展短板傾斜,確保資金利用效益最大化。積極發揮區級財政支持政策的重要補充作用,發揮各級財政支持政策的疊加效應,吸引各類金融資源向廣州集聚。
二、協調各方力量統籌推進
發揮現有各項協調機制的作用,加強與國家金融監管部門的密切溝通,爭取其對廣州金融業發展的指導和支持,推動落實“十四五”規劃中主要指標、重大項目和平臺建設實現預期目標;加強與市直相關部門尤其是重點行業主管部門的密切協同,推動加強產融對接,促進金融與實體經濟良性循環,達到共同高質量發展;強化各區主體責任,發揮一線部門作用,根據自身產業基礎和未來發展重點,謀劃發展特色金融,形成主打金融板塊,同時要抓好金融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各區金融工作力量,為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做實重點項目推進
圍繞規劃既定的目標和主要任務,謀劃推進一批金融重點項目建設。集中優勢資源,加強對重點項目建設的支持,以重點項目落實促進規劃落實。
附件:廣州市金融發展“十四五”重點項目和工作
附件
廣州市金融發展“十四五”重點項目和工作
序號 | 重點項目和工作 | 責任單位 |
1 | 以廣州期貨交易所為核心,建立期貨產業園區。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南沙區政府、天河區政府 |
2 | 推動廣州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快速發展。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
3 | 支持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強化定位、優化功能。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 |
4 | 建設廣州企業上市綜合服務平臺。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
5 | 建設廣州金融糾紛多元化解平臺。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法院、廣州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金融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
6 | 爭取鉆石進出口一般貿易政策落地廣州鉆石交易中心,推進廣州鉆石交易中心升級為國家級交易平臺。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番禺區政府 |
7 | 推進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南沙區政府 |
8 | 推動設立港澳保險售后服務中心。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南沙區政府 |
9 | 推動廣州國投重組復業。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
10 | 支持廣州金融控股集團申請金融控股公司牌照。 | 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
11 | 推動法人金融機構進駐國際金融城。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天河區政府 |
12 | 推動有條件的區設立區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區政府 |
13 | 爭取廣州數字人民幣試點。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
14 | 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數字金融科創中心。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區政府、相關企業主體 |
15 | 設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科技聯合實驗中心。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區政府、相關科技企業、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 |
16 |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科技金融創新中心。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開發區管委會 |
17 | 規劃建設大灣區金融科技創新中心(金融科技產業集聚區)。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開發區管委會 |
18 | 推進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建設。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越秀區政府 |
19 | 建設“數字普惠金融監管試驗區”和“公益金融試驗區”。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越秀區政府 |
20 | 建設金融支持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發展核心區。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海珠區政府 |
21 | 建設白鵝潭產業金融服務創新區。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荔灣區政府 |
22 | 依托廣州國際金融城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示范區。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天河區政府 |
23 | 推動建設供應鏈金融示范區。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白云區政府 |
24 | 建設數字金融科技創新產業園。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企業主體、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南沙區政府 |
25 | 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可持續金融中心。 |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
26 | 推動商業保理公司依托供應鏈金融平臺,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創新。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南沙區政府 |
27 | 聯合港澳共建氣候投融資中心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南沙區政府 |
28 | 建設綠色債券發行服務中心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南沙區政府 |
29 | 完善“五鏈協同”體系,建設小貸行業全國標桿城市。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越秀區政府 |
30 | 建立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機制,打造地方金融監管新模式。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越秀區政府 |
31 | 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開展飛機租賃業務,發展融資租賃特色金融。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自貿區南沙片區管委會 |
32 | 推動政府性融資再擔保提質增效工程。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金控集團 |
33 | 推進對助貸機構和貸款中介市場規范治理的地方立法工作。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
34 | 實施《廣州金融國際招商工作方案(2020—2026年)》。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商務局、各區政府 |
35 | 辦好中國壽險業峰會、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開發區管委會 |
36 | 辦好國際金融論壇(IFF),提升廣州金融國際影響力和美譽度。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南沙區政府 |
37 | 辦好中國(廣州)國際金融交易·博覽會,提升服務實體經濟功能,打造高端金融展會和論壇品牌。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區政府 |
38 | 實施“十百千”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工程。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人才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政府 |
39 | 打造廣州金融家創新空間,優化金融人才服務環境。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區政府 |
40 | 優化提升嶺南金融博物館,打造成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文化交流的重要載體和平臺。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越秀區政府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9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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