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報網訊: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國務院《“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部署,大力推動節能減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深度融入新發展格局,圍繞生態省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立足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完善節能減排制度體系,提升節能減排治理能力,完善實施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以下簡稱能耗雙控),強化污染物總量控制,推動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較2020年分別完成6.86萬噸、0.51萬噸、1.1萬噸、1.52萬噸。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更加健全,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
三、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重點行業綠色轉型工程。以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為重點,對標能效標桿水平,促進行業整體能效水平提升,系統梳理能效低于基準水平的重點企業清單,組織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升級行動,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推廣高效精餾系統、高溫高壓干熄焦、富氧強化熔煉等節能技術,加快高效粉磨技術、高效能燒成系統技術、高效脫氮脫硫技術等新技術新裝備的應用,開發平板玻璃生產節能降耗減排新技術、玻璃配料粒化技術、富氧或全氧燃燒技術等。引導高爐—轉爐長流程煉鋼轉型為電爐短流程煉鋼。推進鋼鐵、水泥、焦化行業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全省鋼鐵企業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中福州、三明、漳州等地區力爭提前1年完成;基本完成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涂裝類、化工類等產業集群分類治理,鼓勵行業、企業加快工藝革新,開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改造,推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依法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探索開展行業整體審核模式。促進數據中心和5G等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提升,逐步實現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全部達到綠色數據中心要求。“十四五”時期,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8%。到2025年,通過實施節能降碳行動,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煉油、乙烯、合成氨等重點行業產能和數據中心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的比例超過30%,鼓勵高耗能重點行業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工信廳、發改委、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設區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園區節能環保提升工程。按照布局集中、產業集聚、用地集約的原則,科學合理布局工業項目,加快推進工業企業“退城入園”,重點領域新建工業項目原則上應入駐工業園區。以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為重點,組織實施園區改造提升工程包,推動能源系統優化提升,促進能源梯級利用和余熱余壓回收利用,建設園區智慧綜合能源,鼓勵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完善化工、造紙、印染、制革等產業集聚和供熱需求大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逐步實現天然氣管網全覆蓋。健全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開展進水濃度異常的污水處理廠片區管網系統化整治,推進工業園區污水減量化、資源化,到2025年,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全面建設“污水零直排區”。推進供熱、供電、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等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加強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集中貯存和處置,推廣小微企業零散危險廢物第三方集中收集,推動揮發性有機物、電鍍廢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綠島”項目建設,在沿海地區率先建成一批示范項目。到2025年,支持建成一批國家級節能環保示范園區,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省發改委、商務廳、工信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工程。全面推進城鎮綠色規劃、綠色建設、綠色運行管理,統籌推動低碳城市、韌性城市、海綿城市、“無廢城市”建設。構建綠色低碳建筑體系,規范綠色建筑設計、施工、運行、管理,推行裝配式鋼結構等新型建造方式,持續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全面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提升公共建筑用能監測和低碳運營管理水平,加快發展超低能耗建筑,加大零碳建筑的開發和應用,積極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實施綠色高效制冷行動,以建筑中央空調、數據中心、商務產業園區、冷鏈物流等為重點,更新升級制冷技術、設備,優化負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統能效水平。實施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綠色高效制冷產品市場占有率大幅提升。(省住建廳、生態環境廳、發改委、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物流節能減排工程。推動綠色鐵路、綠色公路、綠色港口、綠色航道、綠色機場建設,有序推進充換電、加注(氣)站、加氫站、配套電網及港口機場岸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動船舶岸電受電設施改造,到2025年,船舶受電設施安裝率、使用率大幅提高,沿海主要港口75%以上專業化泊位(危險貨物泊位除外)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持續推動“電動福建”建設,提升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環衛清掃等新能源汽車使用比例,在有條件的內河、湖泊、內海,推動新增或更新公務船舶、固定航線車客渡船、旅游休閑及其它民用領域率先使用電動船舶,并逐步實現全省推廣應用。大力發展智能交通,積極運用大數據優化運輸組織模式,推動不同運輸方式合理分工、有效銜接,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大力發展鐵水、公鐵、公水等多式聯運,形成以閩江干流高等級航道為骨架的江海聯運體系,做大做強海鐵聯運,推動漳灣港等重點區域建成鐵路專用線,“十四五”期間,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5%以上。加快綠色倉儲建設,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加快標準化物流周轉箱推廣應用,全面推廣綠色快遞包裝,引導電商企業、郵政快遞企業選購使用獲得綠色認證的快遞包裝產品,推廣應用瘦身膠帶、循環中轉袋、可循環快遞箱(盒)、標準包裝廢棄物回收裝置,推進郵件快遞包裝綠色化、減量化和可循環。全面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深入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鼓勵重型柴油貨車更新替代,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加強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舊運輸船舶。提升鐵路系統電氣化水平,推廣低能耗運輸裝備,推動實施鐵路內燃機車國一排放標準。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20%以上,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較2020年下降5%,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較2020年下降3.5%,鐵路、水路貨運量占比進一步提升。(省交通運輸廳、發改委牽頭,省工信廳、公安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民航福建監管局、民航廈門監管局、省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推進農村電網改造升級,開展30個鄉村電氣化試點,加快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推廣使用電烤爐加工煙葉、種子、筍干等農產品,推進燃氣下鄉,支持建設安全可靠的鄉村儲氣罐站和微管網供氣系統。推廣應用農用電動車輛、節能環保農機和漁船,發展節能農業大棚,推進農房節能改造和綠色農房建設。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推廣有機肥、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和綠肥種植,化肥使用量比2020年減少10%,大力推廣農作物綠色防控、統防統治,開展農藥減量控害行動,在平和、南靖等重點縣(市、區)探索實施化肥定額制,農藥使用量比2020年減少10%。深入推進規模養殖場污染治理,推廣水禽無水面養殖、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等實用技術,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垃圾處理能力,統籌推進農村改廁和污水、黑臭水體治理,因地制宜促進糞污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基本消除較大面積的農村黑臭水體。全面實施秸稈綜合利用和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行動。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65%,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均達到43%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3%以上,綠色防控、統防統治覆蓋率分別達到55%、45%。(省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發改委牽頭,省工信廳、水利廳、市場監管局,國網福建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持續推進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圍護結構、制冷、照明、電梯等設施設備節能改造,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鼓勵采用能源費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率先淘汰老舊車,推動公共機構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原則上新增和更新公務車輛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完善新建和既有停車場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配備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推動能耗定額管理,開展能效對標對表行動。持續推進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活動,評選一批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綠色低碳示范單位。建立健全節約型機關常態化、長效化機制,到2025年,力爭80%以上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建成節約型機關。(省機關管理局負責)
(七)重點領域污染物減排工程。完善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聯合協作機制,增強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能力。實施溫室氣體和污染物協同控制,探索開展鋼鐵、建材等行業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試點示范。以石化、化工、制藥、涂裝、印刷、制鞋、家具等行業為重點,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全過程治理。全面開展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協同防治,推動細顆粒物濃度持續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污染。深化水環境污染治理,全面開展入河(湖)入海排污口整治,嚴格查處各類涉水違法違規行為。實施小流域治理鞏固提升工程,推動一批小流域實現水質跨類別提升。深化城市內河內湖整治,推廣福州內河治理、廈門筼筜湖治理經驗與模式,推進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到2025年,基本消除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省生態環境廳、發改委、工信廳、水利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立足構筑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體系,堅持先立后破,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嚴格合理控制新增煤電項目,新建機組煤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推進存量煤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持續推動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推廣大型燃煤電廠熱電聯產改造,充分挖掘供熱潛力。推動工業余熱、電廠余熱、清潔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熱(蒸汽),推進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實施集中供熱。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加大落后燃煤鍋爐和燃煤小熱電退出力度,推動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鞏固提升燃煤鍋爐整治成果。逐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將縣級市的城市建成區及城市近郊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27.4%左右。(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工信廳、住建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實施全過程污染物治理,推進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推動使用低(無)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輔材料,加大源頭替代力度。以石油煉制工業、石油化學工業、合成樹脂工業和燒堿、揮發性有機物聚氯乙烯工業、紡織染整等行業為重點,實施涉揮發性有機物提標改造綜合整治工程,全面提升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確保實現達標排放。開展易揮發有機液體儲罐改造,對浮頂罐推廣采用全接液浮盤和高效雙重密封技術,對廢水系統高濃度廢氣實施單獨收集處理,加強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治理。積極探索在制鞋、家具集中區開展第三方治理,推廣集中噴涂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等集中處理處置新模式。實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區域內等量替代,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寧德等沿海城市實施倍量替代。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省工信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環境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推動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持續推進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加快城市生活污水管網建設和改造,全面推進市政排水管網及居民小區、公共建筑、企事業單位內部排水管網錯接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損管網更新修復,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管網空白區,推行污水資源化利用和污泥無害化處置,推廣再生水用于市政雜用、工業用水和生態補水。加快建設完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到2025年,新建改造市縣污水收集管網3500公里,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50萬噸/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0%,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9%,力爭實現全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85%左右。(省住建廳、生態環境廳、發改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節能減排制度體系
(一)優化完善能耗雙控制度。堅持節能優先,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管理,以能源產出率為重要依據,綜合發展階段和節能潛力等因素,科學分解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基本目標,合理確定能耗強度降低激勵目標,實行基本目標和激勵目標雙目標管理,能耗強度降低達到激勵目標的地區,其能源消費總量在當期能耗雙控考核中免予考核。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根據地區生產總值增速目標和能耗強度降低基本目標確定本地區年度能源消費總量目標,經濟增速超過預期目標時,可相應調整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十四五”時期地區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能源消費總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納入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能耗雙控考核。積極爭取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支持保障重大項目建設。提升節能形勢分析能力,不斷健全節能預警機制,及時對高預警等級地區開展工作指導。逐步建立用能預算管理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率先開展用能預算管理試點,優化能源要素配置。加強能耗雙控政策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的銜接,探索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的工作機制。(省發改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通過健全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推動結構優化調整,促進環境治理水平提升。按照可監測、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則,科學確定總量減排指標分解方式,合理下達地方重點工程減排量,確保污染治理任務較重的地方承擔更多減排任務。完善總量減排考核體系,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扎實推進重點減排工程,形成有效減排能力。加強總量減排監督管理,強化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制度銜接,加大重復計算、弄虛作假特別是不如實填報削減量和削減來源等問題核查力度。(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三)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根據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政策規定,嚴格落實在建、擬建、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以下稱“兩高”項目)管理要求,定期組織開展專項評估檢查,建立工作清單,明確處置意見,實行動態管理,嚴禁違規“兩高”項目建設、運行,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對需要實施產能置換的項目,從嚴審核產能置換方案。加強“兩高”項目節能審查,重點突出能效約束,對標國家能效標桿水平或先進水平加強項目準入,鼓勵企業主動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劃環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和區域污染物總量削減要求的,依法不予審批。組織開展“兩高”項目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和結果執行監督評估,對審批能力不適應的依法依規調整上收審批權。加強年綜合能耗5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兩高”項目工作指導。嚴肅財經紀律,指導金融機構完善“兩高”項目融資政策。(省發改委、工信廳、生態環境廳牽頭,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省市場監管局、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標準體系。適時啟動《福建省節約能源條例》等節能減排法規修訂工作,修訂完善《福建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嚴格執行節能減排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節能審查制度要求,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強節能減排行政執法工作,加大國家強制性節能標準實施情況監管力度。加快完善省級節能標準體系,組織制定符合我省實際的重點行業地方標準,鼓勵支持社會團體和企業研究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探索確立省級重點行業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深入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推動居民消費品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制標準和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執行,進口非道路移動機械執行國內排放標準。(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司法廳、工信廳、財政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機關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經濟政策。各級財政加大節能減排支持力度,統籌安排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示范引領工程建設,引導產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對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的地區給予獎勵。逐步規范和取消低效化石能源補貼。建立財政補貼與使用者付費相結合的合理分擔機制,出現使用者付費無法彌補需支付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服務費的情況時,按照權屬責任,由市、縣(區)政府予以補足。落實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建立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支持重點行業領域節能減排,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積極探索綠色貸款財政貼息、獎補、風險補償、信用擔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快綠色債券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積極推進環境高風險領域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稅收政策要求。強化電價政策與節能減排政策協同,落實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落實落后“兩高”企業的電價上浮政策。(省發改委、財政廳、金融監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稅務局、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福建證監局、廈門證監局,省工信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市場化機制。持續深化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進一步完善用能權交易制度體系,加強用能權交易與能耗雙控以及碳排放權交易的統籌銜接,推動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產業及經濟發展條件好的地區流動和集聚,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海洋“藍碳”交易試點。繼續開展地區間能耗指標交易試點,支持跨區域開展能耗雙控協作。培育和發展排污權交易市場,進一步擴大政府收儲來源、加大政府儲備力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有序推動綠色電力交易。規范和發展節能、環境治理市場,積極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發展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環境托管服務等新模式。加強能效標識管理,推廣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制度,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工信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統計監測能力建設。嚴格實施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加快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進一步豐富應用場景,推動節能信息化平臺整合及節能數據共享。開展工業、建筑、交通運輸等領域及城市基礎設施能源消費統計和指標體系研究。根據國家統一要求,做好污染源統計調查,加強工業園區污染源監測,推動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在線監控監測設施,建立覆蓋排污許可持證單位的固定污染源監測體系。加強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強化統計數據審核,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升統計數據質量。(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工信廳、統計局、住建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壯大節能減排人才隊伍。全面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健全完善節能監察專業執法體系,強化基層節能執法隊伍建設,實現省、市、縣三級執法力量全覆蓋。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和負責人。加強縣級及鄉鎮基層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重點排污單位設置專職環保人員。加大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及節能減排執法人員培訓力度,組織開展業務培訓、經驗交流,提高執法人員業務水平。更好發揮第三方機構作用,培育一批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的節能減排服務機構。強化人才支撐作用,集聚節能環保領域創新人才、高端人才,培育造就一批領軍人才和青年人才,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開展節能環保相關從業人員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節能環保技能交流。(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工信廳、人社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編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節能減排的決策部署上來,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系統觀念,明確目標責任,制定實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各項任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將本地區節能減排目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及年度計劃充分銜接,科學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和重點單位責任。要科學考核,防止簡單層層分解。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工作指導,推動各項目標任務有序有效落實,及時防范化解風險,重大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省直各有關部門統籌做好職責范圍內節能減排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對下級部門業務指導。省屬企業要帶頭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鼓勵實行更嚴格的目標管理。(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監督考核。開展“十四五”市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增加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考核權重,加大對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推動能源資源優化配置措施落實情況的考核力度,優化完善能耗雙控考核方案,統籌目標完成進展、經濟形勢及跨周期因素,優化考核頻次。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考核結果經省政府審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加強對工作不力地區的督促指導。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壓實減排工作責任。完善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深化例行督察,強化專項督察。(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全民行動。深入開展綠色低碳社會行動示范創建活動,深入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增強全民節約意識,建立完善綠色生活相關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行綠色消費,著力破除奢靡鋪張的歪風陋習,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營造綠色低碳社會風尚。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推廣力度,支持先進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和推廣。組織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通過多種傳播渠道和方式廣泛宣傳節能減排法律法規、標準和知識。發揮行業協會、商業團體、公益組織的作用,支持節能減排公益事業。暢通群眾參與生態環境監督渠道。開展節能減排自愿承諾,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科技廳、生態環境廳、機關管理局,省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掃一掃獲取
最新情報資訊
掃一掃免費
閱讀最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