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1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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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构建与依法治省相适应的法治消防体系

一、完善地方消防法规标准。修订《海南省消防条例》,并制定出台与之配套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公共消防安全管理需要。出台《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编制“三合一”场所[8]、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旅业式出租屋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和电动车火灾防范等地方标准,逐步形成符合本省实际、具有海南特色的地方消防法规标准。

二、完善消防执法规范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消防执法程序和行为,制定消防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消防执法裁量标准,规范消防自由裁量权,推行消防监督执法“双随机”机制,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强化消防执法监督,公开消防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实现行政审批网上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进一步简政放权,开辟消防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全程服务工程项目建设,优化消防审批服务。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美安科技新城、澄迈县海南生态软件园3个园区,推行消防极简审批服务模式。

三、完善消防守法社会制约机制。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质量诚信平台开发应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消防从业质量终身负责制。完善消防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实施行业通报和媒体曝光。推动建立消防守信激励机制,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作为企业信用评级、上市评定、银行贷款、保险费率、产权交易的重要指标,个人的消防违法行为与就业、信贷等挂钩。引导公民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第二节构建责权一致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职责明晰、高效顺畅的责任体系,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消防经费、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年度考核,将消防工作结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管理职责。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政府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保养职责,健全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完善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消防安全信息共享、消防违法行为抄报移送、火灾隐患联合整治等制度。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研判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健全常态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消防治理体系,持续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三、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贯彻“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求,培育单位主责意识。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大消防安全投入,保证消防基础设施完好有效,依法建立专职和志愿消防队,加强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并实现与消防部门联勤联动;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要求,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9]建设水平。消防重点单位常态化落实“六加一”[10]措施,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火灾高危单位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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