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提高调峰储备能力
储气设施与天然气管道相连,是天然气管网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的重要手段。依据全国天然气管网布局建设储气设施,主干管道应配套建设地下储气库,地下储气库和LNG接收站应与全国管网相联通,加强城市燃气应急调峰能力建设,构建储气调峰服务市场。
1、重点推动天然气储备调峰能力建设
围绕国内主要天然气消费区域,在已初步形成的京津冀、西北、西南、东北、长三角、中西部、中南、珠三角等八大储气基地基础上,加大地下储气库扩容改造和新建力度,支持LNG储气设施建设,逐步建立以地下储气库为主,气田调峰、CNG和LNG储备站为辅,
可中断用户调峰为补充的综合性调峰系统,建立健全由供气方、输配企业和用户各自承担调峰储备义务的多层次储备体系。到2020年形成地下储气库工作气量148亿立方米。有序发展LNG接收站调峰,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应急储气调峰设施,鼓励多种主体参与储气能力建设。加强需求侧管理,利用调峰气价、阶梯气价等价格手段,拓展可中断用户,激励各类用户参与调峰。
2、推进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及分销设施建设
根据全国天然气资源流向和各消费区域市场实际需求,结合港口规划统筹优化沿海LNG接收站布局。在天然气需求量大、应急调峰能力要求高的环渤海、长三角、东南沿海地区,优先扩大已建LNG接收站储转能力,适度新建LNG接收站。
已建LNG接收站扩建项目优先考虑增加储气能力,以满足中心城市及辐射地区的应急调峰需求,鼓励在已有站址上进一步扩大规模。
新建LNG接收站优先考虑投资主体多元化、第三方准入条件落实、承担应急调峰任务、装备本地化的项目。加强项目储备,根据市场需求与项目条件适时启动。
综合考虑LNG资源供应、船用加注需求、港口规划和通航等条件,在沿海港口、湖泊和内河船舶污染物排放超标、环保要求高的水域布局LNG船舶加注站码头,加大船用LNG燃料推广力度,开展LNG江海转运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