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2-15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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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促进重点领域节能,实现“双控”目标

第一节严格实施能源管控

实行强度和总量双控制。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双控”措施,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战略,合理引导能源需求,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发展格局,建立科学合理的分解落实和考核机制,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实施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管理。“十三五”时期,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准煤左右,其中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75亿吨以内,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全社会用电量约6700亿千瓦时,基本保持“十二五”期年均增速水平;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专栏4 制定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分解考核方案
1.能源总量控制和分解。出台能源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和分解方案以及管理办法,按照“核定基数、分解增量”的基本原则,对全省21个市分三类进行分解。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煤,全省21个市能源消费净增加量不超过3700万吨标煤,确保完成国家下达广东能源消费总量目标。 2.单位GDP能耗分解。完成国家下达广东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7%的总体目标,将该目标按照三类地区进行分解和考核。2016年,出台各地市单位GDP能耗分解方案,2016-2020年实施年度考核和五年期末考核,确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推广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相结合、小型分散与集中利用相结合的新型用能方式,全面提升能源系统效率;加快推进具有稳定用电负荷、连片屋顶资源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合理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近海风电建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6%,煤炭消费降至1.75亿吨,天然气消费达到280亿立方米;电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省内电源装机1.3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约728万千瓦,风电装机规模达到800万千瓦。

专栏5   能源结构优化目标

2015年 2020年
一、能源消费结构
      煤炭 40.5% 36.9%
      石油 24.6% 21.1%
      燃气 8.3% 12%
      其他 26.6% 30%
         其中: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例 20% 25%
二、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单位:万千瓦)
      气电 1427 2200
      核电 829 1600
      抽水蓄能 512 728
      风电 246 800
      光伏 85 600
      其他 81 120

实施全民节能行动。推进节能产品和服务进家庭。贯彻国家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效综合提升示范。组织实施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示范、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绿色照明灯等重点工程。倡导民众购买节能产品,选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自行车出行等。加强青少年节能、低碳思想和行为方式培养,把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环境相关内容融入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中,定期开展节能主题教育课程与学生会宣传活动,不定期开展学生集体参与的节能低碳实践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国家低碳日和省节能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节能环保宣传活动,推动节能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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