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关于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服务贸易法制化环境,推动服务领域市场化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是完善促进体系。完善服务贸易财税、金融、外汇、便利化等政策,健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
三是健全合作机制。开展与主要服务贸易伙伴的对话与磋商,推动开展互利共赢合作,加快推进我国与自由贸易伙伴国之间的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
四是强化人才支撑。创新服务贸易人才培养模式,加大人才培育与引进力度,加强服务贸易战略研究和智库建设,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五是加强统计考核。完善统计体系,建立以服务贸易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数据为基础、以各部门行业数据为参考、以重点领域调查为依托、以专家学者研判为补充的服务贸易统计分析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评估。
八、关于服务贸易发展重要领域
为细化各项工作任务,优化行业布局,《规划》以附件形式列出了12大类24个服务贸易发展重要领域,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各领域的发展方向和主要举措,使《规划》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对重要领域的分类,总体上依据《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的分类原则,综合考虑了世贸组织关于服务贸易分类的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服务贸易分部门管理的实际情况与工作需要,同时科学兼顾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贸易分类的对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