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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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作用,提高老年人口的劳动参与率。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有效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培训。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积极发挥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开发与老年人身体素质、文化技能相匹配的再就业岗位,优化老年人力资源配置。

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与社会事务。以社区为介入点,发掘老年人潜能,丰富老年人生活,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事务。引导老年人成立老年协会,激发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增强老年人的归属感,实现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实现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延长老年人口健康年限。

专栏8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积极扩大就业,提高劳动者报酬和城乡居民收入,吸引、集聚外来年轻劳动力人口,落实全面两孩政策,鼓励按政策生育,改善人口年龄结构,延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完善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现代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倡导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的理念,营造爱老敬老、代际和谐的社会文化氛围。

(六)保障重点人群权益,增进人口家庭福利。

1﹒建立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年人赡养、残疾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完善税收、抚养、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减轻家庭育儿、养老等负担。鼓励雇主为孕产妇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条件。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增强社区幼儿照料、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等服务功能。加强家庭信息采集和管理,为家庭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进一步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家庭服务需求。推进家庭新型文化建设,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和新家庭计划。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对生育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加大对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老年空巢家庭、单亲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帮扶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参与作用。

2﹒促进妇女儿童发展。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在就学、就业、医疗保障、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享受同等权利。完善女性人才培养机制,增加教育投入,提高妇女文化核心竞争力。完善女性就业制度安排,拓展妇女就业创业空间,提升妇女经济参与贡献度,积极解决妇女就业问题,支持妇女就业创业,保障从业女性的就业安全和稳定性,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和返乡妇女实现就近就地创业就业。为妇女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影响妇女健康的突出问题逐步解决,妇女健康主要指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健全妇女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的机制平台,增强妇女决策治理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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