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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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爱特殊社会群体。

实现贫困人口动态脱贫。完善相对贫困人口认定纳入机制,将贫困集中连片区域和革命老区作为扶贫开发主战场。健全建档立卡机制,实行分类登记、信息化动态管理。要适应可持续发展新阶段新要求,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科学调整贫困线标准。坚持因户施策、因人制宜,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就业创业,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扩大经济薄弱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提高经济薄弱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帮扶生活困难群体。坚持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确保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整合优化社会救助资源。继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受影响群体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

保障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将符合政策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社会矫正,促进服刑人员的社会适应与融入。对服刑人员就业给予指导,确保有就业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充分就业。借助社会志愿者、专业社工等社会力量,搭建亲子沟通和家庭关系修复平台。依托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延伸帮教,为解决服刑人员家庭困难、未成年子女入学等提供帮助。

5﹒维护少数民族群众权益。

贯彻落实民族平等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各项权益。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与交融。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推进城市和基层民族工作,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推进民族事务管理法治化,强化地区和部门间的民族工作协作机制,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投入民族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依法治理。

高度重视人口工作领域的法治建设,注重发挥立法对人口均衡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人口服务管理、应对人口老龄化、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快立法修法进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人口发展相关部门工作的法治化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构建完善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人口发展多元治理机制。

(二)加强综合决策。

强化人口数据支撑。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大力推进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并列入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以省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基础,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共享和综合利用,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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