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人口发展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人的发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人力资本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机制更加健全。
——人口数量适度增长。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适度回升至1.6左右,出生政策符合率达99%以上,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到2020年末全省常住人口达8200万人左右。
——人口素质全面提升。人口健康水平进一步改善,出生缺陷得到有效防控,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保持较好控制水平,人均预期寿命接近80岁。人口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具有大学教育程度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达20%左右,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2年,人力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人口结构压力缓解。促进社会性别公平和谐发展,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性别结构持续改善。优质劳动力资源持续集聚,人力资源供需结构和人口年龄结构得到改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制度、工作机制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人口布局不断优化。主体功能区人口与生产要素同向流动的调控机制逐步形成,人口空间布局与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布局和新型城镇化要求相适应,城乡空间形态显著改善,人口、资源、环境紧张关系持续缓解。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72%和67%。
——人民福祉持续增加。阻碍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消除,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不断完善,人民群众享有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可及性、公平性显著提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家庭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基本形成,全方位、全周期的人口和家庭服务蓬勃开展。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更好维护和保障。
专栏1 江苏省人口均衡发展预期目标 | |||||
领域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属性 | |
人口数量 | 全省常住人口 | 万人 | 8200左右 | 预期性 |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5左右 | 预期性 | ||
总和生育率 | 1.6左右 | 预期性 | |||
人口结构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基本正常 | 预期性 | ||
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比例 | % | ≤25 | 预期性 | ||
劳动年龄人口比例 | % | 70左右 | 预期性 | ||
人口素质 | 健康水平 | 平均预期寿命 | 岁 | 接近80 | 预期性 |
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 | 保持较好控制水平 | 预期性 | ||
婴儿死亡率 | ‰ | 保持较好控制水平 | 预期性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保持较好控制水平 | 预期性 | ||
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 ‰ | ≤4 | 预期性 | ||
人力资源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 | 60 | 预期性 | |
每万常住人口具有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 | 人 | 2000左右 | 预期性 |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2.2 | 约束性 |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5 | 预期性 | ||
人力资本投资比例 | % | 17 | 预期性 | ||
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 | 人 | 700 | 预期性 | ||
人口分布 | 人口 城镇化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72 | 预期性 |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 | 67 | 预期性 | ||
人居环境 |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 | % | ≥72 | 约束性 | |
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 | ≥70.2 | 约束性 | ||
林木覆盖率 | % | 24 | 约束性 | ||
人民福祉 | 基本公共服务 | 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 % | >98 | 约束性 |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的比例 | % | 100 | 预期性 | ||
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 | % | 100 | 预期性 |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6 | 预期性 | ||
养老服务 |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 | % | ≥95 | 预期性 | |
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按户籍人口测算) | 张 | 40 | 约束性 | ||
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 | % | 50 | 约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