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25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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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饮水安全风险管理。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周边污染风险评估,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筛查可能存在的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周边的污染风险因素,明确污染风险物质、类别和等级,针对性地建立与防范水污染突发事件相结合的水质检测制度。强化水源保护区内管线穿越、交通运输等风险源的风险管理。加快建设应急水源,德州、聊城等单一水源供水的市,到2020年,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各地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技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水平。

1.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全省危险废物普查,建立全省危险废物重点单位清单并动态更新。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以含铬、铅、汞、镉、砷等重金属废物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抗生素菌渣、高毒持久性有机废物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以石化和化工行业为重点,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利用处置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危险废物安全隐患。

2.强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明确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准入要求,淘汰一批经营规模小、技术设备落后、存在二次污染风险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利用。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旧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等回收网络。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与再利用。规范废酸、抗生素菌渣、废矿物油等分类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到2020年,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利用处理率达到95%。

3.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市、县级政府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编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统筹考虑地区、园区特点,合理规划布局,尽快形成需求与能力相匹配、平常与应急相兼顾的危险废物处置网络。各市要至少建成1处市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017年年底前,淄博、东营、济宁等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且尚未建成集中处置设施的市,要率先建成具备危险废物焚烧、填埋能力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鼓励跨区域合作建设处置设施。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贮存、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大型石油化工等产业基地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引导和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淘汰一批工艺落后、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设施,提标改造一批设施,规范管理一批设施。

4.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根据区域特点和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合理布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范围,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实施医疗废物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建立医疗废物特许经营退出机制。到2020年,力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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