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报告
关于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的公示
按照《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55号),根据企业申报,经省级船舶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初审,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和中国船级社组织专家评审和复核,现将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第四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7年4月25日
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公示名单(第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