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7家企业船舶规范企业资格的公示
根据《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及《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船舶规范企业动态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和中国船级社组织专家于2016年开展了对已公告的船舶规范企业的评估审查。经专家审查和复核,7家企业因存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撤销资格相关情况,拟撤销其规范企业资格,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7年4月25日
撤销船舶规范企业资格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