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机坪管理(适用于A1级、A2级跑道型机场和表面直升机场)机坪管理的具体作业程序,包括:
a)跑道活动控制部门与机坪管理部门之间的责任划分;
b)航空器机位的分配规则;
c)发动机启动程序规定,以及航空器推出过程中的安全间隔规定;
d)停机坪调度服务;
e)可能的引导(车)服务4.10机坪安全管理(适用于A1级、A2级跑道型机场和表面直升机场)确保机坪安全的作业程序,包括:
a)如适用,针对喷气发动机尾流吹袭的防范措施;
b)航空器加油作业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的强制执行;
c)机坪清扫(去除积雪、FOD等);
d)机坪清洁(去除油渍等,恢复机坪原始形态);
e)机坪事故和事故征候的报告规定;
f)对所有机坪作业人员安全符合性的审计安排。
4.11活动区车辆管控(适用于A1级、A2级跑道型机场和表面直升机场)对在活动区或其邻近区域运行的地面车辆实施管控的具体内容,包括:
a)适用的行驶规则(包括速度限制和相应的行驶规则执行办法);
b)为在活动区内行驶活动进行管控的办法4.12野生动物危害管理(适用于A1级、A2级跑道型机场和表面直升机场)
在机场起落航线或活动区内,鸟类或哺乳类动物的活动可能对航空器运行带来危害。如具有具体应对措施,则提供以下信息:
a)野生动物危害评估办法;
b)野生动物控制实施方案;
c)负责应对野生动物危害的人员姓名、职位及其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时间外的联系电话。
4.13障碍物控制障碍物控制具体措施,包括:
a)对障碍物限制面以及起飞面障碍物A型图进行监测;
b)在运营人权限范围内控制障碍物;
c)监测障碍物限制面范围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高度;
d)控制机场邻近区域的发展;和
e)向局方通报障碍物的属性和位置以及后续必要的障碍物增加或移除措施,包括修改可能的航空情报信息。
4.14残损航空器搬移(适用于A1级跑道型机场)如具有在活动区及其邻近区域搬移残损航空器的措施,则提供具体操作规定,包括:
a)机场运营人和航空器登记证持有人的职责;
b)通报航空器登记证持有人的规则;
c)与空中交通管制机构联系的规则;
d)调集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和人员的规则;
e)负责安排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的人员姓名、职责和电话号码。
4.15危险物品的处置机场内如有需要特别处置的危险物品,则提供安全处置与储存机场内危险物品的具体规则,包括:
a)在机场内设立储存易燃液体(包括航空燃油)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物的专门区域;
b)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和处置方法。注:危险物包括易燃液体和固体、腐蚀性液体、压缩气体、磁性或放射性物质。机场应急计划应包括处臵危险物意外泄漏的方案。
4.16低能见度运行(如适用)如具有低能见度运行规则,则提供在需要时对跑道视程的测量和报告的程序,以及负责测量跑道视程的人员姓名及其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时间外的联系电话。
4.17雷达和导航设施的保护(如适用)如飞行区内具有雷达和无线电导航设施,则提供保护其场地的具体规则,以确保设备性能不受影响,包括:
a)控制雷达和导航设施周围活动的规则;
b)雷达和导航设施周围场地维护的规则;
c)提供和安装微波辐射危害警告标志的规则。
第五部分机场运营人
5.1用机场组织机构图的形式标明关键人员的姓名、职务及其责任;
5.2机场安全全面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电话号码;
5.3如有机场委员会,则提供其的人员构成及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