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三五”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02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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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4日

上海市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上海加快转变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和深化土地资源改革的关键期。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依据“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重”的原则,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土地资源利用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成效

1.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耕地实物占补

“十二五”期间,出台《关于调整本市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耕地开垦费标准从2.5万元/亩提高到8万元/亩,耕地价值进一步显现。全面严格落实实物占补、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共计补充耕地16.6万亩,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补充耕地目标。

2.实施“五量调控”的基本策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十二五”期间,深入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的土地利用策略,确立了城市有机更新政策机制,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绩效。“十二五”期末,全市单位建设用地GDP比“十一五”期末提高了34%。

3.着力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化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十二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年递减,从原来的50平方公里以上降至目前的20平方公里以下,其中,工业仓储用地、市政公用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占比约为23∶46∶31,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进一步向公益民生类项目倾斜。“十二五”期末,实现浦东新区和各郊区所有经营性用地出让与减量化指标挂钩,全市在推进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4.推进生态网络建设,强化城市生态空间保护

逐步形成中心城以“环、楔、廊、园”为主体,中心城周边地区以近郊绿环、生态间隔带为锚固,市域范围以生态廊道、生态保育区为基底的“环形放射状”的生态网络空间体系。“十二五”期间,启动首批6个郊野公园试点建设,其中金山廊下郊野公园已率先开园;全市森林覆盖率由“十一五”期末的12.6%提升至15.0%,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

5.稳步推进地面沉降防治,逐年降低沉降速率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健全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法规体系,出台《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机制;地面沉降分区管控取得初步成效,完成地下水严格限制开采区、限制开采区、控制开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建立分区分层地下水和地面沉降控制指标及防治对策;全市年平均地面沉降量由2005年的8.4毫米减少至2015年的5.1毫米,并保持了沉降速率稳中有降的态势。

(二)存在的问题

在规模绩效方面,规模调控压力大。“十二五”期末,上海常住人口达到2415万人,首次出现人口负增长,但未来仍面临较大增长压力;建设用地占全市陆域面积比重已达45%,逼近现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极限。用地绩效存在差距。2015年,全市单位建设用地GDP为7.9亿元/平方公里,但城郊发展不均衡,中心城区、浦东新区、近郊区、远郊区单位建设用地GDP相对比例为11.6∶3.2∶1.7∶1。用地结构不尽合理。生产用地总量偏大,工业仓储用地占全市建设用地比重达到27%,远高于同类国际大都市;生活用地结构有待优化,农村宅基地占居住用地总量的比重较高;同时,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比低于同类国际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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