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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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类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开展学科育人、课程优化、课堂教学、评价考试等方面的实验探索。推进实施小班化教学,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倡导教师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改进优异学生的培养方式,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机制,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3.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深化“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偏远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让每所学校、每个孩子都能共享优质的教育资源。建设中小学课程配套的基础性数字教学资源,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扩大数字教育资源共享联盟范围,推动数字教育资源政企共建、多级共享。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学应用,以信息化带动教与学现代化,推动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依托信息技术构建自主、探究、合作的教学方式,教师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指导学生学习等活动,促进教研方式、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和评价方式变革,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局面。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学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切实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从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落实政府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和本地城镇化进程,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激励等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义务教育发展。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地方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促进义务教育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

(三)明确部门职责。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编制完善义务教育规划,积极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义务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编制重大项目计划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财政和教育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政策,积极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公安部门要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信息。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推动实现统筹分配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提供政策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督促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外出务工父母定期回乡看望留守儿童。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切实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中小学用地的,应当征求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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