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加强人才保障。鼓励校企合作,培养各类健身休闲项目应用型专业人才。建立省级体育产业智库。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支持专业教练员投身健身休闲产业。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户外运动指导员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体育局)
(二十九)完善标准和统计制度。加快健身休闲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地方、行业和国家标准制定。定期开展健身休闲产业统计,建立统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质监局)
(三十)强化工作保障机制。发挥体育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落实惠及健身休闲产业的相关支持政策,建设全省体育产业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各地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健身休闲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并抓紧落实。省体育局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等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情况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