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交通节能。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体系,加大公共交通投资力度,倡导和鼓励低能耗、非机动车出行。推进天然气汽车、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车等清洁能源汽车,以海口市为核心示范城市,辐射带动周边中心城市群乃至全岛示范运行,将海南岛建设成新能源汽车岛。到2020年底,全省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建设充电桩2.8万个以上,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建立政府、企业、电力等多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建设,通过企业自建或多方合作方式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城际充换电基础设施,实现全岛高速公路城际充换电站全覆盖,到“十三五”末建成覆盖全省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和维修保障网络。以海口、三亚为电动汽车试点应用核心示范城市,在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物、社会公用停车场、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等地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辐射带动周边地区乃至全岛。大力推进“互联网+电动汽车”建设,组建全省电动汽车和充换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促进电动汽车快速有序发展。
注重生活节能。积极引导居民合理用能、错峰用电用气,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动家庭能源管理技术应用,对家庭耗能量、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等进行实时监控;对家庭用能终端进行耗能目标设定,为家庭提供全方面节能建议;实现自动化节能控制、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实现联动效应,根据能源公司的供能状态调整自身用能标准。制定节能环保社区考核标准和行动计划,建立节能环保信息公开平台,增强全民节能环保意识,创建个体家庭、公共建筑、餐饮服务等节能减排先进典范标识。
推广电能替代。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应用,推广电烤槟榔,推动电动汽车普及应用,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和电动货物装卸,支持空港陆电等新兴项目推广。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促进电力负荷移峰填谷。优化电能替代价格机制,创新探索融资渠道。
建立能源在线统计监测系统和预警平台。开展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网上直报和实时监测,采用在线辨识被控对象模型参数和能源相关性能指标,建立能源行业信息监测和预警平台,提高能源管控水平。
(二)注重绿色低碳,促进能源供应多元化清洁化
至2020年,形成以清洁煤电、核电为主力电源,燃气和抽水蓄能为调峰电源,以可再生能源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岛内自我平衡系统,以跨海联网电缆作为备用、补充、保障的电力供应格局。
适度发展气电。基于气源供应能力、气电厂址条件和气价承受能力约束适度发展气电,完善气、电价格联动机制。在琼海建设2台39万千万天然气发电机组,扎实推进南山气电、清澜电厂扩建机组、万宁天然气发电等气电项目前期研究,适时启动项目建设。积极落实LNG引进项目用于发电的气源份额和气价,确保新上气电项目和现有70余万千瓦气电供气合同到期后的燃气供应。除大型燃气电厂外,鼓励在城镇积极发展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气电示范试点。“十三五”期间海南发展气电主要由LNG引进项目提供气源,中长期可考虑通过LNG引进项目或海域天然气开采提供气源。
逐步优化煤电结构。继续推动洋浦热电联产工程2台35万千瓦机组建设,淘汰2台13.8万千瓦煤电小机组,适时通过“上大压小”补充海口电厂五期1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时,严格执行能效和环保准入标准,压缩乃至取消自备电厂。开展“能效电厂”建设示范工程,对现役机组实施节能环保改造升级,积极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技术升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