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8-10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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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日前,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到,将促进航运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在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中的主骨架和主通道作用,在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中先行示范,引领全国绿色航运发展。以下为具体内容: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省(市)交通运输厅(委),长江航务管理局,上海、浙江海事局:

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航运具有占地少、能耗低、运能大等比较优势,经济高效、节能环保。近年来,长江经济带航运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运输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区域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但仍然存在发展方式相对粗放、绿色发展水平不高、航运比较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不能完全适应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新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长江生态环境承载力为约束,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导向,以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船舶、绿色运输组织方式为抓手,努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促进航运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更好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综合效益,为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引领发展。立足国家战略,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依靠制度、科技和管理创新,积极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加快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引领全国航运发展,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在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中的主骨架和主通道作用,在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中先行示范。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从战略规划着眼,强化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谋划,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航运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资源节约、节能降碳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实施专项行动,开展试点示范,实现率先突破。

综合施策,分类指导。坚持优增量、调存量,综合运用改善结构、整合资源、提升标准、强化监管等多种措施,不断提升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的节能环保水平。既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又结合实际,根据沿海内河、干支流特点,分类提出科学合理的目标要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航道网络有效衔接、港口布局科学合理、船舶装备节能环保、航运资源节约利用、运输组织先进高效的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体系,航运科学发展、生态发展、集约发展的良好态势基本形成,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船舶和绿色运输组织方式等重点领域进展显著。

——行业生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航运基础设施生态友好程度明显提升,符合生态红线要求。建成一批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示范工程。

——行业污染物排放得到全面有效控制。船舶污染物全部接收或按规定处置;长三角水域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65%、20%、30%;船舶使用能源中液化天然气(LNG)占比在2015年基础上增长200%;新建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100%建设防风抑尘等设施;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50%的集装箱、客滚、邮轮、3000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长江经济带港口单位岸线通过能力在2015年基础上增长10%;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和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在2015年基础上分别下降6%、2%。

——运输组织效率明显提升。内河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0%,平均吨位达到1000载重吨;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同比增长10%;基本形成长江和长三角地区至宁波—舟山港和洋山深水港区江海直达运输系统。

二、主要任务

(四)完善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规划。

1.优化港口和航道规划布局。

修订《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加快形成干支衔接、互联互通的内河高等级航道网,进一步优化港口布局和功能分工。完善主要港口总体规划,统筹港口岸线与其他岸线利用需求,合理确定港口岸线开发规模与开发强度。强化港口和航道规划与区域规划、城市规划等的衔接与融合,综合利用过江通道资源。

2.加快制定实施绿色航运发展专项规划。

加快出台港口岸电布局方案,研究制定长江化学品洗舱基地布局规划等专项规划。推进落实《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布局方案(2017-2025年)》。认真实施《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船舶锚地布局方案(2016-2030年)》,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锚地建设。

(五)建设生态友好的绿色航运基础设施。

3.推进绿色航道建设。

优先采用生态影响较小的航道整治技术与施工工艺,积极推广生态友好型新材料、新结构在航道工程中的应用,加强疏浚土等资源综合利用。在航电枢纽建设和运营中采取修建过鱼设施、营造栖息生境和优化运营调度等生态环保措施。推动开展造成显著生态影响的已建航道工程与航电枢纽工程生态修复。加快推进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建设,解决三峡枢纽瓶颈制约。加强航道水深测量和信息发布,充分利用长江航道水深资源,引导船舶进行科学配载。建设智能化、绿色化水上服务区。

4.开展绿色港口创建。

加快落实《“十三五”长江经济带港口多式联运建设实施方案》《“十三五”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强化主要港区与干线铁路、高等级公路的连接,打通港口集疏运“最后一公里”。完善绿色港口创建制度,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港口绿色等级评价,高标准建设新建绿色码头,因地制宜制定老旧码头的升级改造方案,鼓励有条件的港区或港口整体创建绿色港区(港口)。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理设施的衔接,促进港口环保设施高效稳定运营,确保污染物得到合规处理。全面推进主要港口既有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防风抑尘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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