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1年)》| 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0-1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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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10月9日,安徽省政府发布了《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1年)》,《规划》中提到截至2016年底,131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入驻企业2.85万家,累计完成投资4850.9亿元。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7家,10—100亿元的45家,入园企业超过100个的49家。合肥商贸物流园、安徽(合肥)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入选国家级示范园区(基地)。《规划》中制定了明确的发展目标是:到2021年,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实现数量、规模、质量、效益同步提升,择优培育50家左右省级示范园区,建设200家以上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突破10000亿元营业收入(即“521”行动计划),基本形成规划布局合理、协同推进有力、产业特色突出、集聚效应明显的发展新格局。


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2017—2021年)

服务业集聚区是以某一个或多个服务业重点领域为主体,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较强,管理较为科学规范,具有要素集合、产业集群、服务集成等空间集聚特征,集聚度达到一定水平的产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是新形势下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主要形态,日益成为新常态下引领区域经济增长和促进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实施服务业集聚发展工程,加快推进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等,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自2010年制定出台《关于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意见》(皖发改贸服〔2010〕617号)以来,我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不断提速。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设立了131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其中:现代物流集聚区29家,科技服务集聚区12家,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8家,金融商务集聚区20家,电子商务集聚区15家,新型专业市场10家,创意文化服务集聚区5家,旅游休闲集聚区31家,健康养老集聚区1家,覆盖所有设区市。

第一节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随着服务业快速增长,我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稳步推进,产业规模逐步壮大,空间布局不断完善,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提升。

园区发展势头良好。自2011年启动建设以来,我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快速增长,2011—2016年分别设立省级服务业集聚区8、11、24、22、35和31家。2016年,131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实现营业收入4149.5亿元,完成税收142.9亿元,占全部服务业税收的比重接近10%。

集聚效应初步显现。截至2016年底,131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入驻企业2.85万家,累计完成投资4850.9亿元。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7家,10—100亿元的45家,入园企业超过100个的49家。合肥商贸物流园、安徽(合肥)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入选国家级示范园区(基地)。

融合发展持续深化。合肥、芜湖、马鞍山等地集聚区积极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供应链物流、工业设计、信息软件等生产性服务业持续壮大。黄山等地集聚区围绕旅游、文化、生态、体育、健康融合发展,非遗文化传习、民宿短租等新业态快速成长。其他地区集聚区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在推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商务等产业集聚发展方面亮点频现。

综合功能日益完善。各地积极开展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着力营造更为优越的营商环境。一些集聚区探索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园区服务中心,实行全程代理、集中审批、限期办结。部分集聚区建立创业服务、技术服务、信息通讯、咨询培训、职业介绍、人才交流、法律援助等专业性服务平台,综合服务水平快速提升。

当前,我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发展不足和发展不优并存。单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的营业收入、税收分别仅相当于江苏省的1/4和1/6,尚没有千亿元级的“航母型”集聚区。传统服务业态占比较大,生产性服务业、新兴业态发展不足。二是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亟待完善。部分集聚区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统筹规划,主导产业不突出,配套能力较弱,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三是政策落实和上下左右联动亟待加强。服务业集聚区难以享受开发区同等的政策优惠,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不充分、不到位。集聚区建设的认定、管理、服务工作有待改善,省市县、部门间统筹联动需进一步加强。

第二节新形势新要求

进入发展新常态,服务业内涵更加丰富、分工更加细化、业态更加多样、模式不断创新,在稳定经济增长和促进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未来一个时期,新一代信息、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突破和广泛应用,加速服务内容、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深入推进,带动服务业投资贸易快速增长。服务业集聚区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平台,既迎来加速发展、提升能级的新机遇,也面临转型发展、提质增效的新要求。

由数量扩张向量质并重转变。资源环境和要素约束日益趋紧,对服务业集聚区集约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必须走内涵式发展之路,在规划新建、整合调整的基础上,引导服务业集聚区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由“小而全”向专业特色转变。专业化、特色化是发达省份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主要经验,也是我省服务业集聚区转型的必由之路。必须围绕地方主导产业需求,促进各服务业集聚区专业发展、特色发展、品牌化发展。

由要素集中向功能聚合转变。服务业集聚区之间的竞争,日益聚焦于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必须坚持招商引资和关联配套并重、基建投入和平台建设并重,面向集聚区企业共性需求,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服务业集聚区的综合竞争力。

由自发建设为主向系统推进转变。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继续发挥集聚区主动性、能动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快建立省、市、县(市、区)和集聚区管委会联动管理的协调机制,切实推动管理体制、开发模式创新,消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提升集聚区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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