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看,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的文化教育设施分布情况如下:
北京市
2016年末,北京市有体育健身场所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90.6%,与十年前二农普时期相比提高30.7个百分点。全市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50.9%,与十年前二农普时期相比提高3.4个百分点。全市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的乡级单位为84.7%,与十年前二农普时期相比提高37.7个百分点。全市有图书馆、文化站的乡级单位为89.8%,与十年前二农普时期相比提高20.4个百分点。文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更加丰富。
2016年末,195个乡级单位有幼儿园、托儿所,占99.5%;100%的乡级单位有小学;176个乡级单位有图书馆、文化站,占89.8%;36个乡级单位有剧场、影剧院,占18.4%;24个乡级单位有体育场馆,占12.2%;166个乡级单位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占84.7%。
978个村有幼儿园、托儿所,占25.5%;3478个村有体育健身场所,占90.6%;1954个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占50.9%。
数据来源:北京市统计局、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