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根据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及是否成交,竞价保证金分两个时间段退还:
(一)未通过资格审核和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由渤海银行于2018年9月4日前退还。
(二)已结清成交价款买受人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由渤海银行于2018年9月7日前退还。
因竞买人账户信息不完整等原因造成竞价保证金退还不成功的,本中心将于次月20日前在竞价系统中发布尚未收到竞价保证金退款名单,竞买人可按名单要求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及退款手续。
九、成交价款的结清
买受人竞价成交后应当自2018年8月28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止,在天津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指定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具体名单详见《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内结清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采用网上银行和异地划款的方式结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采用跨行支票方式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在竞价日次日到天津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指定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如果买受人不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于2018年9月4日起,在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www.tjjttk.gov.cn)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到指定的对外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十一、其他事项
(一)竞价活动全程将在司法部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
(二)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的相关详细事项,可登陆竞价系统查询《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
(三)咨询电话:022-8890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