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奖补资金下达 多举措解决教师工作生活问题(附图表)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11-0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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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解决教师工作生活问题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千秋伟业,系于教育,教育与国运相连,教师与国脉相牵。尊师重教,不仅关乎个人的发展前途,更关乎一个民族与国家的兴盛。今年以来,诸如修订《教师法》、解决教师工资待遇问题、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等,诸多涉及老师的政策集中释放。

早在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党中央名义专门印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其中,“研究修订教师法”成为其中的一大亮点。

8月31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透露,教育部在推动《教师法》法律修订,尽快完成。

教师的待遇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关切的焦点。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同样对教师的待遇问题作出了规定。意见指出,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此外,在乡村教师的待遇保障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

近几年,国家鼓励考生报考师范大学,政策上“免费师范生”变“公费师范生”。今年2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将“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并根据教师教育发展以及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则进一步规定,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国家鼓励考生报考师范大学,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未来中国教师职业前景看好。

更多资料请参考中商产业研究发布的《2018-2023年中国教育行业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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