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11月7日,广东省发布《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民营经济十条)。“民营经济十条”正文共10个方面,59个政策点,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围绕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培养和引进人才、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提出10条措施。
文件提出,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支持各地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推广银税合作,扩大参与银行机构的范围和质量;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和信用担保机制;鼓励各地推进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
民营经济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
近年来,广东民营经济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为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显示,2014-2018年广东省民营经济增加值不断增加,增速保持在8%左右,增长较快。2018上半年过半地市的民营经济发展速度快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民营经济贡献率不断提升,是广东经济增长的主力军。2017年,广东民营经济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3.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对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7.5%,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拉动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3个百分点。2018上半年,广东民营经济增加值24395.69亿元,增长7.2%,增幅比同期地区生产总值高0.1个百分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2.6%。
数据来源:广东省统计局、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