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国最新供应链金融政策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11-13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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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近年来,随着赊销贸易在国际及国内的盛行,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压力及账期延长的困境。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单一企业间的竞争正在向供应链之间的竞争转化,同一供应链内部各方相互依存程度加深。在此背景下,旨在增强供应链生存能力,提高供应链资金运作效率,降低供应链整体管理成本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

供应链金融是近年供应链管理和金融理论发展的新方向,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减少供应链风险等的一个有效手段。

供应链金融的定义:以核心客户为依托,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方式,通过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第三方监管等专业手段封闭资金流或控制物权,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的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

供应链市场的规模近年来备受关注。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从2005年的3万亿,增加到2016年的12.6万亿,增长了4.2倍,但2016年我国商业保理业务量却仅有5000亿元,说明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据数据统计,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市场规模将会保持平稳增长。从2017年到2020年的增速在4.5%至5%左右。到2020年,我国供应链金融的产值将会达到约15万亿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近两年来,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政策接连出台。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6年2月,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

2017年3月,央行等五部门共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各种形式的产业链金融业务。

2017年5月,《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发布,该《方案》指出,应收账款是小微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对于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

2018年4月,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善产业供应链体系,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高企业、产业和区域间的协同发展能力,适应引领消费升级,激发实体经济活力,在现代供应链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助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件中特别指出,要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商业银行、相关企业等开展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发挥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作用。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提供安全通道,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成本相对较低、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

2018年10月,中央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18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拨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00亿元,比2017年增加23亿元,增长29.85%。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遵循惠民生、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综合运用业务奖励、费用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弥补市场失灵。

在政策鼓励之下,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供应链金融市场的竞争之中。银行、电商平台、P2P网贷平台、软件服务商、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等,都是目前供应链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

更多材料及分析均来自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2023年中国供应链金融行业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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