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显示,连云港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如下:
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
一、新能源
1.核级关键材料、零部件及高端设备等核电技术产业
二、新材料
1.高性能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碳/碳复合材料、无机非金属高性能纤维、新型纤维
三、生产性服务业
1.现代物流
四、医药
1.化学原料药
2.化学药品制剂
3.中成药
五、食品
1.粮油、果蔬、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和水产品等深加工
2.方便食品、休闲食品
3.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六、化工
1.石化深加工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轻工
1.含砷高于0.1%的铅蓄电池生产
2.《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规定的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含汞荧光灯、高压汞灯
二、化工
1.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及列入名录的恶臭污染物等化工生产
2.不符合绿色农药标准的农药原药
三、建材
1.水泥熟料生产(各类风景名胜区、省会等中心城市)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炼铁
2.铁合金
3.钢压延加工
4.独立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