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显示,宿迁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如下:
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
一、节能环保产业
1.家电智能控制节能装置
二、纺织
1.品牌服装和家用纺织品
2.毛纺织及服装
3.产业用纺织品
三、食品
1.粮油、果蔬、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和水产品等深加工
2.方便食品、休闲食品
3.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轻工
1.含砷高于0.1%的铅蓄电池生产
2.《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规定的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含汞荧光灯、高压汞灯
二、化工
1.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及列入名录的恶臭污染物等化工生产
2.不符合绿色农药标准的农药原药
三、建材
1.水泥熟料生产(各类风景名胜区、省会等中心城市)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炼铁
2.炼钢(沿海地区除外)
3.铁合金
4.钢压延加工
5.独立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