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显示,扬州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如下:
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
一、智能制造装备
1.高性能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
二、节能环保产业
1.生态修复装备
三、汽车
1.节能汽柴油乘用车
2.新能源车整车
3.新能源专用及改装汽车
4.控制执行系统
5.敏感元件及传感器
四、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
1.液化天然气船、化学品船、豪华邮轮等高技术船舶
2.海洋工程装备及辅助船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轻工
1.含砷高于0.1%的铅蓄电池生产
2.《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规定的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含汞荧光灯、高压汞灯
二、化工
1.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化工、基础无机化工、煤化工(江苏沿江地区)
2.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及列入名录的恶臭污染物等化工生产
3.不符合绿色农药标准的农药原药
三、建材
1.水泥熟料生产(各类风景名胜区、省会等中心城市)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钢铁
1.炼铁
2.炼钢(沿海地区除外)
3.铁合金
4.钢压延加工
5.独立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