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及国家有关行业规划和区域政策文件,对《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目录中提出东部地区要率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承接国际高端产业转移,推动传统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要依托雄厚的产业基础和相对完善的市场机制,建设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成为我国先进制造业的先行区、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基地。
据《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显示,东莞市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和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如下:
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
一、电子信息
1.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高性能新型电子专用生产、检测设备
2.数据处理平台类软件、嵌入式软件、系统管理软件、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文化教育等应用软件
3.射频识别(RFID)标签、窄带物联网(NB-IoT)基站和网络设备等物联网核心产品
4.北斗应用产品、量子通信系统设备
5.计算机及服务器、计算机外部设备及耗材、工控计算机、超大容量存储系统及设备、物联网应用类产品
6.可信计算、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信息安全产品
7.微纳电路的3D打印设备
8.锂离子电池
9.工业领域的大数据服务、解决方案、行业大数据系统安全可靠软件
二、汽车
1.节能汽柴油乘用车
2.汽车相关电气机械和器材
三、化工
1.绿色涂料、油墨、建筑结构密封胶、特种压敏胶
四、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
1.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
五、轻工
1.体育器材、健身器材
2.高强度包装纸及大型纸包装箱、包装用高强防潮蜂窝纸
3.塑料复合材料、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制品,汽车和家电用塑料配件
4.中高档鞋和箱包
5.表面活性剂、助剂等高端专用化学品
六、食品
1.淀粉糖、酵母、小品种氨基酸等发酵制品
2.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七、纺织
1.功能性/差别化化纤面料、新型丝绸面料等高品质纺织面料
2.高品质产业用纺织品
3.品牌服装
八、生产性服务业
1.研发设计、节能环保、质量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
2.3D打印分散式服务
九、智能制造装备
1.高档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
2.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
3.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
十、节能环保产业
1.环保检测及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