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钢铁
1.炼焦项目
2.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炼铁项目
4.炼钢项目
5.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
6.锰铁高炉(
二、有色金属
1.铜、铝、铅、锌、镍、锡、锑、汞、镁、钛、硅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不包括铜、铝再生利用
2.钨钼、稀土,以及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3.金、银,以及其他贵金属冶炼
三、建材
1.普通平板玻璃生产线
四、轻工
1.《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规定的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含汞荧光灯、高压汞灯
五、船舶
1.船舶分段出口建造项目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医药
1.大宗化学原料药
二、钢铁
1.焦化
2.炼铁
3.炼钢(符合规模要求的电炉短流程炼钢项目除外)
4.铁合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