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重大带动性工程。
本方案对《规划》确定的有关重大任务、重大工程进行了细化分解,提出了《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并根据推进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工作,保障《规划》实施落地。对跨省区合作项目和需要城市群内各省共同争取的国家有关重大政策、重大产业布局等,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作沟通,主动对接陕晋两省,联合向国家反映诉求,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创新资源高效配置等领域,实施兰州(定西)—平凉—庆阳—黄陵铁路、天平铁路南延线、天水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工程、平凉军民合用机场建设工程、陇彬电力外送工程、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董志塬固沟保塬治理工程、白龙江引水工程、庆阳马莲河水利枢纽工程等《规划》确定的重大标志性工程,争取到2020年取得标志性成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
采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规划》重大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规划》实施,积极调动市场主体参与城市群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推动《规划》实施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