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的批复
国函〔2019〕3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以休闲旅游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深入推进粤港澳更紧密合作,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打造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生态岛,积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构建开放合作新体制,探索国际休闲旅游岛开发新模式,逐步将横琴建设成为面向未来、国际品质、生态优先、协同发展、智慧支撑的国际休闲旅游岛。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建设方案》明确的发展定位和重点任务,抓紧推进实施。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建设方案》实施的协调和指导,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并推动贯彻实施,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政策实施、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建设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19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