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分析:中部地区开发区土地供应率最高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6-1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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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从自然资源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促进开发区提升土地供给质量,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全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共有531个国家级开发区依据《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及汇总分析技术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进行了监测统计。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度监测统计在2018年度全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基础上开展,更新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按照自愿参评原则,参与本次监测统计的国家级开发区共531个,监测统计范围面积49.57万公顷,平均每个开发区面积约为0.09万公顷。按区域分,东部地区245个,中部地区112个,西部地区120个,东北地区54个;按管理类型分,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经济类开发区244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高新类开发区16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26个;按监测统计类型分,工业主导型开发区421个,产城融合型开发区110个。

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531个国家级开发区累计完成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5.30万亿元;实现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23.41万亿元,开发区二、三产业税收总额2.06万亿元,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1.17万亿元。国家级开发区总体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在引导和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土地集约利用总体状况

据监测统计结果显示,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开发利用程度总体良好,土地利用程度、利用强度和用地结构稳步提升,但用地效益稳中有降。

(一)土地利用程度显著提高。参评国家级开发区扣除河流、湖泊、山体等不可建设土地后,共有可开发建设土地47.80万公顷。其中,达到“三通一平”以上供应条件的土地42.32万公顷,土地开发率88.53%,比2018年度提高了1.32个百分点;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36.62万公顷,占可开发建设土地的76.61%,土地建成率93.30%,比2018年度提高了0.31个百分点。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9.25万公顷,土地供应率92.74%,比2018年度提高了0.39个百分点。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开发有序、供应及时、建设充分,开发利用建设程度明显提高。

(二)土地利用强度稳步提升。参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容积率0.96,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0.91,二者分别比2018年度提高了约0.02、0.01;建筑密度32.30%,比2018年度提高了0.72个百分点;工业用地建筑系数51.37%,比2018年度提高了0.38个百分点。国家级开发区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比上一轮次进一步提升,建设用地利用方式更趋集约。

(三)开发区用地结构逐步调整。参评国家级开发区工矿仓储用地面积17.82万公顷,工业用地率48.65%,比2018年度提高了0.14个百分点;住宅用地面积5.80万公顷,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15.84%,比2018年度提高了约0.30个百分点。

(四)开发区用地效益有所降低。参评国家级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8589.12万元/公顷,比2018年度提高了3.40%。工业用地地均税收达到656.64万元/公顷,比2018年度减少了4.41%。工业用地地均收入13139.37万元/公顷,比2018年度减少了2.17%。综合地均税收561.67万元/公顷,比2018年度减少了0.79%。人口密度81人/公顷,比2018年度减少了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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