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大数据产业政策汇总及解读(图)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7-01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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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正快速发展为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从中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

大数据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将深刻影响社会分工协作的组织模式,促进生产组织方式的集约和创新。大数据推动社会生产要素的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高效化利用,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经济运行机制,可显着提升经济运行水平和效率。大数据持续激发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催生新业态,已成为互联网等新兴领域促进业务创新增值、提升企业核心价值的重要驱动力。大数据产业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将对未来信息产业格局产生重要影响。

1、相关政策汇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2014年,大数据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大数据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热点,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数据流通与交易、利用大数据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概念深入人心。此后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大数据产业发展。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2、重点政策解读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行动纲要》的核心是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行动纲要》从内容架构上总体上呈现了“一体两翼一尾”的格局。“一体”即以“加快建设数据强国,释放数据红利、制度红利和创新红利”为宗旨,“两翼”是指以“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和“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两方面内容为载体和依托,“一尾”是指以“强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健康发展”为保障和平衡。

综观《行动纲要》的内容架构,其核心是推动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的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在《行动纲要》正文中,“共享”共出现59次,“开放”共出现36处,充分显示了数据共享开放对国家大数据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事实上,共享开放的大数据不仅是深化信息化发展的关键要素,也将成为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源泉,为开创新应用、催生新业态、打造新模式提供新动力,有利于提升创新创业活力,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和国际竞争新优势。

《行动纲要》作为我国推进大数据发展的战略性、指导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国家层面对大数据发展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为我国大数据应用、产业和技术的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行动纲要》对支撑大数据发展的国家级统一平台进行了总体规划布局。提出建设“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构建跨部门的“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政府集中构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和信息惠民服务平台”,“中央层面构建形成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形成全国统一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信息汇聚共享和关联分析平台”,建立“国家知识服务平台与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大数据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能力为核心,以推动促进数据开放与共享、加强技术产品研发、深化应用创新为重点,以完善发展环境和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支撑,打造数据、技术、应用与安全协同发展的自主产业生态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大数据的资源掌控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价值挖掘能力,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作为未来五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规划》在分析总结产业发展现状及形势的基础上,围绕“强化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能力”一个核心、“推动数据开放与共享、加强技术产品研发、深化应用创新”三大重点,完善“发展环境和安全保障能力”两个支撑,打造一个“数据、技术、应用与安全协同发展的自主产业生态体系”,提升我国对大数据的“资源掌控、技术支撑和价值挖掘”三大能力。具体设置了7项重点任务、8个重点工程以及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业大数据是工业领域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数据的总称,包括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环节中生成和使用的数据,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中的数据等。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深入展开,工业大数据日渐成为工业发展最宝贵的战略资源,是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

未来三到五年,随着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的发展,工业大数据将从探索起步阶段迈入纵深发展阶段,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期,全球工业大数据的竞争也将变得更为激烈。

工业数据采集汇聚方面,《指导意见》部署了3项重点任务,推动全面采集、高效互通和高质量汇聚,包括加快工业企业信息化“补课”、推动工业设备数据接口开放、推动工业通信协议兼容化、组织开展工业数据资源调查“摸家底”、加快多源异构数据的融合和汇聚等具体手段,目的是为了形成完整贯通的高质量数据链,为更好地支撑企业在整体层面、在产业链维度推动全局性数字化转型奠定基础。

关于促进工业数据共享流通方面,《指导意见》部署了2项重点任务,通过探索建立工业数据空间、加快区块链等技术在数据流通中的应用、完善工业大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等方式,从技术手段、定价机制、交易规则等多个方面着手,激发工业数据市场活力,促进数据市场化配置。

大量工业企业的数据应用仍然是单点的,局部的、低水平的。企业反映的原因包括:对数据的不重视,“不想用”;数据分析的手段、人才等缺乏,“不会用”;对数据应用规律缺乏认识,数据应用投入大,“不敢用”,等等。《指导意见》部署了4项重点任务,通过在需求端组织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开展工业大数据竞赛等手段,解决不想用、不敢用等问题;通过在供给端培育海量工业APP、工业大数据解决方案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能力、培育应用生态等手段,降低企业数据应用的成本投入和专业壁垒,解决不会用、不敢用问题。供需双向发力,共同推动工业大数据全面深度应用。

更多资料请参考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5年中国大数据产业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同时中商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规划策划、产业园策划规划、产业招商引资等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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