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中国之治”引入新范式、创造新工具、构建新模式,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基于数据的国家治理效能,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建设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打造一体化智慧化公共安全体系,支撑城市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关口前移、精细管理和综合决策。打造平战结合的应急信息化体系,全面提升多部门协同的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救援实战、社会动员和物资保障能力。强化政府、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共享和协同应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统筹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打造智慧社区和数字家庭,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全面提升运行效率和宜居度。持续发挥信息技术在消除相对贫困,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巩固拓展网络扶贫成果,持续提升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六)打造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整体集约建设数字政府,推动国家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加快形成权威高效的各级政府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将更多直接关系到企业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推动数据向基层服务部门回流,形成数据上下流通的循环体系。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安全有序开放,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加快构建数字技术辅助政府决策机制。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并持续优化功能,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持续提升“一网通办”“异地可办”“跨省通办”等在线服务水平,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改革,促进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数字营商环境。
(七)发展普惠便捷的数字民生服务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以信息技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教育、医疗、养老、抚幼、文体、助残等重点领域,推动数字化普惠应用。推进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资源数字化,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加大开放共享和应用力度。推进线上线下公共服务共同发展、深度融合,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务机构对接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覆盖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公共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和产品。加强全民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
(八)建立包容审慎的数字化治理体系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构建新型监管体系,探索数据驱动的弹性监管和柔性治理模式,促进数字中国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完善互联网平台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建立和完善数字技术应用审查机制和监管法律体系,开展算法规制、标准制定、安全评估、伦理论证等工作,规范各类科学研究活动。完善网络综合执法协调机制,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多元化网络宣传平台和渠道,加强正能量信息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九)推动互利共赢的数字领域国际合作
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积极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改革,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数字丝绸之路”“丝路电商”高质量发展,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标准研究制定。深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建立多层次的全球数字合作伙伴关系。推动数字经济、互联网等领域持续扩大开放,支持信息化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华创新创业。鼓励网信企业加强国际市场拓展合作,持续提升数字技术和数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
更多资料请参考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互联网行业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同时中商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情报、产业研究报告、产业规划、园区规划、十四五规划、产业招商引资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