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6.84亿,较2021年12月减少4526万,占网民整体的64.1%。
数据来源:CNNIC、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2年,我国网络音乐平台技术应用水平持续提升,版权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网络音乐平台持续提升技术应用水平。技术创新提升用户网络音乐体验,推动音乐产业数字化升级。一是探索“音乐+元宇宙”节目形式。中央电视台联合腾讯音乐,在五四青年节特别节目中实现“数实融合虚拟音乐世界”节目体验;抖音集团旗下VR设备厂商打造元宇宙演唱会,用户通过佩戴VR设备可以感受全新的观演方式。二是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网易推出人工智能音乐创作平台“网易天音”,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提高音乐创作效率;“百度元宇宙歌会”中虚拟人与真人歌手互动,共同演唱AI作词、编曲的作品;腾讯音乐发布虚拟人,利用AI技术赋能,输入歌词后即可自动识别、歌唱。
网络音乐平台版权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2022年1月,国家版权局约谈主要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和数字音乐平台等,要求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推动网络音乐版权秩序进一步规范。音乐版权的开放,一是将有利于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推动版权费用合理化,搭建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生态;二是将促进网络音乐平台持续创新,在内容、技术、服务等多维度超前布局,从而推动市场繁荣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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