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近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明确了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通知强调,各省级行政区按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本省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严格落实西电东送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要求,2023年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22年实际执行情况。其中,四川、青海和云南的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高,均为70%。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备注:
1.全国非水电发电量不低于1.6万亿千瓦时。
2.云南2022年未完成的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滚动调整至2024—2025年。
3.新疆只监测、不考核。
4.西藏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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