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资企业在马来西亚投资合作策略
(一)中资企业在马来西亚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
1.主要风险
(1)政治风险
相较于东南亚许多国家政权变动频繁、社会动荡、民族宗教问题突出、受恐怖主义威胁,马来西亚政治风险较低,但也存在潜在的政治风险,包括逐渐激烈的党派之争、美国对马来西亚的影响等。马来西亚实行多党制,由几个政党联合组成政党联盟执政,虽然马来西亚政局总体平稳发展,但近年来政治斗争不断加剧。执政党、反对党和公民社会三方的良性互动是马来西亚局势稳定的关键。
(2)环境保护风险
马来西亚目前没有统一的环保法典,环保法律体系相对复杂,由众多法律、法规、条例组成。在一项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新项目开展前,需要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如果企业不能确定自身的项目是否应进行评估,可先行向环境部门咨询,以防止评估程序对工期造成延误。目前,马来西亚环保问题越来越成为容易被政治化的敏感问题,稍有不慎就会招来国内外环境保护机构和团体的抗议,尤其给容易产生环保问题的行业造成诸多不利影响。
(3)无序竞争风险
由于马来西亚业主对中国企业了解日益加深,中国承包工程企业承建项目往往遇到业主公司不断压价,利润空间受挤压,且时有被业主公司利用、形成中国企业自相竞争的情况。中国房建企业在马来西亚数量较多,一些非传统房建企业为保持企业周转运作而投身房建市场竞争,因房建项目利润薄,部分企业遇到业主拖欠工程款的现象。马来西亚房地产市场已出现一定泡沫,企业应谨慎投资。
(4)跨国并购风险
马来西亚政府主要通过许可程序监管外国投资者的并购行为,例如许可持有人的任何外资股权结构变化均需事先取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特殊情况下,并购行为可能引发国家安全审查。马来西亚监管部门持续保护战略性行业的“国家利益”,从事有关行业的公司也将受到各自行业监管机构规定的股权限制的约束。马来西亚的法律对马来人等原住民存在特殊保护规定,外国企业无法进入部分行业或取得相应产权和资质。
(5)国有化风险
马来西亚没有关于管理国有化的专门法律,但对某些行业的国有化问题出台过一些专门立法和规范性文件。为化解投资项目被国有化的风险,对中国企业来讲,一方面可根据具体投资项目投保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相关国家风险,另一方面可利用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国有化等国家风险。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中马两国《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的协定》规定,除为公共目的原则上不应采取任何措施征收、国有化投资者投资。此外,中国和马来西亚均为《关于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签约国,在马中国投资者可向根据该公约建立的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申请调停或者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