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建议稿》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1、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流动人口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
目前我国已全面放开城区50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十四五”期间,应重点推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大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宽对于流动人口享受本地公共服务的限制,加快长期稳定居住和就业人群的落户进程。应以城市群为公共服务改革的突破点,探索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2、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
在县域内探索扩大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范围,吸引城市要素进入乡村。合法合规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平等入市,引导使用权有序退出,拓宽城市高生产力的产业发展空间,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后劲。完善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对农村土地使用权退出给予合理的市场化补偿,并与城市公共服务挂钩。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培训、职业发展辅导,从而壮大城市人口群体,带来稳定升级的消费需求。
3、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牵引,推进完善城乡区域空间治理
《建议稿》要求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为此,国土空间规划要将用地指标和发展空间向人口流入区域倾斜,尽早实现土地指标和发展空间“跟人走”。人口净流入、发展较快的城市,尤其是大都市应适当增加土地指标配置;人口较快增长的地方,应增加建设用地,增加房地产供应。要以城市群为主体进行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协调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发展定位、发展空间的配置,激发大中小城市政府的发展积极性,打破行政壁垒,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动各类要素加快形成新一轮合理配置。
城市化进程是各类经济社会活动从分散走向集聚并促进更多社会分工的过程,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核心,以都市圈、城市群为主要的空间载体,是联通需求和供给循环的枢纽,可以对“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产生积极作用,对促进国民经济各环节在开放环境下顺畅衔接、进而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
(五)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议稿》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关注中国中西部发展、科技兴农、振兴乡村经济,让农民挑上“金扁担”、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这些都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也是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闪光点。2015年11月,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脱贫攻坚进行全面决策部署。此后,为脱贫攻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脱贫攻坚成效明显。
据国家统计数据,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55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109万人;贫困发生率0.6%,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全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67元,比上年增长11.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接续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早日在乡村变成现实,让脱贫群众早日迈向富裕。
十四五人口规划要把握人口发展重大趋势变化,制定长期规划,实施人口均衡发展国家战略;要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适度区间,增加劳动力供给,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