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稳市场去库存

5月16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为经济持续增长培育新动力、打造新引擎,省委、省政府决定围绕调结构、稳市场、防风险、提效益、增后劲,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深入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加减乘除并举,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增强持续增长动力,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尊重企业意愿和发展规律,保障企业自主决策权,充分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

——坚持政府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政府组织引导和协调服务,分类施策、分业引导,在改革发展稳定上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市场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倒逼企业技术、产品、业态、商业模式等创新,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

——坚持依法依规。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遵照国家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推进“去降补”,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当前和长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科学确定即期、三年和五年改革重点任务,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关键环节,把握节奏、有序推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坚持改革创新。依靠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供给侧和需求侧改革,全力推进高水平的双向开放,创新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生产力大解放大发展。

三、在房地产市场上,围绕稳市场,推进去库存。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用3年左右时间,去化商品房库存2500万平方米。到2018年底,全省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控制在15个月以内,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48个月左右。到2020年,实现供需基本平衡,房价总体稳定,有效控制市场潜在风险。

1.实行差别化调整。(1)合肥市房地产去库存重点是保障供求平衡,保持市场稳定,避免大起大落。(2)房地产库存较大的城市重点是有序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提高新市民住房购租能力,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有序扩大和优化住房需求。(3)强化用地管理,分类确定土地供应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1)取消过时限制性政策,积极落实支持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相关政策。(2)支持将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城市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限的,享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权益。(3)通过发放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公转商贷款贴息、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展贷款资金来源,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贷款。(4)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5)通过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支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面向社会出租。(6)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实施货币化租金补助,把公租房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实现公租房货币化。2016年,政府不再新建公租房。

3.鼓励农民进城购房。(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将农民的户口变动与“三权”脱钩。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机制。(2)对自愿退宅进城农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当地政府可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或其他补助。(3)推进惠农安居贷款,简化收入证明要件和担保手续,对农民实行灵活的还款方式。(4)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4.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1)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更好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2)对在售商品住房消化周期超过2年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建棚改安置住房;确需实物安置的,政府原则上不再直接组织安置房建设,公开从市场购买安置房。

5.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1)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房价格,利用房地产调整时机,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2)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工业、商业地产改造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将库存商品房改造为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地产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3)做好制度设计,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营造主要靠市场进行产业重组的可预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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