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上海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生产批发突破区域限制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0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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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  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上海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抓紧上海市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方案,上海将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盐生产企业)。上海市以现有3家生产企业为基数,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方案明确,食盐生产批发突破区域限制。国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持有省级食盐批发许可,经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允许进入上海市流通和销售。同时支持上海市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省经营。

方案指出,改革食盐政府市场定价机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在完善盐业管理方面,方案明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是上海市盐业主管机构,承担盐行业管理职能,管理食盐专营工作,保证本市盐行业发展和市场稳定。与此同时,上海将实施市盐务局与盐业公司政企分开,剥离盐业公司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全文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8日

上海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抓紧上海市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盐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符合上海实际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食盐安全。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和信用体系建设,健全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保障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2.释放市场活力。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3.注重统筹兼顾。把确保用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4.坚持依法治盐。完善法规政策和治理措施,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实施政企分开,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实施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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