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房必须申请核验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四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四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六、选房家庭应按《西山湖(二期)选房客户到场时间表》(附件一)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呼叫选房人姓名,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人,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人在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在本次选房截止时间(即2017年1月23日15:00)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七、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
八、每组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为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购房人可同时进行选房。
九、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客户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
十、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带“银联”标记的银行卡,刷第一张卡免手续费,后续每多刷一张卡需要缴纳20元手续费(银联最新针对房地产下限0.45%、上限20元)。如因卡内余额不足所导致的多次刷卡,则相应刷卡手续费由客户自行承担。为保证顺利付款,建议至少提前存入定金并多存10元。现场不收取现金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十一、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十二、当项目出现退房房源,按照政策规定,如尚有未选家庭,我公司将组织递补选房工作。届时我公司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递补选房公告,并根据房源数量以电话和短信通知一定数量后续家庭;如已无未选房家庭,退房房源统一纳入二次选房房源。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我公司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申请核验人选房完成后会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核验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原选房所在组别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附件一:《西山湖(二期)选房客户到场时间表》
附件二:《西山湖(二期)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6日
附件一:
西山湖(二期)选房客户到场时间表 | |||
日期 | 时间 | 号段 | 备注 |
2017年1月21日第一组家庭 | 9:00 | 1号-200号 | 如选房当天房源售罄,我司将及时通知后续选房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
10:00 | 201号-400号 | ||
11:00 | 401号-600号 | ||
12:00-13:00 | 休息 | ||
13:00 | 601号-900号 | ||
14:00 | 901号-1200号 | ||
15:00 | 1201号-1600号 | ||
16:00 | 1601号-2000号 | ||
2017年1月22日第一组家庭 | 9:00 | 2001号-2400号 | 如选房当天房源售罄,我司将及时通知后续选房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
10:00 | 2401号-2800号 | ||
11:00 | 2801号-3200号 | ||
12:00-13:00 | 休息 | ||
13:00 | 3201号-3700号 | ||
14:00 | 3701号-4200号 | ||
15:00 | 4201号-4700号 | ||
16:00 | 4701号-5200号 | ||
2017年1月23日第一组家庭 | 9:00 | 5201号-5700号 | 如选房当天房源售罄,我司将及时通知后续选房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
10:00 | 5701号-6200号 | ||
11:00 | 6201号-6700号 | ||
12:00-13:00 | 休息 | ||
13:00 | 6701号-7200号 | ||
14:00 | 7201号-78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