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获国家政策福利不断
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意见》描绘了万亿蓝图,民营医院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
近年来,国家鼓励民间参与和投资医疗服务体系,也出台了许多利好政策。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2010)58号文件转发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方向”。
2012年,卫生部印发《卫生部关于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中提出: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发展目标。
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014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16项政策措施,以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4号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第二条提出,积极推动社会办医。重点解决社会办医在准入、人才、土地、投融资、服务能力等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支持不足的问题。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努力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
2014年6月1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的紧急通知》。公开资料显示,这是国家卫生计生委首次以下发文件的形式来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
2014年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简政放权,内容包括降低准入门槛,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是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重磅利好政策。
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放宽准入。清理规范医疗机构审批事项,公开区域医疗资源规划,减少运营审批限制,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财政资金扶持,丰富筹资渠道,优化融资政策。三是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促进大型设备共建共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加强业务合作。四是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提升临床水平和学术地位,规范收费政策,完善监管机制,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