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地车或不得作为网约车 拟将网约车纳入管理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日期:2017-02-09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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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法制办公布《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并征求公众意见。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是将网约车纳入出租车的管理范畴,明确网约车须持有营运证,网约车司机须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龄。另外,网约车只能通过互联网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像日常的巡游出租车一样在街上巡游揽客,到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站点轮排。

送审稿还拟规定,外地车不能从事网约车服务,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退出经营的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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