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D:您能否预测一下2017年的房价走势?
倪鹏飞:在各级政府调控的努力下,房价走势总体平稳的概率比较大,个别2016年房价暴涨的二、三线城市可能要下降,但要防止大起大落的不确定风险。
●现在仍是对一二线城市征房地产税最佳时机
NBD: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房地产长效机制五大手段,其中房地产税备受关注,您认为是否该推行房地产税?为什么?
倪鹏飞:房地产税推出是大势所趋,也势在必行,它具有多重作用,相当重要。仅从房地产角度来说,能够抑制投资和投机,调整房地产税收结构,同时也能够促进公平,调整收入分配,也有利于改善城市公共服务。
从时间上来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改革有总体布局,若兑现改革承诺,至少在2020年房地产税的框架应该初步形成,并在全国一些重要的区域和城市开征。全国全面开征可能还需要一个过程。
事实上,2013年之前是最佳时机,因为住房相对比较短缺,房价一直在上涨,征收房地产税比较合适。现在房价已经出现新的变化了,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征收房地产税的最佳时机也许错过,但是对于一、二线城市来说,房价还在上涨,开征房地产税仍是最佳时机,对抑制投资也比较有效。
我们一直建议:先在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征房地产税,再向全国推行。初步建立之时,征税起点可以高一些、税率低一些,门槛宽一些,像其他国家一样,通过一段时间将房地产税制度完整地建立起来。
NBD:有观点认为,房地产税对调控房地产作用不大,房地产税出台面临难题,您怎么认为?
倪鹏飞:房地产税对宏观调控能不能起作用,我认为重庆的这次尝试是一个很好的观察。从实施效果来看,对“三无人员”的二套房开始征收房地产税变为对一套房征收,作为阻击炒楼的重要措施,很快起到了稳定重庆楼市的作用,尽管重庆房地产税税率不高。
一些研究机构的研究结果显示:上海、重庆两个城市的实践表明,房地产税对抑制房地产投资是有效果的,只是由于征收的范围和程度非常有限,综合效果还不够显着。
下一步,我认为深圳应该是房地产税扩大试点的理想城市。深圳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许多创新制度都是在深圳先行先试的。深圳目前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应该更多地用经济而不是行政手段解决市场问题。内地房地产模式最初学自香港,这个桥梁是深圳,实际上是深圳学香港、全国学深圳。香港房地产模式体系中就有房地产税,深圳也可配套借鉴香港的经验,创造适合内地发展的模式,供全国借鉴。
●防范风险要“抑制炒”、“支持住”
NBD:多个城市近期上调了贷款利率折扣,个人房贷监管趋严,您认为未来房贷利率趋势如何?
倪鹏飞:我认为贷款利率的变化是合理回归,正常的消费行为要按正常的利率开展,尤其当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的时候,中央提出因城施策,三四线城市应该松贷款支持消费,一二线城市紧贷款抑制投资,但金融机构出于盈利性和安全性考虑,为了扩大一二线城市市场份额,在最低利率的基础上实行八五折信贷,不仅刺激了消费,更刺激了投资和投机。因此,贯彻支持中央关于房地产的调控,一二线城市房贷利率应该取消优惠,回归到正常水平。
此外,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研究制定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要求资管计划禁投16个城市房产项目,从而堵塞过去一些金融机构利用监管的漏洞和空隙,将资金流入到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这必将收紧房地产领域的资金。
NBD: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共同发布《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6~2017)》认为全国35个大中城市楼市普遍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热点城市的整体风险状况较为突出,我国房价风险是否已经到危险水平?如何防范?
倪鹏飞:总体上,房地产风险处在可控水平,个别城市风险较大,比如一二线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房价事实上远远超出价值的合理水平。
防范风险一方面要“抑制炒”,另一方面要“支持住”;如果不抑制炒的话,房价很有可能会反弹。这次调控的特点是“边调边看,逐步完善”,希望平稳调整,不是一个迅速的下行,避免大起大落。
去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出建立促进房地产稳健发展的长效机制,相信今年会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一些突破,所涉基础性制度改革,也将逐步启动。
NBD:我国房地产库存中70%分布在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效果尚不乐观,您怎么看?
倪鹏飞:前年我们在研究和测算时发现:总体上去库存大概需要四五年的时间。尽管都是三四线及以下城市,情况差别也非常大。首先,库存和积压过多的城市,需要减少供给,特别是减少土地供应,减少房地产投资和开发,这样才有效,否则永远去不完。其次,从需求层面来看,要改善三四线城市投资环境、生活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让老百姓不仅能够生活,接受好的公共服务,而且能够创业就业,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到三四线城市去。有了更多的收入,才能最终增加住房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