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报告(附2017重庆楼市调控政策)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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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6年,业务收入239431.09万元,同比降低8.54%。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8162.1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21184.81万元,国债利息收入70.03万元,其他收入14.09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6年,业务支出150517.21万元,同比增长136.42%。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30871.89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745.2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7900.0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6年,增值收益88913.88万元,同比降低55.12%。增值收益率1.22%,比上年同期减少1.9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136.8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4773.6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48003.43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0000万元(预交2016年增值收益分配的管理费用2000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53196.13万元(其中,清缴2015年度增值收益分配的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8996.13万元,预缴2016年增值收益分配的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44200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4944.4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38495.4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20605.40万元,同比增长24.47%。其中,人员经费4240.35万元,公用经费2651.62万元,专项经费13713.4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3147.81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42‰。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个贷余额的1%提取。当年无个人贷款核销,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84944.47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3.78%,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1%。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截至2016年底,项目贷款已全部回收,无逾期,无核销,贷款风险准备金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截至2016年底,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7.44%、3.23%和15.8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09%,国有企业占9.40%,城镇集体企业占0.38%,外商投资企业占7.5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2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2%,其他占16.6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2.91%,国有企业占21.00%,城镇集体企业占0.23%,外商投资企业占8.3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8%,其他占17.34%。

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7.74%,高收入群体占2.26%。

(二)提取业务

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65.17万笔190.38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9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7.6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8.58%,租赁住房占0.6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0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6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28%,其他占6.9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79.98万平方米(其中,公积金自有资金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655.48万平方米,贴息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124.50万平方米)。

2016年净增个贷余额市场占有率为20.12%(其中,公积金自有资金市场占有率为16.08%,贴息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04%),比上年同期增加6.1个百分点。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市场占有率为13.20%(其中,公积金自有资金个贷市场占有率为11.56%,贴息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4%),比上年同期增加1.26个百分点。

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7亿元(其中,公积金自有资金个贷节约48亿元,贴息贷款节约9亿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44.37%,90-144(含)平方米占52.14%,144平方米以上占3.49%;新房占94.40%,二手房占5.6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88.72%,双职工申请贷款占11.28%。

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3.11%,高收入群体占6.89%。

2.异地贷款

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3215笔118419.20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5422.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23497.61万元。

3.贴息贷款

2016年,发放贴息贷款13100笔449513.7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124.5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11795.51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贴息贷款34307笔1127460.72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19088.91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截至2016年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4个,全部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贷款额度30亿元,建筑面积共459万平方米,可解决7.4万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4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全部回收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5.43%,比上年同期增加26.8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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