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月5日发布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商务部2008年第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参照港澳市场需求和内地有关企业近年出口情况,商务部制定了2016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通知指出,下达配额仅限于对香港、澳门市场出口,严禁企业以任何形式将上述粮食制粉转口至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有违规,商务部将取消其配额及今后的配额分配资格。
根据分配方案,2016年对香港小麦粉出口配额为15.37万吨,其中深圳配额为94920吨;对澳门小麦粉出口配额8600吨;此外,对香港大米粉出口配额17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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