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为民办22项实事,并要求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半年、9个月、全年完成情况也要及时上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要密切跟踪督查,省直责任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各主办单位要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这22项实事的主要内容是——
一、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2016年起,将农村低保省定最低标准由家庭年人均收入2300元提高到2650元。
从2016年起,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政府筹集标准从医疗救助对象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
三、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城乡居民看病负担,从2016年起,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10元。
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从2016年起,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5元。
五、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通过保基本、补短板,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条件配备都能达到省定标准,学校教学资源配置差异状况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公办幼儿园建设
2016年全省开工建设100所公办幼儿园,计划增加3万个学位,加快解决城区和城乡接合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
建设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全省新建120个多功能运动场、50个室内健身房、50个笼式足球场和10个拆装式游泳池。每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资金为31.5万元,每个城市社区室内健身房建设资金为15万元,每个城市社区笼式足球场建设资金为40万元,每个拆装式游泳池建设资金为55万元。
(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展40个全民健身运动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赛事组织等工作。
八、实施助残工程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016年起,将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对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护理补贴。
(三)扶助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2016年扶持全省4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生产经营等。
(四)残疾人托养服务。扶持“福乐家园”托养残疾人1000名;资助1.2万名居家养护的重度残疾人。
九、实施扶贫搬迁造福工程
组织实施扶贫搬迁造福工程,全省全年完成15万人搬迁任务。
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
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部署要求,组织实施1.85万户(约5万人)C级危房修缮加固和D级危房拆除重建,其中泉州市0.6万户(约2.5万人)农房抗震改造已于2015年提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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