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被人为“洗白”
伴随公安加大力度打击票据犯罪,央行、银监会等监管当局也在加紧规范票据市场。
记者获悉,央行近期向商业银行下发《关于票据业务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银行加强票据业务内部管理,通过上收经营网点的自主审批权等,杜绝网点对业务全环节的控制,防范票据业务风险。同时,新规特别对空白承兑汇票、票据变造风险提出了管理意见。
“条款多是在票据背书,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书写、更改、提示付款等文字方面做出规范,对银行内部票据管理的要求并没有多少突破。”多名银行票据人士称。
南京某国有行票据人士表示,在现行体制之下,银行必须加强制度硬性约束和执行,对于假票、变造票要采用相应技术手段仔细甄别,各环节各司其职。而对于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性票据,则需要加强审查,在承兑和贴现两个环节上把好关,明确贸易关系和资金用途。
不过,他也坦言外部条件所限,银行在承兑、贴现环节把关困难。增值税发票信息,全国许多城市税务信息系统都没有联网,金融部门查询无策,这就造成无良企业“一票多贴”的漏洞。贴现方面,各银行间并没有形成通畅的共享体系,票据背书、交易等情形,一些中小银行无从知晓或鉴别。
“在可疑情形下,银行应实地调查企业的报表,产品销售情况。有些路子‘野’的银行觉得有抵押物,风险可控,疏于调查,隐患是很大的。”前述沪上某大行支行行长说。
不过,在票据专家赵慈拉看来,大批量审查票据贸易背景并不现实,且银行无力再审查上一个贸易前手。堵不如疏,他建议监管部门切实推动电子票据发展,将贸易关系置于央行监控之下。
同时,赵慈拉呼吁开放票据市场,将民间票据纳入央行监管体系。票据案件高发,涉及多方面原因,银行管理不规范只是一小部分,主要是民间票据市场放任自流,不规范操作引起。
现行银行间票据市场的主体为商业银行、信用社和企业财务公司,但这三类机构受贷款规模的约束。当银行贴现无法满足企业需求时,需求就被挤向民间贴现市场。业内人士估计,民间票据量应超过1万亿元。
民间融资市场由小贷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地下钱庄、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上市公司等影子银行所构成,缺乏规范化验票、查询、审核、背书、交接、保管等操作制度,票据中介盛行其中,并伴随大量的非背书方式的转让行为,引发票据案件。
可查资料显示,国外票据市场上,除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还活跃着货币市场基金、非营利机构、养老基金、财政机构以及保险公司等多种持票机构,其中,货币市场基金和养老基金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余额占市场余额超过40%。
票据案频发的背后,究竟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呢?
地下交易扰乱金融秩序
近年来,在银根收紧的大背景下,出现许多所谓的票据中介公司,非法从事没有真实贸易的融资性票据流转业务。他们将各种渠道低价收购的票据安到一个“有名无实”的空壳企业头上,伪造贸易合同,开具虚假发票,制造出相互贸易的假象,以迎合银行合规审查,再从该企业账上周转获得贴现资金,牟取差价,形成事实性的支付结算中介。
但是,根据我国《票据法》和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票据的转让流通需要有真实贸易背景,民间票据中介公司如果是以自有资金参与票据交易,就需要满足“真实交易”原则,否则就是非法的。
事实上,这种通过非法手段买卖承兑汇票并通过转出、贴现等方式牟取利差,并逐渐形成非法的地下承兑汇票交易市场已经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特别是一些突发的票据案件极易对金融机构正常经营造成冲击。
据估算,全国涉及非法经营银行承兑汇票的数额可达上千亿元。地下承兑汇票交易市场的存在,使得一部分人以此为业,反复循环地开票、倒买倒卖、贴现赚取息差,导致银行存、贷规模被无限放大,使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金融形势造成误判,不利于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的运用。
民间票据贴现需求大
承兑汇票其实质就是利用企业自身的信用去银行换钱的一项授信业务,对有正常贸易的企业来说,只要具备相关的交易合同、发票、打入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开出承兑汇票,可以帮助企业节约大量的现金流。
然而,企业只有在承兑汇票到期日当天才能从银行拿到货款,而这一期限少则1个月,多则6个月。也就是说,在这几个月内,企业中的票据金额是无法变现的,如果企业这时急需周转资金,就需要有人帮其贴现。
“自2000年来银行承兑汇票以年均30%的增速发展,其中约50%具有刚性贴现需求,规模不容小觑。”中信银行票据专家赵慈拉表示,现行银行间票据市场主体为商业银行、信用社和企业财务公司,但这三类机构因受贷款规模约束而形成交易的同向性。
当银行贴现无法满足企业需求时,银票贴现被挤向信托票据理财和民间融资市场,在信托票据理财被监管部门叫停后,则全部被推向民间融资市场。由于实体经济中支付方式的不同,许多持票企业必须通过贴现取得货币资金后对外支付。按3月末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7.2万亿测算,其中具有刚性贴现需求约3.6万亿,但同期进入银行业表内贴现的仅为1.8万亿,其余1.8万亿只能通过民间融资市场实现贴现。
票据市场亟须制度创新
事实上,央行几年前就已经建立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并鼓励商业银行进行做市报价,但至今交易比较冷清。对此,赵慈拉认为,机构仍然倾向于纸质汇票的原因就在于,电子汇票比较透明,一般基于真实交易原则,纸质汇票则会给融资性票据以空间。
此次特大非法票据案的发生引发了企业及金融机构对票据流通市场亟待规范的呼声。赵慈拉表示,当前票据市场亟须制度创新。
除了目前的银行、信用社和财务公司外,可以考虑引入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信托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小贷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机构投资者成为电子商业汇票的交易主体,在电子商业汇票交易平台上,以SPV的身份受让票据资产,组合成公众投资的理财产品或实现自身的低风险投资;
交易主体的扩展能与银行业形成互补性交易,能起到调节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平抑票据市场利率的作用,增强对实体经济的融资支持,发挥全国性票据要素市场的功能。借助电子商业汇票平台,今后还可进一步创新大额可转让存款凭证、商业本票等票据工具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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